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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袈裟的功德及其護持(釋仁海)▪P2

  ..續本文上一頁其侵淩加害,必以死罪懲罰。所以,從此以後,在他的國土中,大家都誠心皈依叁寶,勝軍王也以仁政化世,最終統領了整個南瞻部洲。

  此外,在《賢愚經·堅誓師子品》中,記載有堅誓師子因恭敬袈裟而成佛的故事。乃至在《大悲經》中有說:

  但使性是沙門,汙沙門行,自稱沙門,形似沙門,當有披著袈裟衣者,于此賢劫彌勒爲首乃至盧遮如來,彼諸沙門如是佛所,于無余涅槃界次第當得入般涅槃,無有遺余。〔18〕

  總之,諸經中記載袈裟功德的事例很多很多。當初佛陀雖因事緣而製戒,令弟子謹護袈裟,但是曆覽諸經,才漸漸明白了佛陀製戒的真正用意,原來都是爲了增上弟子的道業,希望弟子們成就袈裟的功德,佛陀真是悲心至極啊!

  在《虛雲老和尚年譜》中,記載一則關于袈裟的故事。那是在光緒叁十叁年(1907),虛老68歲的時候,爲了重建雞足山迎祥寺藏經殿,虛老曾到泰國化緣籌款。在虛老講經期間,一日入定,將講經的事情給忘記了,一定就是九天,轟動全國,出定後皈依者數千人,國王也邀師入宮講法,所以籌了許多款。但是自此出定以後,虛老的手腳就有些麻痹,一開始還沒什麼妨礙,可是逐漸就嚴重起來,後來竟然整個人如同枯木一般,動彈不得,不僅筷子不能拿,吃飯要人喂,甚至達到眼不能見,口不能言的程度。雖然請了很多中西醫生,也都束手無策。老和尚此時雖然萬念放下,但是還有一念放不下,那就是所籌錢款的彙票縫在衣領中,沒人知道,萬一此時坐化,一把火燒掉,這筆因果如何擔當得起?想到這裏,不禁潸然淚下。當時正好有一位僧人與老和尚曾在終南山一起住過,見虛老流淚,口微動,好像有話要說,于是便湊到近前詢問,虛老讓他拿茶杯來,並在心中暗暗向迦葉尊者祈禱,喝下後內心頓覺清涼,當下即入夢中,見一老僧,相貌很像迦葉,坐在他的身邊,用右手摩著他的頭頂說:“比丘,衣缽誡勿離身,汝不須憂,以衣缽作枕就好了。”〔19〕虛老聽他這樣說,便把衣缽拿來作枕,從此以後,虛老的病就逐漸好起來了。這則故事,表面看來似是迦葉尊者的感應事迹,但實質上還是在告誡我們,出家比丘,只要謹護衣缽,就一定會遇難成祥的。

  總之,袈裟的功德有無量無邊,出家比丘只要依教奉行,謹慎護持,就可成就這些功德,成爲自己菩提道業的助緣。

  叁、淺談袈裟的攝護

  護衣依界,佛陀爲了弟子們能夠成就袈裟的種種功德,所以讓弟子在一定的界限範圍內謹護其衣,以免除離衣宿的過失,這樣的界就稱爲攝衣界。攝衣界包括自然攝衣界和作法攝衣界二種,自然攝衣界是指不須衆僧羯磨作法,而是隨比丘所到處,自然成就的攝衣界。作法攝衣界是指在作法界上由衆僧作白二羯磨所結的不失衣界。

  總括諸部律文,自然攝衣界有十五種。其中《四分律》中有十一種,他部律中有四種,作法攝衣界只有一種。此中先明自然攝衣界。

  (一)四分十一種:

  1.僧伽藍界:僧伽藍界有四種相:(1)四周有院牆;(2)四周有柵籬;(3)四周籬牆有缺,但至少叁面有障,才能成就伽藍之相,才可依之護衣;(4)四周有屋。如是四種相,隨用一種都可以,都可以護衣。若不具此四相中任何一相,就是伽藍相不成,這時就不能依僧伽藍界護衣,而要依個別小界護衣。

