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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行事钞受戒缘集篇》译注(释恭融)▪P8

  ..续本文上一页磨。

  羯磨师应白大众僧说:“大众僧慈悲,为他受戒。大众共同秉持受戒羯磨法,希望大众不要心缘他事,使他不得戒。”应四处看一下,不要有非法别众之相。如果有,应提醒他如法,然后告白:“现在大众僧可以作羯磨了。"

  “大德僧听。此某甲从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从众僧乞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年满二十,三衣钵具。若僧时到,僧忍听,授某甲具足戒,某甲为和尚。白如是。"作白已,问僧成就不。乃至羯磨中第一第二第三亦如是问。此《僧癨》文。准此,僧中知法者答言:“成就。"《十诵》因为他受戒,或睡、入定、闹语、乱等,佛言:“不成受戒。"羯磨时当一心听,莫余觉余思惟,应敬重法。当思惟心心相续忆念,应分别言:是第一羯磨乃至第三。不说得罪。

  “大德僧听。此某甲从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从众僧乞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年满二十,三衣钵具。若僧时到,僧忍听,授某甲具足戒,某甲为和尚。白如是。”作白后,问大众僧羯磨成就否。三次羯磨都这样问。这是依据《僧癨律》文。依据此律,大众僧中有知法的人应回答:“成就。”《十诵律》中为他人受戒时,有人睡着、有人入定、有人讲话、乱等,佛说:“这样不成受戒。”做羯磨法时应当用心听,不要考虑其它的事,应当敬重羯磨法。随着羯磨文去思维忆念,心中默念:这是第一羯磨,乃至第三羯磨。若不心念者得罪。

  又应语受者言:“已作白已,僧皆随喜。今作羯磨动彼戒法,莫令心沉举,当用心承仰。"又白僧言:“当听羯磨。"

  又应告诉戒子说:“已经作白,大众僧都很随喜。现在要作羯磨来振动戒法,你的心不要昏沉或掉举,应用心观想。”又告大众僧:“大众仔细听羯磨文。”

  “大德僧听。此某甲从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从众僧乞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年满二十,三衣钵具。僧今授某甲具足戒,某甲为和尚。谁诸长老忍,僧与某甲受具足戒,某甲受和尚者默然,谁不忍者说。"此是初羯磨。问僧成就不。告受者言:“已作初羯磨,僧皆默可。今十方法界善法并皆动转。当起欣心,勿纵怠意。"次作二羯磨。如上问已。告受者言,已作二羯磨法,僧并和合。今十方法界善法,并举集空中。至第三羯磨竟时,当法界功德入汝身心,余一羯磨在。汝当发身总虚空界,心缘救摄三有众生,并欲护持三世佛法。直依此语,不同上广。仍白僧言:“愿僧同时慈济前生,同共合掌佐助,举此羯磨。"便即作之,乃至是事如是持已。

  “大德僧听。此某甲从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从众僧乞受具足戒,某甲为和尚,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年满二十,三衣钵具。僧今授某甲具足戒,某甲为和尚。谁诸长老忍,僧与某甲受具足戒,某甲受和尚者默然,谁不忍者说。”这是第一次羯磨。问大众僧成就否。然后告诉戒子:“已经作了第一次羯磨,大众僧都默然认可。现在十方法界的善法都动转起来。你当生起欢喜心,不要懈怠放逸。”再作二羯磨。如上问僧成就否。再告戒子,已作第二次羯磨法,众僧和合通过,现在十方法界的善法,都集中在空中。到第三羯磨完了,法界的功德注入你的身心,现在还有最后一次羯磨,你应观想身体充遍整个虚空界,心中发愿救度三界的一切众生,并发愿护持过去、现在、未来的佛法。直接讲发心的事,不必广说,然后白大众僧:“希望大众僧同时慈济众生,一起合掌,共同完成最后的羯磨。”说完便作法,直到“是事如是持”。

  若多人一人,即须随竟记其时节。

  多人或一人受戒,受完戒就应记下得戒的时间。

  《四分》云,有新受戒者,不及后安居,便数为岁。佛言:“不尔。”有者,应和尚梨教授时节云,若冬若春若夏,若干日月,若食前食后,乃至量影。应预将一尺木,至受讫日中竖之,记其影头,卧尺量之,计为尺寸,以为常法。

  《四分律》说,有人刚刚受戒,来不及参加后安居,就增加一岁。佛说:“不可以。"有新受戒的,和尚梨应教授使知时节,如冬、春、夏季,日月多少,食前食后受戒,乃至用杆量影记时。应准备一尺高的木头,在受戒的那天竖立起来,记录光影的长短,计量尺寸,这是经常用的方法。

  《善见》云,受戒已立,取脚随身量影,示春冬时。众数多少。后说四依四重等。

  《善见律》说,受戒以后,根据身的影来量,告诉戒子得戒的时间。看受戒的人数多少,然后为他宣说四依法与四条重戒等。

  若受人多者,但有受竟,在僧下坐。乃至一切作已,方总集上座前,同时为说随相。不必戒师。

  若受戒的人多,先受完的人,就坐在大众僧的下面。等到所有戒子都受完后,再全部集合到上座前,一起宣说戒相。不一定是羯磨师,其他人讲也可以。

  问:“此新受戒人相同界外来者,何不重和?”答:“非是外来,当处新起。”问:“新受戒人如同从大界外来的,为什么僧众不重新问和呢?”答:“不是界外来的,是在本戒坛中新产生的。”

