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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谛叁藏對阿黎耶識的建構——具有認識論意義的存有論▪P4

  ..續本文上一頁識爲轉識的因緣,有二義:(1)種本,善、不善、無記等諸轉識的生起,都是依阿黎耶識作爲種子的根本;(2)依托,由于阿黎耶識執持五根身,所以五識得以生起;同時,依阿黎耶識有染汙意,依止染汙意,意識得以生起。

  六識爲阿黎耶識的因緣,有二義:(1)現轉增長種本,諸識生起善、不善、無記念念熏習阿黎耶識,未來生起的諸識力量轉盛,增長善惡;(2)未來欲生之時令受報,由于諸識善、不善的力量,在未來世令阿黎耶識受果報。

  從《攝大乘論》中阿黎耶識的“攝藏”義出發,護法、玄奘一系建立了“互爲攝藏”。這當然不符合無著的本義,但是,沿著“攝藏”,完全有建立“互爲攝藏”的可能。真谛繼承了無著、世親的思想,建立一重攝藏的能所關系,而且指明執藏阿黎耶識的主體是阿陀那識與意識,這是其創新的地方,也是其“一意識師”立場的表現。從能藏、所藏、執藏的說明,到自相、因相、果相的建立,從而建構了“互爲緣性轉相”。無著、世親的立場基本上是從種識不分來闡明阿黎耶識的叁相,玄奘增補“叁性”來說明“叁相”,其旨在于引導種識不分的“叁相”說,走向以現行阿黎耶識爲中心的“叁性”說。後來,玄奘門下各依種子與現行阿黎耶識來解釋叁藏,其根源在于玄奘的體系裏本身所蘊含的。而真谛則是繼承無著、世親的思想,是唯識古義的忠實者。而將阿黎耶識視爲果報識,其性類是無覆無記,則是古今唯識所共同的觀點。由于這四種因緣,所以阿黎耶識與諸轉識之間互爲因緣,從而建立“阿黎耶識與諸識等俱轉”。在此輾轉互起的過程中,受、分別、引行叁種心所法常與阿黎耶識與用識俱起,構成虛妄分別的作用。真谛在解釋《攝大乘論》時,仍然是按照世親的思想而進行的,而將用識或生起識的叁種作用理解爲心(所)法,建立了“相應轉相”。但是,真谛並沒有將染汙意包含入轉識的範圍,體現早期唯識思想的特色。

  瑜伽行派將一切雜染法的存有,都歸根于阿黎耶識。因此,成立阿黎耶識的主體觀念,這是一種建設性的現象學,爲描述性的現象與存有,找到一個根據與起因,從而建立了具有認識論意義的存有論。從種識不分的立場看,阿黎耶識因熏習所以有轉變,說明了人的存在的時間性和曆史性,是不斷流轉、不斷積累、不斷更新的過程性總體64。胡塞爾現象學所說的“純粹自我”應該是相當于現行阿黎耶識,它保持了體驗流的統一,如護法與玄奘一系以現行阿黎耶識攝持種子,建立了生命的流轉。

  〔1〕湯用彤:《魏晉南北朝佛教史》下冊,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616頁。

  〔2〕月輪賢隆:《小乘典籍に于ける阿賴耶》,《宗教研究》卷二六,1927年,第64頁。

  〔3〕 陳一標:《有關阿賴耶識語義的變遷》,《圓光佛學學報》1999年,第4期,第106頁。

  〔4〕霍韬晦:《安慧〈叁十唯識釋〉原典譯注》,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0年版,第40頁。

  〔5〕《成唯識論》卷二:“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賴耶,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爲緣故,有情執爲自內我故。”《大正藏》第31卷,第7頁下。

  〔6〕玄奘譯:《攝大乘論》卷上,《大正藏》第31冊,第133頁中。

  〔7〕真谛譯:《攝大乘論》卷上,《大正藏》第31冊,第114頁上。隋代笈多譯“諸法所依住”,北魏佛陀扇多譯“一切諸法家”,這叁家翻譯的第一句與藏譯有差別。

  〔8〕呂贗:《西藏傳本攝大乘論》,《唯識典籍研究(二)·唯識學專集之八》,《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30冊,臺北大乘文化出版社1981年版,第243頁。

  〔9〕陳一標整理現代學者的理解與漢譯可分類如下:

  (A) vij`qna storing all dharmas:攝藏(玄奘)、埋沒(高崎直道):及物動詞主動態,主詞爲阿賴耶識,受詞爲諸法。

  (B) vij`qna in which all dharmas hide:依識住(真谛)、所依住(笈多):不及物動詞主動態,主詞爲諸法,藏住的地點是阿賴耶識。

  (C) vij`qna which is the house or receptale of all dharmas:家(佛陀扇多)、藏處(山口益):一般名詞,住處、所藏處之意。

