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取即實我、實法的外境執,如龜毛兔角,全假非實。如是則徹底破能、所二取之執,而絲毫不損于諸法性相之有,不增不減、不取不舍,全屬中道了義之教。所以吾人若能依本論所顯示之二取空來修學,即可隨順唯識的中道要義,遣除實有我、法之倒執;不墮空、有兩邊,善順般若,妙契佛心,自能悟入清淨無相之唯識性。
因此,唯識宗認爲,由有此虛妄分別,才可以建立起有情的煩惱系縛、生死流轉,正因爲有此虛妄分別,才可以建立起有情之淨道修習、涅證得;染淨因果依此而得建立。若不許虛妄分別是有,則系縛解脫俱不得成;以無染可斷、無淨可證故。如本論第五頌說:“虛妄分別性,由此義得成。非實有全無,許滅解脫故。"此頌承第四頌說的“境無故識無"的道理而來,以成立虛妄分別的識雖非真實有,但亦非全無,因爲有虛妄分別的顛倒亂識生起故。所以,必須要滅除了虛妄分別性,才能證得清淨的解脫;若不許有虛妄分別性,則無染無淨,系縛解脫應皆全無;如此則有撥無染淨因果的過失。
叁、虛妄分別與空性的關系
本品之虛妄分別有無相中已將唯識中道義透闡無余,那麼作爲本品的中心論題虛妄分別相與空(圓成實)性又是怎樣的一種關系呢?虛妄分別既然是有而非真,其終極存在的真實狀態又是如何呢?吾人又當如何正觀二者的關系,以契入唯識中道呢?
(一)虛妄分別與空不一不異
虛妄分別沒有獨立存在的自體,它非實有亦非全無。另一方面,虛妄分別是叁界的心心所。叁界是迷執的衆生的存在領域,虛妄分別只在叁界的狀態中存在,所以它的存在性是有限製的。此外,衆生經過修行,最終是能夠斷除虛妄分別而得到解脫的。倘若虛妄分別是獨立自存的,即具有一種無條件的存在性,就不可能被斷除,解脫亦不可能達到。所以它亦有其根源,如頌雲:“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此即指出了虛妄分別與終極的、真實的存在狀態:空——圓成實的關系。意思是:虛妄分別中,唯有離能所二取的我法空性,也就是于中唯有二空真如的圓成實性,而于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虛妄分別。“彼"指二空性的圓成實,“此"指虛妄分別的依他起。意顯二空性的圓成實中,亦有虛妄分別的依他起。
從上“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兩句,吾人可以清楚地看出有(虛妄分別)中見有空,在彼(空——圓成實)中亦見有此(虛妄分別),有中有空,空中有有,有不離空,空不離有,空有是非一非異的關系,如論文解空性相時也說:“此空與虛妄分別非異非一。若異,應成法性異法,便違正理,如苦等性;若一,則應非淨智境,亦非共相;此即顯空與妄分別離一異相。”所以說空性與虛妄分別的關系顯然是非即非離非一非異,既不能說兩者完全一致,也不能說是截然不同,即離相無性,離性無相,離開唯識的性相以外,別無一法可得,這就是唯識無境的道理,也就是非有非空的中道實相。
作爲勝義有的空性,即圓成實性必須要透過依他起的虛妄分別現象去認識。所以"謂虛妄分別中,但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而在認識虛妄分別時,一旦不起所取的法執和能取的我執,空性就能現量證得。所以,空性也要透過依他起的虛妄分別的現象去認識。虛妄分別與空是共同存在的,而且在空間上是同一的。虛妄分別是雜染世間的根源,而空是清淨境界,這兩者如何同時同地存在呢?虛妄分別是一種非真實的分別性,空才是唯一的真實,空性是虛妄分別相的實性,虛妄分別相是空性上所顯現的妄相。在空性中並不存在虛妄分別相,但是空性又沒有離開虛妄分別相,所以兩者共存不會産生沖突。
綜上分析,可以得出吾人所處之現象界與真實世界的一個整體的輪廓。虛妄分別本身是存在的,由虛妄分別的作用現起了能取和所取,即是整個現象世界中主觀和客觀方面的事物;另一方面,虛妄分別本身仍是非真實的,它仍然是以真實的境界──空作爲基礎,它只是在真實境界上的一種活動。在虛妄分別的作用下,有情衆生所能體驗到的是具有能取、所取的現象世界。一般衆生執持現象世界的能取爲實我,所取爲實法,就完全落入虛妄分別的障蔽中,不能證得圓成實空的真實境界。而實際如上所言,真實境界並不是離開這個現象世界而存在于另一個空間中。真實境界其實是不離這個現象界,現象界本身就存在于真實界中,兩者是不離的。倘若衆生能放下對能取、所取的執著,明白這一切都是虛妄分別的作用,透過對虛妄分別的正確了解,就能證得真實境界—清淨的圓成實性。
(二)正觀空有——善取于空
那麼吾人又如何正確的認識空有呢?頌文曰:“若于此非有,由彼觀爲空。所余非無故,如實知爲有。若如是者,則能無倒顯示空相。"這就很清楚地說明唯識是如何看待空與有的,如果某種現象在客觀上確實不存在,它就是空,不能說有;相反,如果客觀上是存在的,就應該認爲是有,而不能說它是空。只有這樣,才能正確地認識諸法空相——圓成實性。
