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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行事鈔受戒緣集篇》譯注(釋恭融)▪P4

  ..續本文上一頁聽。某甲爲教授師,白如是。"應下座禮僧已,案常威儀至受者所。

  羯磨戒師應白:“大德僧聽,彼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爲教授師,白如是。"教授師從座起,禮拜大衆僧後,具足威儀到戒子等候的地方。

  六、出衆問緣

  (一) 出衆問意

  六、明出衆問緣。所以爾者,恐在衆惶怖,有無差互。屏處怖微,安審得實。即須依律問之。

  第六、出衆問緣。爲什麼要出衆問?因恐在大衆中問會生怖畏心,回答有無時産生錯謬。在屏處問難,怖畏心輕,審查得清楚,應當依律問遮難。

  (二) 辨遮難

  但遮難之中,有得不得。故前廣分別。令其識相,使問難者據法明斷。使問答相應,無有迷謬。若問而不解,終爲非問。故中邊不相解語,佛判不成。

  十叁難與十六輕遮中,有的可以受戒,有的不可。在問難前先分別說明遮難的名相。使戒子知道名相,被問難的人才能依法判斷。問的明了,回答得正確,問答沒有錯謬。如果問的人不清楚,戒子對問難內容也不了解,最終不成問難。所以律文講,中國和邊地語言不通,佛判不成受戒。

  若准律雲:“不問十叁難者,則不得戒。"故前須明解,彼此無迷。脫由不解不成,豈不誤他大事。應沙彌時,教令列名、顯數、識相誦之。此非羯磨,不犯賊住28。

  律文講:“不問十叁難的,不可以受戒。”所以必須在受戒前廣泛說明,使戒師與戒子都能互相了解。如果不解,則不成受,豈不耽誤了他受戒的大事。應在作沙彌的時候,教導他們列出遮難的名稱、數目、相狀等,使他熟記。因爲這不是作羯磨法,所以不犯賊住。

  若約律本,但問十叁難事。及論作法,但問諸遮。今就義推,著問遮之前。

  如果依據律本,教授只問十叁難。到了壇上作法,就只問十六輕遮。現在依義理推斷,十叁難應在十六遮的前面問。

  又問難之體,要唯相解。今問汝不犯邊罪不。自非明律者,方識名知相。自外經論雜學,必無曉了。下一一具之,不同舊人蒙籠誦習。

  有關問難的內容,一定要了解它的名相。現在問“你有沒有犯邊罪”,如果不是懂得戒律的人,怎麼會了解邊罪的名稱和義理呢?若只學其它雜學而不深入戒律的人,不會知道遮難的名義。所以在下文中詳細說明,不可以籠統地誦讀,令人不解。十叁難如下:

  1、邊罪難

  一邊罪難者。謂先受具戒,毀破重禁。舍戒還來,欲更受具。此人罪重,名佛海邊外之人,不堪重入淨戒海也。乃至准論,白衣五戒、八戒、沙彌十戒,破于重者,同名邊罪。

  第一、邊罪難。原先曾經受過具足戒,而破了重戒,舍戒後又來出家受具足戒。這樣的人罪業很重,在佛法大海以外,不能重新進入清淨的戒海中。乃至依論來講,在家時若受五戒、八戒,出家後受沙彌十戒而犯重戒的人,都叫邊罪。

  2、犯比丘尼

  二犯比丘尼。《四分》等律並雲汙尼,不明淨穢。故世行事者雲:“汝不犯清淨尼不?"此依《僧癨》而問。彼律雲,若須斯二果及凡夫持戒尼,被人汙者,初人受樂,是壞尼淨行。中後人犯,不名壞尼難。若那含羅漢,初後人俱名難也。故知唯是淨境,方成難攝。

  第二、犯比丘尼。《四分律》等律典也稱做汙尼,不講比丘尼的境是淨是穢。所以現在問遮難的人問:“你有沒有染汙清淨的比丘尼?”這是依據《僧癨律》文來講。《僧祗律》說,如果是須陀洹、斯陀含二果以及凡夫持戒的比丘尼,被人染汙,若尼受樂,即是破壞了比丘尼的淨行。中間或後來再犯比丘尼的人,不算汙尼難。如果比丘尼是阿那含、阿羅漢,那麼最初和後來的人都成汙尼難。因此應知,唯有比丘尼是清淨之境,才屬于汙尼難所攝。(見表七)《十誦》雲,若摩觸,八人汙尼八事29,若一人以八事犯尼,令犯重者。俗人不成難也。

  《十誦律》說,比丘尼摩觸戒、八事成重戒,如果八個人染汙比丘尼八種事,或一個人犯尼八種事,使比丘尼犯重戒,這兩種情況下俗人不成障戒。

  《善見》雲,若壞尼下二衆,不障出家。若壞大尼,叁處30行淫,皆名難也。若以白衣俗服強與尼著而行淫者,成難。若尼自樂著白衣服就上淫者,不障出家。

  《善見律》講,如果汙沙彌尼或式叉尼,不障出家。若汙大比丘尼,于叁處行淫,都成難。如果強迫比丘尼穿在家人的衣服而行淫,成難。若比丘尼自己穿著在家衣服,使人不知是比丘尼,就上行淫,不障出家。(見表八)

  必以義求,若知受具戒,緣事著于俗服,亦應成難。但壞淨境,不論知淨不淨。廣有廢立31,如疏、義鈔。

  按義理推求,如果知道比丘尼受了具足戒,難緣時尼著俗服,這種情況下也成難。總之,只要是壞比丘尼的淨境,無論知或不知,都成難。有關廢立的問題,在《四分律羯磨疏》和《四分律拾毗尼義鈔》中有說明。