  2.樹界:律雲:“樹者,與人等足蔭覆跏趺坐。”〔20〕就是說,樹有大小,所以樹界也有大相小相。若是獨樹,其最小量要與人等高,樹蔭要能蔭覆住跏趺而坐的人,在此以上,才有衣界可說,才能護衣。若論大相,《四分》中無文。根據《十誦律》,如果是不相接樹,取其日中陰影所覆處或下雨時雨水所不及處,是爲衣界。若樹樹相接成爲林,則一拘盧舍(二裏)內不失衣。《善見》中亦取日中影所覆處攝衣。但若是枝葉稀疏的樹木,樹蔭不相連接,衣在日中,樹陰覆蓋不到,比丘在樹下,則失衣。若樹枝偏長,衣在枝蔭下,比丘在樹根,不失衣。如果是四樹相連所成的小林,十四肘內不失衣。《僧祇律》中還由樹而相因提到葡萄藤蔓等一切瓜瓠蔓架,可以分別向四邊取二十五肘(四丈五尺),都成衣界。《明了論》中,若身在樹下,衣在樹上,亦不失衣。

  3.場界:律雲:“場者,于中治五谷處。”〔21〕也就是打谷場,可隨其大小而護衣。

  4.車界:律雲:“若車回轉處。”〔22〕即旋繞車身一周所得之界就是車界限齊。根據此文應是住車量。若比丘乘車共行,在《僧祇律》中有文:

  若比丘置衣車上,在前去,應住道外二十五肘內,令車盡過,與衣合故,不犯。置衣車上,隨車後行,若不識何者是自車,比丘爾時,應去車二十五肘內,繞車營一匝,與衣合故,不犯。若高大車,一蹬兩蹬叁蹬梯上者,比丘置衣車上,在下住,從日光未滅至明相出時,舍墮。若于夜中,暫內手車上者,不犯。若在車上宿,置衣車下;若在車前置衣車後;若在車左,置衣車右,亦如是。〔23〕

  根據這段文可知,若是普通車易與衣合,行車亦有二十五肘量,若是高大車,不易與衣合,即使住車亦無外量。此外,在《十誦律》中也說到:

  若多車前後行,由駕車人持杖向中車,杖所及處爲前車界;向前後車杖所及處爲中車界;向中車杖所及處爲後車界。〔24〕

  5.船界:律雲:“若船回轉處。”〔25〕這應是住船量,即如果船在岸上,旋轉船身一周所得之量是爲船界,可以護衣。如果根據《僧祇律》,若船在岸上,離船二十五肘不失衣,若船在水中行,則無二十五肘量,隨船護衣,即使船上有很多住處,只要比丘可自在往返,都不失衣。

  6.村界:村界也稱聚落界,是人民共居之處。聚落也有四種相,與伽藍四相相同。若聚落只有一家,便依聚落界護衣;若聚落有衆多家,由于家界個別,所以要依家界護衣。關于聚落界與家界護衣的問題,《多論》中有詳辨。

  (1)聚落護衣:聚落有相接聚落與不相接聚落,若是相接聚落,可稱爲一界;若是不相接聚落,稱爲別界。

  ①不相接聚落:若聚落只有一家,置衣家中,人在箭射所及處臥,雖經明相不失衣;人在內,衣在外,亦不失衣。若聚落有衆多家,衣在家中,比丘在箭射所及處臥,失衣,因爲家界個別故;若置衣在家界外,在箭射所及處臥,不失衣。

  ②相接聚落:若兩邊有聚落,中間有道容車來往,若車軸兩頭到聚落,衣放在一邊,人在另一邊,或在車上,都不失衣,因爲有車相連接故。若聚落只有一家,衣在家內,人在車上臥,不失衣;若無車,因不成相接,失衣。    

