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分作爲行持的指南。威儀的行持最關鍵是,讓沙彌潛移默化地接受這樣的觀念並以此觀念作爲自己的觀念:“出家人的儀表是世出世間最美的,不需去附和世間上的行儀。”當然也應尊重社會的公共禮節。
1.恭敬所有比丘
不直呼比丘的法名,應稱某大德、某法師;不盜聽比丘說戒;不說比丘過失;坐時見比丘經過須起立,除讀經時、病時、剃發時、飲食時,作衆事時。
2.事師禮節
視和尚、阿阇黎如視佛;應比師早起晚睡,爲師打掃房間衛生;師病,應用心料理湯藥;爲師端飲食,應兩手捧著;入師房,應先叁彈指,或輕輕敲門叁下;師坐禅、經行、吃飯、講法、洗澡、睡眠、漱口時不應禮拜;請問佛法應合掌長跪誠心谛聽;爲師送信,不應私自拆看,亦不得與他人看;有犯戒事應向師發露忏悔;師接待賓客或平時事師,都應威儀齊整侍立一邊,不應倚壁現懈怠放逸相;隨師出行,應如法跟隨,不左右顧視,不與旁人搭話;他人詢問師名,應雲上某下某法師。
3.與大衆相處
應早起晚睡;不得爭坐處,不得于座上互相嬉笑;衆中有失儀事應隱惡揚善,不得顯揚自己的功德;不多笑,若大笑及哈欠,當以衣袖掩口;不急行;不得聞呼不應,若應則以阿彌陀佛答;不閑走,不多言;不得坐視大衆做事而避懶偷安;凡自稱當舉二字法名,不得雲我及小僧;不得因小事爭執,若大事難忍,當心平氣和以理論辯,無法論辯則離開。刷牙吐水須低頭,不高聲鼻涕、嘔吐,不隨地吐痰。不與師同室同床,不與同類沙彌同床。臥時右脅,不仰臥;不覆臥,不左脅臥;不得床上笑語高聲。睡時不得脫內衣;入己房也應彈指或敲門,關閉燈都應彈指或出聲說明;慈心看護病沙彌;不得無故串寮;房間有人睡,不得打物作響及高聲語笑。
4.隨衆食
聞打板聲,即當齊整穿著衣服,臨食咒願,皆當恭敬;食存五觀,不嫌食之好壞,不抓頭,不含食語,不說雜話,不嚼食出聲;欲挑牙應以衣袖掩口;行食未至不應生煩惱;若有所需,默然指授,不得高聲大喚。
5.禮拜
不得在大殿中央禮拜,是住持位;有人禮佛,不得從彼人頭前經過;如法合掌,不得十指參差,不得中虛、不得將指插鼻中;不得非時禮,若禮以不妨礙他人爲前提;不得與師並排禮佛、禮人;師前,不得與同類相禮,也不受他人禮;己手持經像,不得爲人作禮,雙手捧經像齊眉即爲作禮。
6.聽法
知聽法時間,提早到現場;端嚴而坐,不亂語,不大咳嗽;應聞而思,思而修,不專記名言以資談柄,不得未會稱會;不應太早登壇講經說法。
7.習學經典
聽從和尚安排習學經典,欲別學某經應請示和尚;不口吹經上塵。不于經案上放茶末雜物;他人閱經,不得近彼案前經行;經籍損壞,宜速修補;不汙手執持經。對經如對佛,不嬉笑。
8.入寺院
凡入寺、入大殿不得行中央,須緣左右邊行,緣左先左足,緣右先右足;不得無故入殿塔;入殿塔,當右繞,不得左轉,不得在殿塔涕唾,不得以笠杖等物倚靠殿壁,自身不得倚靠殿壁。
9.執作
在愛惜衆僧物的原則下,隨執事僧之指示勞作;認真搞好寺院衛生,應注意方法,如掃地不應逆風掃;爲衆僧作食務使幹淨,如洗菜至少應換叁次水,作食時不得帶爪甲垢;熱水不得即時潑地上,髒水不得潑路上,當離地四五寸慢慢棄于水溝中;勞作完畢應妥善收拾現場,如用完後的水盆應覆起來。
10.入浴、如廁
脫衣著衣應安詳自在,不在澡堂小便,不與人說話;不得任情久洗,妨礙他人;欲大小便,即當行,莫待內逼倉促;不得淨鞋如廁,須換鞋;到廁門口,叁彈指使內人知,但不得催促;廁上又叁彈指默念偈語;不努氣作聲,不與人說話,不唾壁,不沿路系衣帶;便畢,當洗手,未洗手不得持物,逢人不得作禮。
11.入尼寺、聚落、白衣家
有異座方坐,無異座不得坐;不作非時說法;不得書信往來及假借、裁割、洗浣等;不得結拜爲親戚朋友等;不得向父母說師法嚴、出家難、寂寥淡薄、艱辛苦屈等事;宜爲說佛法,令生信增福;不說僧中過失,不問不管俗人家事,不雜坐酒席等非法處所;無切緣不入聚落,不馳行、不跳行、不左右顧視。遇官事、怪事、鬥爭事皆應回避;穿長褂須垂手而行。若打招呼,宜合掌問訊,不需握手;不得聚落中打手機聊天;不貪圖享受而隨意乘坐出租車。
12.購買物品
順時價,不爭貴賤;交易完畢即離開,不得久坐店中;若爲人所欺,方便避之;已經答應買下甲物,即使還有更便宜的,也不應變卦,令原主生嗔恨心而造口業。
13.參訪善知識
先白師,宜擇善友爲伴;爲抉擇生死而尋師訪道,不應觀山玩水;一路上宜收攝威儀,隨緣度生。
以上綜合爲十叁方面。沙彌若能如此行持則略具出家人之威儀,僧格之培養就在這樣的點點滴滴中。沙彌聽和尚講解這些威儀的內在含義,也受同類沙彌的督促,並隨師誦經禅坐,將以上條條框框的條目深化于日常生活中,變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如同一個人剛出生時尚未有一定的行爲及標准,在以後的生活中才逐漸形成一定的行爲習慣,若無後時環境之強迫改變,小時候養成的習慣將影響一生。出家生活及行爲同樣如此,剛入佛門就接受這樣規範如法的教育,以後就能成爲一種習慣,並且完全融入其生命。
