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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華嚴經·十地品》的漢譯及其佛學思想▪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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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爾時,解脫月菩薩聞是說已,白金剛藏菩薩言:“佛子!今此衆會皆悉已集,善淨深心,善潔思念,善修諸行,善集助道,善能親近百千億佛,成就無量功德善根,舍離癡惑,無有垢染,深心信解,于佛法中不隨他教。”

  澄觀繼承世親、法藏之說,將其分爲教淨與證淨兩方面去解釋,而善淨深心爲其總句。阿含淨即教淨爲:

  一、“善潔思念”,即欲淨,隨所念阿含,得方便念覺淨。謂得方便,即不取念相,名爲“善潔”。二、“善修諸行”者,求淨,叁業敬順,起求法行故。叁、“善集助道”,即生得淨,願得益衆生,處上上,勝生生,而便得悲智勝念,以助正道故。四、“善能”等,即受持淨,親近多佛,意在多聞憶持故。五、“成就善根”,即行淨,爲求地上真證法故,習少欲頭陀等,離著善根。37

  四種證淨爲:

  一、“舍離癡惑”者,得淨現智,善決定故。謂“真見道”中,得無分別智,非比知故,名爲“現智”。“相見道”中,以“後得智”,審觀理智故,決定無惑。亦可俱通。“相見道”中,亦名“現觀”。“真見道”中,決理無惑,皆破無明,故雲“舍離癡、惑”。二、“無有垢染”,即不行淨,“修道”中一切煩惱不行故。“相見道”後,至“金剛無間道”中,皆是“修道”。複數修習無分別智故,名“修道”。滅二粗重,皆使不行。對“見道”中,初斷所知,故雲“垢染”。……叁、“深心信解”,即無厭足淨,不樂小乘,但于上勝佛德,深心希欲,信解決定故。四、“于佛法”下,不隨他教淨,趣菩薩地盡道中,自正行故。38

  如果將澄觀的這段解釋與前文所介紹的見道位、修習位的內容相對照,其用唯識學的修行五位說來诠釋經文的做法便毫無疑義了。

  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印度佛教所言的菩薩修行階位具有明確的漸進性。這一點,在《華嚴經》中也如此,唯識學的“修行五位”更是如此。因此,在解釋《十地品》的請分中金剛藏菩薩所說的偈語“應說諸地勝智道”時,澄觀在繼承世親、法藏的解釋的基礎上說:“勝智道者,即觀漸次。道者,因也。以“加行智”爲正,證勝智之漸次,故名勝智道。謂說此十地,若“加行觀”,若“加行”所依止“理”,能生諸地實智故。”39世親、法藏、澄觀說,加行智、根本智、後得智爲十地中每一地的初期、中期、後期修行的叁重相狀。而此句是說此修行十地,如果以加行智爲依止之理,就可證得諸地的最真實智能。可見,無論是在印度大乘佛教後期(即世親所處的大乘唯識學流行時期),還是在中土,十地都是與唯識學之修行五位中的加行位、通達位、修習位對應起來理解的。

  如前所說,唯識學所言的修習位,須修十種勝行,斷十重障,證得十種真如。十種勝行即是十波羅蜜多,《十地品》的經文中對此已經明確說到了。而所斷的十種障以及所證得的十種真如,《十地品》的經文中未曾明確提及,然世親、法藏、澄觀在釋文中都以其與十地相配釋。譬如,世親在《十地經論》中說:

  何故定說菩薩十地,對治十種障故。何者十障?一者,凡夫我相障。二者,邪行于衆生身等障。叁者,相于聞思修等諸法忘障。四者,解法慢障。五者,身淨我慢障。六者,微煩惱習障。七者,細相習障。八者,于無相有行障。九者,不能善利益衆生障。十者,于諸法中不得自在障。40

  而澄觀則在其文中明確說:

  叁、“列名”中,爲對治“十障”、證“十真如”、成“十勝行”,說于十地及引諸論。-並如下廣釋中辯。41

  可見,以唯識學的“修行五位”來诠釋《華嚴經》的菩薩階位之說,是印度瑜伽行派以及中土華嚴經師的一貫做法。

  四、《十地品》所言十地的修行諸行相

  由梵本現存這一事實推斷,《十地品》在印度曾經很流行是毫無疑義的。而世親是以唯識學之觀念來诠釋《十地經》的。因此,中土治《華嚴經》者以唯識學之“修行五位”來诠釋十地之修行以及所證成之“相”,也是沒有任何不妥當之處的。本節則依據法藏、澄觀對于《十地品》之宗旨的解釋,來描述《十地品》所言各“地”的修行內容以及所證得的相狀。《十地品》如其品名所指,其宗旨自然是以菩薩十地修行爲核心。對此,法藏、澄觀的解釋大同小異。法藏說:

  二、品宗者,此品約“總”,正以十地證行爲宗。“別”說有十義:一、約本,唯是果海不可說性。二、約所證,是離垢真如。叁、約智,謂根本、後得等叁智。四、約斷,謂離二障種現。五、約所修,初地修願行,二地戒行,叁禅行,四道品行,五谛行,六緣生行,七菩提分行,八淨土行,九說法行,十受位行。六、約修成,有四行,謂初地信樂行,二戒行,叁定行,四已上總是慧行。慧行中,四、五、六是二乘慧,七地已去是菩薩慧。七、約位,有二位,謂證位、阿含位,是十地之位故也。八、約寄乘法,謂初、二、叁地寄世間人、天乘;四、五、六、七地寄出世間,是叁乘;八地已上,出出世間,是一乘法;故以諸乘爲此地法也。九、約寄位之行,謂于十地成“檀”等“十度行”。十、約報,現“十王事相”。42