  (D) vij`qna which is hidden in all dharmas:被內藏(長尾雅人):及物動詞被動態,主詞爲阿賴耶識,被藏的地點是諸法。

  陳一標:《有關阿賴耶識語義的變遷》,《圓光佛學學報》1999年,第4期,第97-98頁。陶靜〔10〕《解深密經》以阿陀那識能攝持種子,阿黎耶識與根身同安危;而《攝大乘論》以阿陀那識與有色諸根同安危,阿黎耶識具有攝持種子的功能。

  〔11〕真谛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藏》第31冊,第157頁。

  〔12〕玄奘譯:《攝大乘論釋》卷一:“論曰:一切有生雜染品法,于此攝藏爲果性故,又即此識于彼攝藏爲因性故,是名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爲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釋曰:一切有生者,諸有生類皆名有生。雜染品法者,是遮清淨義。于中轉故,名爲攝藏。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爲自我者,是執取義。”《大正藏》第31冊,第324頁中。

  〔13〕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藏》第31冊,第383頁。

  〔14〕《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說:“能持染法種種名所藏,此識是能藏;是雜染法所熏,所依染法名能藏,此識是所藏。”《大正藏》第43冊,第300-301頁。《同學鈔》卷二記載窺基的思想,清楚地敘述:“受熏熏之邊是所藏義也,持種邊是能藏也,我愛緣執是執藏義也。”《大正藏》第66冊,第153頁下。

  〔15〕《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叁,《大正藏》第43冊,第717頁上。

  〔16〕《叁十頌》第二頌至第四頌前半,敘述阿賴耶識的性格,《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將其分科爲一、自性,二、果相,叁、因相,四、所緣,五、行相,六、相應,七、五受,八、叁性,九、因果譬喻,十、伏斷位次。《大正藏》第43冊,第300頁。

  〔17〕圓測排斥其它兩種說法,因爲現行的本識之體對雜染品法之種子而言,但是所依,無因緣義,所以不能就第八現行與種子說能所藏(針對第叁種解釋);再則,第八現行對現行前七識,亦無因緣義,所以不能就第八現行與前七現行說能所藏(針對第一種解釋)。《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叁,《大正藏》第43冊,第717頁上。

  〔18〕印順:《攝大乘論講記》第39頁。

  〔19〕對于唯識思想是否具有存有論(ontology),西方學者一向有爭議,如Thomas A. Kochumuttom認爲唯識思想只是“經驗的解釋”,而不是存有的體系,他概括爲“主觀建構且非存有”。A Buddhist Doctrine of Experience: A New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Works of Vasubandhu the Yogqcqrin, Motilal Banarsidass Publishers Private Limtted, Delhi, 1999 ,P.5-11. Florin Giripescu Sutton極力反對並且回應他的觀點,認爲瑜伽行派在終極意義上,反對雙重性或多重性的存在,而歸入唯心或唯識;諸法都是無常、非永恒的,因此可以在無常意義建立多元論;Sutton強調可以依超越的立場和概念化來闡述存有,不但是從認識論,也可以從精神學的背景,歸納爲“尚未證實的唯心一元論”。Existence and Enlightenment in the Laxkqvatqra_s[tra: Astudy in Ontology and Epistemology of the Yogqcqrq School of Mahqyqna Buddhism,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Albany, 1991 ,P.ⅹⅵ-ⅹⅶ.我們同意Sutton的觀點,將依阿黎耶識爲中心的存有論,稱爲“認識論意義的存有論”。

  〔20〕阿黎耶識八相:執持、本、分明、種本、非常事、身受、無識定、非氣絕者。《決定藏論》卷上,《大正藏》第30冊,第1018-1019頁上。另外,見《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大正藏》第30冊,第579頁上-中。

  〔21〕真谛譯:《攝大乘論釋》卷二說:“《決定藏論》中,明本識有八相,異彼廣說,故言略說叁種。”《大正藏》第31冊,第162頁。真田英範曾經對《攝大乘論》中的“叁相”進行簡單考察,見《攝大乘論における阿黎耶識の叁相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31卷,第1號,1982年,第128-129頁。

  〔22〕真谛譯:《攝大乘論釋》卷二,《大正藏》第31冊,第162頁中。

  〔23〕功能即是能力之意,即種子的異名。唯識思想以種種現象都以功能爲因,而得生起。即一切功能,潛隱在現象界的背後,而爲其根本。《俱舍論》卷四說:“此中何法名爲種子,謂名與色,于生自果,所有輾轉鄰近功能。”《大正藏》第29冊,第22頁下。

  〔24〕《成唯識論》卷二:“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自相,攝持因果爲自相故。”《大正藏》第31冊,第7頁下。

  〔25〕玄奘譯:《攝大乘論釋》卷二,《大正藏》第31冊,第327頁下。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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