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四分律行事鈔受戒緣集篇》譯注(釋恭融)▪P8

  ..續本文上一頁磨。

  羯磨師應白大衆僧說:“大衆僧慈悲,爲他受戒。大衆共同秉持受戒羯磨法,希望大衆不要心緣他事,使他不得戒。”應四處看一下,不要有非法別衆之相。如果有,應提醒他如法,然後告白:“現在大衆僧可以作羯磨了。"

  “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衆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爲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叁衣缽具。若僧時到,僧忍聽,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爲和尚。白如是。"作白已,問僧成就不。乃至羯磨中第一第二第叁亦如是問。此《僧癨》文。准此,僧中知法者答言:“成就。"《十誦》因爲他受戒,或睡、入定、鬧語、亂等,佛言:“不成受戒。"羯磨時當一心聽,莫余覺余思惟,應敬重法。當思惟心心相續憶念,應分別言:是第一羯磨乃至第叁。不說得罪。

  “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衆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爲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叁衣缽具。若僧時到,僧忍聽,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爲和尚。白如是。”作白後,問大衆僧羯磨成就否。叁次羯磨都這樣問。這是依據《僧癨律》文。依據此律,大衆僧中有知法的人應回答:“成就。”《十誦律》中爲他人受戒時,有人睡著、有人入定、有人講話、亂等,佛說:“這樣不成受戒。”做羯磨法時應當用心聽,不要考慮其它的事,應當敬重羯磨法。隨著羯磨文去思維憶念,心中默念:這是第一羯磨,乃至第叁羯磨。若不心念者得罪。

  又應語受者言:“已作白已,僧皆隨喜。今作羯磨動彼戒法,莫令心沈舉,當用心承仰。"又白僧言:“當聽羯磨。"

  又應告訴戒子說:“已經作白,大衆僧都很隨喜。現在要作羯磨來振動戒法,你的心不要昏沈或掉舉,應用心觀想。”又告大衆僧:“大衆仔細聽羯磨文。”

  “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衆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爲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叁衣缽具。僧今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爲和尚。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受具足戒,某甲受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此是初羯磨。問僧成就不。告受者言:“已作初羯磨,僧皆默可。今十方法界善法並皆動轉。當起欣心,勿縱怠意。"次作二羯磨。如上問已。告受者言,已作二羯磨法,僧並和合。今十方法界善法,並舉集空中。至第叁羯磨竟時,當法界功德入汝身心,余一羯磨在。汝當發身總虛空界,心緣救攝叁有衆生,並欲護持叁世佛法。直依此語,不同上廣。仍白僧言:“願僧同時慈濟前生,同共合掌佐助,舉此羯磨。"便即作之,乃至是事如是持已。

  “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衆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爲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叁衣缽具。僧今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爲和尚。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受具足戒,某甲受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這是第一次羯磨。問大衆僧成就否。然後告訴戒子:“已經作了第一次羯磨,大衆僧都默然認可。現在十方法界的善法都動轉起來。你當生起歡喜心,不要懈怠放逸。”再作二羯磨。如上問僧成就否。再告戒子,已作第二次羯磨法,衆僧和合通過,現在十方法界的善法,都集中在空中。到第叁羯磨完了,法界的功德注入你的身心,現在還有最後一次羯磨,你應觀想身體充遍整個虛空界,心中發願救度叁界的一切衆生,並發願護持過去、現在、未來的佛法。直接講發心的事,不必廣說,然後白大衆僧:“希望大衆僧同時慈濟衆生,一起合掌,共同完成最後的羯磨。”說完便作法,直到“是事如是持”。

  若多人一人,即須隨竟記其時節。

  多人或一人受戒,受完戒就應記下得戒的時間。

  《四分》雲,有新受戒者,不及後安居,便數爲歲。佛言:“不爾。”有者,應和尚梨教授時節雲,若冬若春若夏,若幹日月,若食前食後,乃至量影。應預將一尺木,至受訖日中豎之,記其影頭,臥尺量之,計爲尺寸,以爲常法。

  《四分律》說,有人剛剛受戒,來不及參加後安居,就增加一歲。佛說:“不可以。"有新受戒的,和尚梨應教授使知時節,如冬、春、夏季,日月多少,食前食後受戒,乃至用杆量影記時。應准備一尺高的木頭,在受戒的那天豎立起來,記錄光影的長短,計量尺寸,這是經常用的方法。

  《善見》雲,受戒已立,取腳隨身量影,示春冬時。衆數多少。後說四依四重等。

  《善見律》說,受戒以後,根據身的影來量,告訴戒子得戒的時間。看受戒的人數多少,然後爲他宣說四依法與四條重戒等。

  若受人多者,但有受竟,在僧下坐。乃至一切作已,方總集上座前,同時爲說隨相。不必戒師。

  若受戒的人多,先受完的人,就坐在大衆僧的下面。等到所有戒子都受完後,再全部集合到上座前,一起宣說戒相。不一定是羯磨師,其他人講也可以。

  問:“此新受戒人相同界外來者,何不重和?”答:“非是外來,當處新起。”問:“新受戒人如同從大界外來的,爲什麼僧衆不重新問和呢?”答:“不是界外來的,是在本戒壇中新産生的。”