  二、宣说戒相

  “据理随师具学,何独此四?”“为缘起有过,且制四根本,若毁非用。余篇枝条,忏复僧数。意在此也。”

  问:“按理说所有的戒相都应跟和尚学习,为什么只讲这四条重戒?”回答说:“因为过去有人刚受戒就犯四重,所以应先讲四根本戒,如果毁破四重戒就不成比丘用。二篇以下属于枝条,如果违犯,可以忏悔清净,还算僧数,所以要先讲四重戒。”

  应告之云,善男子,汝受戒已,必谨奉持。若但有受无持心者,受戒不得。空愿无益,宁起行用,不须愿求。经论如此。但佛世难值,正法难闻,人身难得,奉戒者难。故上品高达,能受能持,修道会圣。下品小人,能受能破,心无惭愧,现世恶名,不消利养,死入恶道。中品之徒,善不自发。望上而学,可准下流耶。若遂鄙怀,毁破佛戒,不如不受。必须依佛正教,顺受随学。五夏已来,专于律部。若达持犯,办比丘事,修定习慧,会正可期。自此已外,杂学言说,污染净戒,定慧无由生者,佛则不许。故律云,若师阙教授,当余处学。为长益沙门果故。然后依文为说相也。

  应开示新戒:“善男子,你已经受了大戒,一定要好好地奉持戒法,如果只是受戒而没有持戒的心,那么受戒是不得戒的。如果只想受戒而不想持戒,就没有真实利益,我们宁可依戒行持,也不要空发愿。经论当中是这样讲的:众生很难遇到佛陀出世,佛的正法难得听闻,暇满的人身难得,能守持净戒的更难。所以根机猛利的人,能受戒也能持戒,他能修行解脱道证得圣果。下品根机的人,能受戒但也能破戒,没有惭愧心,在现世得恶名,不能消受信施的供养,死后堕入恶道。中品根机的人,善心不能自动发起。应学上品,不可学下品。如果随顺陋习,毁破佛戒,那还不如不受。应依佛的正教,顺着自己所受的戒体随力学习。受戒五夏当中,专门学习律部,通达戒律的开遮持犯,能作比丘的各种羯磨法,然后修习定慧而学,这样才能究竟解脱。除此之外,一切世间的杂学,凡是能污染净戒,障碍定慧生起的,佛都不许学。所以《四分律》说,如果师父不能教授弟子,弟子就应到其他地方学,这样才能早证沙门四果。”以上开示完后,再依戒文宣说戒相。

  三、受持衣钵坐具

  若沙弥时说净长衣钵者,更请施主总将说净。若沙弥时不说,则已犯长,应令将舍作吉罗忏,然后说净。并和尚委示之。

  如果作沙弥时长衣钵有说净,受戒后应再请施主重新说净。如果沙弥时没有说净,那么衣钵已经犯长,应先舍物作吉罗罪忏悔,然后再说净。这些做法应由和尚来开示。

  附:

  一、授六念法

  (出自《僧癨律》文)

  第一念知日月。应言今朝白月一日至十五日,以纯大故,不云大小。若黑月41,有大小,故须两分之。今朝黑月大一日至十五日。或云:今黑月小一日至十四日。此谓识去布萨远近。出家日月法式如此。

  第一、当知道今天是某月某日,在每天早上应念:今天是白月一日或十五日,白半月纯是大月,所以不用说大小月。如果是下半月,就有大小,所以应分成两种,应说:今天是黑月大一日或十五日。或说:今天是黑月小一日或十四日,这样念是为了知道离说戒日的远近,出家人念日月的方法就是这样。

  若据律文,为俗人问,令使识知。若入聚落,先知日月数法。准此方土,不论黑白。若答俗人,唯得通相云正月小,今是某日。此则道俗通知为允。

  《四分律》中说,俗人问比丘日月,比丘不知,因此佛制要念日月。如果要去聚落,先应知道今天是几月几日。在华夏,讲日期是不分黑月白月的。如果有俗人问,只说“这个月小,今天是某日”即可。这样回答道俗人都能明白。

  二念知食处。于中有三:若全不受请者,云:“我常自食已食”;有言“食僧常食”;有言“我常乞食”。

  第二、作念今天吃饭的地方。有三种情况:如果是完全不受居士请的,就说“我经常吃自己的饮食”;或说“我吃大众僧的饮食”;或者说“我常乞食”。

  若受请者,云:“我今自食,无请处。”又云:“我今食僧食,无请处。”又云:“我今乞食,无请处。”

  如果有接受居士请食,或说:“我今天自己吃自己的饮食,今天没有人请。”或说:“我今天吃僧食,没有请处。”或说:“我今天乞食,没有请处。”

  若有请者,有背不背。应云:“今有请处,念自去。”

  如果当天有居士请食,有背请和不背请两种情况。应说:“今天有请食处,我自己去。”陶静原文:若背者(谓迦提月、病及施衣等缘),“今有某缘得背请”(若无缘,一日有众多请者,应对人云):“今日有多请,自受一请。余者施与长老,在某处。”(应觅五众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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