  澄觀的解釋與法藏的解釋相比,有兩處重要補充和叁處大的差別。先說兩處補充:

  第一,關于從總體概括《十地品》的宗旨,澄觀補充說:“總有二義:一、以地“智”、“斷”、“證”、“寄位”、“修行”爲宗,以顯圓融無礙行相爲趣。二、前二皆“宗”,成佛果爲“趣”。”43澄觀所言較法藏複雜,但也更明確、具體些。“宗趣”一語簡單解釋就是宗旨和趣向,然仔細區分,在佛教中,“趣”具有目的、歸趣、方向等涵義,與“宗”有明顯區別。澄觀的這一解釋就是將二者如此區別的。首先從第一層面言之,《十地品》包含菩薩在各“地”所具的智能、所斷除的有漏種子、所證得的境界、十地的階位區分以及菩薩在各地的修行內容。——這就是“宗”。而從“趣”言之,前述五者是分別而言的,但《十地品》的最終目標確實圓融,也就是十地並非“地地”差別,其差別之相也是一種方便說法。因此,從歸趣而言,《十地品》是爲了顯現菩薩修行的“圓融無礙行相”。從第二層面言之,“以地“智”、“斷”、“證”、“寄位”、“修行”爲宗,以顯“圓融無礙”行相爲趣”這兩句本身就是宗,而成就佛果則爲最終歸趣。

  第二,關于十地所具的智能,澄觀補充說:“叁者,約智,謂根本、後得,亦通方便 。”44即菩薩在十地所證得智能總體上言之,爲根本智、後得智和方便智。

  關于不同的叁處:

  第一,澄觀沒有列入法藏所說的第十約報。

  第二,法藏的第七約位,澄觀改爲:八者,約法,有叁德,謂證德、阿含德及不住道,是十地之德故45。所謂阿含德即無比之德,而不住道則是不住世間也不住涅,同時相導,名不住道46。

  第叁,澄觀列入了“撮要”,其文曰:“十者,撮要,謂六決定。”47此處的六決定是指完全明了和知曉六種確定不移的事理的智能。

  我們可以將法藏、澄觀的解釋綜合起來分析《十地品》所言諸地的行、相。首先,由于法藏所言的“約位,有二位,謂證位、阿含位,是十地之位故也”,已經被澄觀所修正,所以,此條可以暫時取消、忽略。其次,將澄觀修改的“約法”列入以代替法藏的“約位”。第叁,世親《十地經論》、法藏《華嚴經探玄記》、澄觀《華嚴經疏》等在每一地開始之初,都有“來意”來綜合說明每一地修證的相關內容。第四,在《十地品》中都有專門的經文敘述各地修行所得之果,而法藏所說“約報,現“十王事相””僅僅是果報的內容之一,不能完全反映經文的實際,因此,應該將其改爲“約果”,並且將報相列入其中。這樣一來,便可以得到十地如下的十二種“別相”:

  一、約本。

  二、約來意。

  叁、約所證。

  四、約智。

  五、約斷。

  六、約所修。

  七、約修成。

  八、約寄乘法。

  九、約法。

  十、約寄位之行。

  十一、約果。

  十二,約撮要。

  如果將這十二種角度再行歸納時,還會發現其中也有一些特征是可以涵蓋整個十地的,而另外一些特征則是各地各有分工。屬于前者的是:約本、約智、約法、約撮要。其余諸種便屬于後者。在此,我們可以先將前者作爲十地的共同特征給予說明,然後分別條列後者。

  約本。法藏與澄觀所說大致相同。澄觀說:“一、約本,唯是果海不可說性,以離能、所證故,雖通一部,此品正明。”48“本”即根本。澄觀說,整部《華嚴經》都是來源于如來不可說的“果海”,因爲這一“果海”遠離能與所(即大致等于主體與客體的區分),因此是不可言說的。

  約智。謂澄觀所說的根本智、後得智和方便智。根本智又名如理智、無分別智、正智、真智等,即符合真理無分別之真智,因爲它是産生一切法樂,出生一切功德大悲之根本,所以,也叫做根本智。根本智是直證“二空”所顯現的真如之理,爲斷惑障之智,也就是“照了無差別之智”。後得智,又稱後得差別智,是轉有爲之事境,了知依他起性之如幻,而不生我法之迷惑,也就是“照了差別之智”。而方便智又作權智,爲實智即真實智的對稱,合稱二智。方便智爲熟達方便法之智,也就是行善巧方便之智。在世親《十地經論》、法藏《華嚴經探玄記》、澄觀的《華嚴經疏》中,又將方便智稱之爲加行智。在此應該特別指出叁點:其一,澄觀明確說過:“此即十地中,加行、根本、後得叁智,爲地地中初、中、後相也。”49加行智即方便智。加行智爲進入每地之核心的智能,而根本智則是每地的核心所在。通過入、住、輾轉才能證得後得智,後得智爲每一地的“後相”。後得智是根本智之後所得的化度衆生之智,所以需有“了俗”的一面;其二,在十地的每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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