  問:“何不言壞比丘耶?"答:“亦成難也。"尼受戒中,反問便是。由事希。故《善生經》受五戒者,問遮難雲:“汝不犯比丘、比丘尼不?"故知同是難攝。

  問:“爲什麼不問壞比丘呢?”答:“若壞比丘同樣也成難。”比丘尼受戒時,與上面問詞相反。因爲汙比丘的事很少。《善生經》受五戒時,問遮難:“你有沒有犯比丘、比丘尼?”由此而知,兩者都是障難所攝。

  皆謂俗人時犯。若受戒已犯者,止名邊罪所收。

  以上都是在家時犯的。如果受戒後犯,就屬于邊罪攝。

  3、賊心受戒

  叁賊心受戒32者。律中爲利養故,辄自出家。若未出家者,未受不應受。已受得戒。曾經說戒羯磨,已受者滅擯。

  第叁、以賊心受戒。《四分律》記載,有人爲得利養,自己剃度出家。沒有受十戒的,不應給他受十戒。如果已經受具足戒的,得戒。如果參加過大衆僧的說戒羯磨,已經受戒的也應滅擯。

  《四分》雲,若至一人二人叁人衆僧所共羯磨說戒,皆滅擯33。義詳共一人作對首衆法,皆成障戒。如說戒、自恣等法。必聽衆法心念,亦成難攝。若對他叁人已下對首法,四人已上余和合法,不秉羯磨,皆不成難。

  《四分律》講,參加一人、二人、叁人、乃至大衆僧共同作羯磨說戒的,都應滅擯。以義來講,乃至與一位比丘作衆法對首,都成障戒。比如說戒、自恣等法。即使是衆法心念,也是障難所攝。總之,參加叁人以下作對首法,四人以上其余的和合法,只要不參加作羯磨,都不成難。

  《善見》雲:叁種。一偷形者無師自出家。不依大僧臘次,不受他禮,不入僧法事,一切利養不受;二偷和合者。有師出家,受十戒往他方,或言十夏,次第受禮,入僧布薩,一切羯磨,受信施物;叁二俱偷者可知。若偷形者,不經法事,不受禮施,爲饑餓故,若欲出家受戒者得(下二不合)。《五百問》雲,沙彌詐稱大道人,受比丘一禮拜,是名賊住難。

  《善見律》講:有叁種:一、偷形。沒有剃度師而自己出家,如果他沒有依大僧的臘次,也不曾受他人禮拜,不曾參加大衆僧作羯磨法,一切利養沒有接受的(此不障戒);二、偷和合。有師父引導出家,受沙彌十戒後去到其他地方,妄自稱說已滿十年夏臘,次第受人禮拜,入大衆僧中布薩,作一切羯磨法,受信施供養(此障戒);叁、二俱偷。如上既無師出家又參加僧衆羯磨法(此障戒)。如果是偷形,沒有參加過羯磨法,沒有受僧禮拜供養,而爲饑餓的緣故來出家受戒的,得戒(偷和合、俱偷者不得戒)。《五百問》說,如果沙彌詐稱自己是比丘,乃至接受其他比丘一禮拜,就成賊住難。(見表九)

  《四分》中但言賊住難者,謂共羯磨說戒。不說聽聞不聞及愚癡因緣等。依如《僧癨》,若沙彌作是念,說戒時論說何等,即盜聽之。若聰明記得初中後語者,不得與受戒。若暗鈍或緣余念,不記初中後者,得受具。若凡人自出家著袈裟,未經布薩等者,得受。反之不得。

  《四分律》中講賊住難,只講參加作羯磨說戒。沒有講聽懂沒聽懂,以及因愚癡故,記不得羯磨的前中後次第。應該依據《僧癨律》所說,有沙彌想“大衆僧說戒時講些什麼內容”等,于是就去偷聽。如果他是聰明人,能記得羯磨法前中後詞,則不可給他受具足戒。如果是愚癡暗鈍的人,或偷聽時心想其他事,記不得羯磨法的前中後詞,這樣的可以給他受戒。如果是自己出家身著袈裟,而沒有參加過布薩的,可以受戒。相反,則不可以受戒。 (見表十)《摩得伽》雲,不自知滿二十而受具,後知不滿者,若經僧布薩羯磨,是名賊住。《四分》疑惱戒雲:“若年不滿,作法不成。"受者,有知者語令識之,後更受戒。

  《摩得伽論》講,自己不知道年滿二十才能受戒或不知道自己的年齡,後來知道年不滿的,如果參加過衆僧布薩羯磨,就成賊住。《四分律》疑惱戒中說:“如果年齡不滿二十,受戒作法不成。對于受戒的人,有智解律者應告訴他,讓他知道這樣不得戒,應年滿以後再來受戒。”

  《十誦》雲,比丘尼如法舍戒,若更受者,不得。即名賊住難。

  《十誦律》講,比丘尼如法舍戒後,如果再重新受具足戒,不得戒。成爲賊住難。

  4、破內外道

  破內外道者。謂本是外道,來投佛法,受具已竟,反還本道。今複重來,彼此通壞,志性無定。

  第四、破內外道。原本是外道出家,後到佛法中出家,受具足戒以後又返回外道中。現在又重來佛法中出家,這樣的人使內外道都有損,志性不堅定。

  律中令度出家,對僧與沙彌戒,四月試之。使志性和柔,深信明著,方爲受具。

  《四分律》佛說可以度外道出家,但應在大衆僧中給他受沙彌十戒,經過四個月的考察。如果他的志性柔和,深信佛法,才可以爲他受具足戒。

  問:“信邪來久,何故先與沙彌戒耶?"答:“信此投歸,若不以十戒調柔,違相不顯。又彰佛法深妙,漸次授法。不同外道,一往不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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