  二、宣說戒相

  “據理隨師具學,何獨此四?”“爲緣起有過,且製四根本,若毀非用。余篇枝條,忏複僧數。意在此也。”

  問:“按理說所有的戒相都應跟和尚學習,爲什麼只講這四條重戒?”回答說:“因爲過去有人剛受戒就犯四重,所以應先講四根本戒,如果毀破四重戒就不成比丘用。二篇以下屬于枝條,如果違犯,可以忏悔清淨,還算僧數,所以要先講四重戒。”

  應告之雲,善男子,汝受戒已,必謹奉持。若但有受無持心者,受戒不得。空願無益,甯起行用,不須願求。經論如此。但佛世難值,正法難聞,人身難得,奉戒者難。故上品高達,能受能持,修道會聖。下品小人,能受能破,心無慚愧,現世惡名,不消利養,死入惡道。中品之徒,善不自發。望上而學,可准下流耶。若遂鄙懷,毀破佛戒,不如不受。必須依佛正教,順受隨學。五夏已來,專于律部。若達持犯,辦比丘事,修定習慧,會正可期。自此已外,雜學言說,汙染淨戒,定慧無由生者,佛則不許。故律雲,若師阙教授,當余處學。爲長益沙門果故。然後依文爲說相也。

  應開示新戒:“善男子,你已經受了大戒,一定要好好地奉持戒法,如果只是受戒而沒有持戒的心,那麼受戒是不得戒的。如果只想受戒而不想持戒,就沒有真實利益,我們甯可依戒行持,也不要空發願。經論當中是這樣講的:衆生很難遇到佛陀出世,佛的正法難得聽聞,暇滿的人身難得,能守持淨戒的更難。所以根機猛利的人,能受戒也能持戒,他能修行解脫道證得聖果。下品根機的人,能受戒但也能破戒,沒有慚愧心,在現世得惡名,不能消受信施的供養,死後墮入惡道。中品根機的人,善心不能自動發起。應學上品,不可學下品。如果隨順陋習,毀破佛戒,那還不如不受。應依佛的正教,順著自己所受的戒體隨力學習。受戒五夏當中,專門學習律部,通達戒律的開遮持犯,能作比丘的各種羯磨法,然後修習定慧而學,這樣才能究竟解脫。除此之外,一切世間的雜學,凡是能汙染淨戒,障礙定慧生起的,佛都不許學。所以《四分律》說,如果師父不能教授弟子,弟子就應到其他地方學,這樣才能早證沙門四果。”以上開示完後,再依戒文宣說戒相。

  叁、受持衣缽坐具

  若沙彌時說淨長衣缽者,更請施主總將說淨。若沙彌時不說,則已犯長,應令將舍作吉羅忏,然後說淨。並和尚委示之。

  如果作沙彌時長衣缽有說淨,受戒後應再請施主重新說淨。如果沙彌時沒有說淨,那麼衣缽已經犯長,應先舍物作吉羅罪忏悔,然後再說淨。這些做法應由和尚來開示。

  附:

  一、授六念法

  (出自《僧癨律》文)

  第一念知日月。應言今朝白月一日至十五日,以純大故,不雲大小。若黑月41,有大小,故須兩分之。今朝黑月大一日至十五日。或雲:今黑月小一日至十四日。此謂識去布薩遠近。出家日月法式如此。

  第一、當知道今天是某月某日,在每天早上應念:今天是白月一日或十五日,白半月純是大月,所以不用說大小月。如果是下半月,就有大小,所以應分成兩種,應說:今天是黑月大一日或十五日。或說:今天是黑月小一日或十四日,這樣念是爲了知道離說戒日的遠近,出家人念日月的方法就是這樣。

  若據律文,爲俗人問,令使識知。若入聚落,先知日月數法。准此方土,不論黑白。若答俗人,唯得通相雲正月小,今是某日。此則道俗通知爲允。

  《四分律》中說,俗人問比丘日月,比丘不知,因此佛製要念日月。如果要去聚落,先應知道今天是幾月幾日。在華夏,講日期是不分黑月白月的。如果有俗人問,只說“這個月小,今天是某日”即可。這樣回答道俗人都能明白。

  二念知食處。于中有叁:若全不受請者,雲:“我常自食已食”;有言“食僧常食”;有言“我常乞食”。

  第二、作念今天吃飯的地方。有叁種情況:如果是完全不受居士請的,就說“我經常吃自己的飲食”;或說“我吃大衆僧的飲食”;或者說“我常乞食”。

  若受請者,雲:“我今自食,無請處。”又雲:“我今食僧食,無請處。”又雲:“我今乞食,無請處。”

  如果有接受居士請食,或說:“我今天自己吃自己的飲食,今天沒有人請。”或說:“我今天吃僧食,沒有請處。”或說:“我今天乞食,沒有請處。”

  若有請者,有背不背。應雲:“今有請處,念自去。”

  如果當天有居士請食,有背請和不背請兩種情況。應說:“今天有請食處,我自己去。”陶靜原文:若背者(謂迦提月、病及施衣等緣),“今有某緣得背請”(若無緣,一日有衆多請者,應對人雲):“今日有多請,自受一請。余者施與長老,在某處。”(應覓五衆舍…

《《四分律行事鈔受戒緣集篇》譯注(釋恭融)》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