又從論文所釋可知,吾人若于此虛妄分別的依他起性中,能所二取的實有之性非有,由彼非有之性,正觀爲空,而空又是此虛妄分別依他起性上的真實相,彼真實相上亦有此虛妄分別的依他起性,此二之性,是二取余,非全無故,由此非無之性(依、圓二性),理當正觀爲有,若如是者,則能無倒顯示空相。 若于如是叁自性中,正觀遍計所執自性非有,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非空,則能無倒顯示諸法空相,自然成爲善取空者。如《瑜伽師地論》卷叁十六中所雲:“雲何複名善取空者?謂由于此,彼無所有;即由彼故,正觀爲空。複由于此,余實是有,即由余故,如實知有,如是名爲悟入空性。"〔2〕同卷中又雲:“不于實無起增益執,不于實有起損減執;不增不減,不取不舍,如實了知如是真如離言自性,如是名爲善取空者。"〔3〕善取空者,也就是悟入非有非空的中道實相。
從這裏可以看出,唯識對空有的認識方式與中觀的不同之處。中觀講空不能離有,有也不能離空,最明顯的就是《心經》所說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而本論在理論上立空立有,但立不是于諸法上建立有實自體,而是立一染淨如幻的因果。既是如幻,染因果上無有實我實法,淨因果上亦無實我實法。由是我法二空之理,貫穿于凡聖染淨的一切諸法上,這就是圓成實性,也就是諸法的離言真如,于此故亦可說爲畢竟空理。但同時又不壞因果,遠離斷見,種如幻的雜染因,便得如幻的雜染果;種如幻的清淨因,便得如幻的清淨果。由是因果曆然,而不礙法性空理;空理彰顯,而又不昧緣生因果。這就是真正的中道,依此而觀,才是善取空者。
(叁)依諸法(叁性)顯中道
複次頌曰:“ 故說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則契中道。” 此頌是一個小結,就著前面對空、虛妄分別和二取的理解而得出一個結論,就是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最後還指出,這種對一切法的了解是符合經中所說的中道觀的。那麼我們現在先了解一下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的意思。
1、關于一切法:世親菩薩論中認爲虛妄分別的有爲及二取空性的無爲,名一切法。《解深密經·勝義谛相品》中亦雲:“一切法者,略有二種,一者有爲、二者無爲。"〔4〕因有爲法和無爲法可以總攝一切法,而一切法又都不離叁性,所以要依叁性來認識一切法。“虛妄分別名有爲”,指的是有生滅的緣起法,即有爲法,也即是叁性中的依他起性。“二取空性名無爲”,是指空去能取所取的我法二執(遍計所執性),而自然顯現的空性(圓成實性),這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是不一不異的。不一是說無爲法非緣起,不異則是指對無爲法的認識必須透過緣起的有爲法才能實現,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透過現象看本質,二者密不可分。
2、關于非空非不空: 因有爲法和無爲法,都具有一定的存在性。其中,無爲法本身就是真實的存在;而有爲法是虛妄分別本身和它的作用,由于虛妄分別是有的,所以由之生起的種種事物亦具有緣起的存在性。但是,任何一法都沒有能取、所取的實在自體性。世間衆生執取有實在的自我,而相對于這個實在的自我,有實在的法,所以在衆生眼中,世間的事物都在主客的對立關系之中。上文已明,于虛妄分別中沒有二取性,即在虛妄分別的作用中現起的事物,本身沒有二取的實在自體。這種實在的自體只是凡夫衆生由于執著而賦予事物的。故論中就著虛妄分別具有緣起的存在性,即是緣起有、世俗有以及就著空性的勝義有而說一切法不空;就著無二取的實在自體,即遍計我法二執而說一切法非不空。也就是依他圓成二自性,前有從緣所生如幻之事相,後有能所二取永無有性之空理,此二自性,于諸法中,是有非空。遍計所執自性,是所取能取二性,此性于諸法中,是空非有,故言非不空。叁自性結合,正顯非空非不空的中道實相。
所以論中雲:“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理趣,妙契中道。” 也就是說吾人若能正確認識一切法無始時來,從依他起、圓成實二自性言,非一向空;從遍計所執自性言,非一向不空。如是理解通達,即可妙契不二之中道。如窺基大師所著的《辨中邊論述記》中雲:“中謂非邊,道者真智,此理妙,故合真智。又言道遊履之義,即是真如,智所遊履。此中所說有無義趣,妙合真如大道理也,離于過失,故言中道。"〔5〕所以正確地認識空與不空,正確地認識空性與虛妄分別的關系,是吾人妙契唯識中道的重要途徑。
四、虛妄分別與叁性的關系
上述已明《相品》是以虛妄分別中心,依叁自性來辨明中道,可令墮于執有執無的偏執者得以除遣有執與空執二邊而住于正善的中道。那麼虛妄分別與叁自性的關系又是如何呢?本論雲:“但有如是虛妄分別,即能具攝叁種自性。”…
《《辨中邊論·相品》虛妄分別淺探(釋聖欽)》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