  若四邊有聚落,以十二桄梯四向回轉可觸及牆上,比丘可隨意登梯出入,身在梯根下臥,置衣在四邊聚落,皆不離衣。若聚落只有一家,衣在家內,不失衣。若聚落有衆多家,衣在家內則失衣;若衣在家界外,不失衣。若比丘二界上臥,身入二界內,衣在二界,俱不失衣;若二聚落中隔一牆,在牆上臥,衣在二聚落,俱不失衣。

  《僧祇律》中,若四聚落相接,衣枕頭臥,頭在一界,二手各在一界,腳在一界,明相出,衣離頭者,舍墮。若車于此四界上住,車轭在一界,車後在一界,左輪在一界,右輪在一界,若置衣車前,車後宿,或置衣車左,車右宿,明相出,舍墮。

  (2) 家界護衣:家界也有一界別界。若父母兄弟兒子,同一食一業,名一家界。若父母兄弟兒子,異食異業,雖同一處,事各不同,是爲別界,亦名族界。族界也有一界別界,各有住處,是爲一界。若是家中公共場所,如廚房、廁所、門庭處等,是爲別界。根據《僧祇律》中家內界文,若兄弟二人共一家住,于家中各有分齊,彼此不聽入,若比丘在兄分齊內,衣在弟分齊內,明相出舍墮。若兄弟語比丘任意住止,隨意置衣,不犯。

  7.舍界:律中只列了舍界的名,沒有列出它的相,道宣認爲應是指村外別舍,比如田野間茅屋之類。因舍無定量,故隨其大小而護衣。若根據《僧祇律》中樓閣界,梯閣道外各二十五肘爲攝衣界。在《十誦律》中,舍指諸外道舍,如其文言:“若諸外道共住一處,于門屋食堂中庭廁所,若諸外道異見異論,比丘于中止住,衣在一外道舍,身在余舍,失衣。若諸外道同見同論不犯。”〔26〕《多論》中有重閣舍,相當于現在的樓房。其文雲:

  若衣在上重,人在下重,舍屬一主,不失衣。若舍是異主,衣在上重,人在下重;或衣在下重,人在上重,失衣。若衣在下重,人在中重;若衣在中重,人在下重;若衣在上重,人在中重;若衣在中重,人在上重,則不失衣,以中間相接相通故。〔27〕

  8.堂界:律雲:“多敞露。”〔28〕即是屋前敞露的地方。

  9.庫界:律雲:“庫者,儲積藏諸車乘辇輿販賣之物。”〔29〕也就是現在的車庫,商家庫房等。

  10.倉界:律雲:“倉者,儲積米谷。”〔30〕也就是存放糧食飲食的倉庫。

  以上叁相,大體相同,只是因爲作用不同,所以分爲叁種,若論護衣,大體與村舍相同。

  11.阿蘭若界:因蘭若處于村外空野寂靜之處,一般沒有院牆柵籬等圍繞,所以若論護衣,佛令用周圍樹木來界定其限量。律中以八樹間爲一蘭若界,八樹有七間,一間爲七弓,一弓爲四肘,一肘爲一尺八寸,故八樹間爲叁十五丈二尺八寸。若比丘蘭若中住,可四向各取叁十五丈二尺八寸是爲衣界,可以護衣。如果蘭若有界相,就可以隨界大小護衣。

  (二)他部律中有四種:

  1.道行界:若比丘道中行,可依道行界護衣。但諸部律中說法不同:《十誦》、《多論》取前後四十九尋內是爲一界,可以護衣。《僧祇律》中取二十五肘內護衣。如《十誦》中言:“若比丘與和尚阿阇黎擔衣道中行,若在前若在後,四十九尋內不離。若過四十九尋,至地了時,舍墮。”〔31〕

  《僧祇律》中言:“弟子持衣後來,師出道外待弟子,弟子持衣直過不見師,至天曉相待,若是師待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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