四、沙彌的個人生活與團體生活
十戒及威儀是沙彌的止持內容,但同時也包含了作持,如勞作、禮拜等。不過,在威儀門中主要是指出做事過程中應禁止損己損人的不良行爲。沙彌應當還有更多的作持內容,廣律沒有單獨的章節,本節據比丘的作法稍作整理歸納,以利于沙彌之行持。
(一)個人的衣食住行
沙彌的衣食住行應如法如律。沙彌使用對首法受用衣食,對首之作法是對一清淨沙彌〔49〕或比丘(包括沙彌的和尚)作法即可。受持衣缽、披搭衣、用缽等方法應得到和尚的教導。受持當郁多羅僧(相當于七衣的功能)的方法及儀式是受持者具足威儀對一清淨沙彌說:“長老一心念!我某甲沙彌,此缦郁多羅僧,受持(叁說)。”〔50〕對方說:“善。”受持者說:“爾。”這是對首法的叁部曲,以下對首法儀式與此相同,僅隨該法而稍有差異,因此以下對首法之過程只列出該法的言詞。
受持當安陀會(相當于五衣的功能):“長老一心念!我某甲沙彌,此缦安陀會,受持(叁說)。”受持缽:“長老一心念!我某甲沙彌,此缽多羅,應量器,常用故(叁說)。”受持具:“長老一心念!我某甲沙彌,此尼師壇,應量作,今受持(叁說)。”
安陀會及郁多羅僧本是比丘受持之福田衣,沙彌尚無資格受持,故以“當、缦”字以示區別,表示這是缦條作,非裁割縫成,僅相當于比丘的五衣、七衣的功用。五衣是用于作務、往來等時刻不能離身之衣。七衣是入衆、聽經聞法時所著衣,缽用于吃飯,坐具用于禅坐,也爲了保護二衣、身體及常住床被的幹淨。
沙彌有多余的衣缽應說淨,即通過作法使之使用清淨如法。宜提早請一俗人或沙彌爲淨施主,作法時另找一沙彌作展轉淨施。〔51〕作淨者手拿長衣,對受淨者言:“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長衣未作淨,今爲淨故施與大德,爲展轉淨故。”受淨者表示知道其用意並詢問此衣已淨施何人:“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爲淨故與我,我今受之,汝施與誰?”受者回答:“施與某甲。”受淨者囑咐說此衣淨施主已有,爲了淨施主的緣故,要如法受用:“長老,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爲淨故與我,我已受之。汝與某甲,是衣某甲已有,汝爲某甲故,善護持,著用隨因緣。”長缽殘藥等亦如是。〔52〕
沙彌也不應儲蓄金錢谷米,〔53〕令可信俗人掌管。若爲了叁寶可開緣暫時捉持及存放。
在沒有淨人的情況下,沙彌可以親自煮食、持食供養比丘,並爲比丘作淨等。若有淨人,沙彌也應從淨人受食。沙彌應當如法受用四藥:時藥、非時漿、七日藥、盡形壽藥。
時藥指飯、炒、幹飯、魚、肉等五種主食,及枝、葉、花、果、細末食等五種副食品,其實包括一切可以食用之食物,只要在適合僧人進食的時間裏食用皆可稱爲時藥。時藥經手受或口受即可受用。
非時漿指梨、棗、蔗等壓榨出來的澄清之水,用于療非時之饑渴,受用時限僅是中午太陽偏西至第二天明相出,應加手口二受。若直接接受淨人的供養,食物未曾離手,允許不加口法而直接喝完此非時漿。若有加口受,其時限可延至第二天明相出前。加口法時,只需手持非時漿對沙彌說:“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沙彌,今爲渴病因緣,此某非時漿,爲欲經非時服故,今于大德邊受(叁說)。”余之對答如前已說。
七日藥指酥、油、生酥、蜜、石蜜等食物,受用時限爲七日。雖然七日之內可以直接取來受用,但須放于淨地,而且要防止淨人碰觸。其口法作法爲:“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沙彌,今爲某病因緣,此生酥七日藥,爲欲經宿服故,今于大德邊受(叁說)。”
盡形壽藥指姜、中西藥等不可口的僅爲療病而受用的食物。其受用時限分一生、病愈或用完藥等叁種情況。加口法後可以放在身邊隨時取用,其口法作法爲:“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沙彌,今爲某病因緣,此某盡形壽藥,爲欲共宿長服故,今于大德邊受(叁說)”。
僧團中沒有特別爲沙彌分房間,沙彌可以依止和尚而住,若僧房多或沙彌的和尚向僧團申請,沙彌可以另受房舍。一般同類沙彌是住于同一房間,受用房舍應當料理房舍,如保持清潔衛生,若損破應修補等。
沙彌的活動範圍受到一定的限製,其所作所爲應禀白其師,也接受比丘僧的監督。若遠方參學,至他處還應依和尚之囑咐另依一大德修學,任何時候不許擅自行動,不可一日無師。
(二)說戒、安居、自恣等
團體生活依律製,沙彌也應參加說…
《沙彌階段的基礎教育(釋乘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