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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當代社會價值論(劉元春、湛滢)

  佛教當代社會價值論

  編輯:劉元春 湛滢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佛教作爲東方文化的精神內核之一,在東西方文化的互動中占有優勢,而且對人類社會主體信仰結構的重建,以及推動世界真正的和平發展起到良好的作用。針對當代社會存在的自然、社會、精神諸多現實問題,佛教依正不二的理念、自利利他的

  品質、自淨其意的修法,有利于維護生態平衡,倡揚社會風尚,提升人格形象。佛教徒在信仰活動中,具有積極入世的膽略、超越現實的情操、自我批判的氣度,將是佛教發揮積極作用的關鍵。

  關鍵詞:佛教、當代、社會價值

  作者簡介:劉元春,1963年生,上海社會科學院宗教所副研究員。

  湛滢,1960年生,廣東國恩寺《中國禅學系列叢書》副主編。

  “價值”一詞原來主要是一個經濟學名詞。西方哲學中專言“價值”是近現代以來的事,尤其是在19世紀下半葉價值哲學成立之後。但是,價值現象在人類現實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價值問題是與生俱來的一個基本問題。因此,古今中外論述價值的思想學說早已經存在。價值(Volue)一詞,本義原是“可寶貴,可珍惜,令人喜愛,值得重視”。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講,它兼有“好、有用、善、美、寶貴、重要、有意義”等涵義[1]。那麼,曆經兩千多年風刀霜劍的佛教,沐浴21世紀曙光雨露,還能煥發出什麼樣的生機,其社會價值又將如何發揮呢

  本文論述佛教在當代社會中所具有的值得重視的積極作用,談一些我們粗淺的看法,供關心佛教命運的善知識們批評指正。

  一、前提:從文化全球化視野中看佛教

  全球化不僅是一種經濟現象,而且是一種文化現象、政治現象。全球化不是某一時段上的狀態,而是一種不斷變化的進程,它沒有最終的狀態和歸宿。因此,全球化就是人類不斷地跨越時空障礙和製度、文化等社會障礙,在全球範圍內實現充分的溝通和達成更多的共識與共同行動的過程。全球化是一個多維度、統一和多樣並存的過程。實際上,全球化在推動了統一性增強的同時,也爲更多的參與主體提供了發言的機會和展示自己特點的條件,使它們有可能根據其他參與者的情況來確定自己的身份;而且,統一性也會強化參與主體的自我認同意識。說它是一種文化現象,是因爲國際社會存在共同的利益,人類文化行爲、文化創造具有普遍性、共同性,文化完全可以超越不同的國家、民族、社會製度、意識形態諸方面的分歧,打破時空和種族、地域限製,形成全球文化。全球文化要求從全球意識把握人類文化發展的普遍規律,揭示文化共性的意義。它意味著對霸權主義的排斥,但也對偏居一隅、抱殘守缺觀念的唾棄[2]。共性隱含在個性之中,個性能在共性中展現。全球文化實際上是文化個性在全球化進程中展現的同時尋求文化的共性,使蘊涵的共性潛質發揮出世界性價值。

  這種關于全球化的認識,拓展了認識佛教當代價值的廣闊的視野。佛教原本就是世界性宗教,早就“文化全球化”了。理論上如此,但是,對中國佛教徒來講,實踐上還很滯後,沒有展示出應有的風采。其原因是複雜的,甚至不能算是佛教徒自身的錯,但面對風勢強勁的西方文化的沖擊,缺乏自信自尊,或許是重要的內在因素。因此,對佛教的自信自尊,成爲佛教發揮積極作用的思想前提。也就是說,論及佛教的社會價值,必須先確信其“能夠”,而後“才能”。一旦我們舉目回望,就自然得出以下的結論。

  (一)佛教是東方文化的精神內核之一

  我這裏所說的東方文化主要是指以儒佛道爲主體的中國文化。儒佛道文化是東亞、東南亞文化結構中的主體。儒佛道思想基礎之上所形成的宗教文化信仰,是東方民族心理、氣質、價值趨向的靈魂。因此,“中國傳統文化的內在精神,尤其是它的哲學智慧是構成中華民族精神的要素或環節,對它進行現代的诠釋,是實現中華民族精神現代化的一個有效途徑。”“所謂“中國傳統文化的內在精神”,是指儒、道、釋(中國化的佛教)自身所固有的精神。”[3]

  佛教傳入中國,與中國民族文化交融而形成中國佛教,進而傳入東亞、東南亞,而在印度佛教衰落之後成爲世界佛教文化的中心。佛教在東方各民族各文化系統之間廣泛地交流傳播,使古代東方成爲一個文化上統一的整體,佛教智慧成爲東方文化精神。佛教已經是中國傳統文化主體之一,曾經對中國社會的曆史與文化産生了重大影響,也對人類文明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不過,中國佛教自漢唐及元明清,由盛轉衰,漸漸淡化了社會主體文化。雖然近代一些仁人志士竭力弘揚以圖振興,當代社會也有各種機遇,但佛教界固守傳統的惰性及不良的傾向導致的信仰主體的缺失,使中國佛教在面臨機遇與挑戰之時,尚顯力不從心。回顧曆史以資借鑒,尋求佛教服務社會人生的潛質,期望佛教對未來人類文明繼續作出獨特的貢獻。

  佛教作爲外來宗教,傳入中國以後,抛開消極方面不講,積極的方面是無論如何否定不了的。它幾乎影響了中華文化的各個方面,給它增添了新的活力,促其發展,助其成長[4]。中國佛教哲學的形成是東方文化史上的重大現象,也是中國哲學史上的重要一頁。印度佛教代表印度古代文明的精神價值,它與中國固有的哲學風格、宗教觀念、價值取向存在著巨大的反差。印度佛教哲學在與中國固有文化和哲學的相互碰撞、激蕩、沖突、融合中逐步轉型,日趨中國化,形成了中國佛教哲學的新學說。這是古代東方中印兩大文明古國的價值理念、思維方式的系統交流,是兩種異質文化互相接觸、影響、作用的成功模式。印度佛教的傳入,給中國文化注入了新的血液,帶來了新的活力和創造力。在東亞文化圈裏,中國佛教哲學內容最豐富、最深刻,是中國古代最龐大、最複雜的宗教哲學體系。它是印度佛教傳入中國以後形成的,是印度佛教與中國古代社會實際相結合的産物,也是中國曆代佛教學者雙向選擇和自我組織的結果,是他們的思想創造和智慧的結晶。中國佛教哲學中的終極關懷、果報、心性、直覺等諸多方面充實與豐富了中國傳統哲學的思想,並融入了中國傳統哲學之中,成爲中國傳統哲學的重要部分[5]。

  (二)佛教在東西方文化互動中占有優勢

  1997年9月1日,由24位國際著名政治家發表《人類責任宣言》,以彌補《世界人權宣言》的不足,與人權宣言並行。這一宣言明確提出推動東西方文化的統一、互補並共同約束人類行爲,讓東方的道德標准也成爲人類共同遵守的道德標准,爲人類帶來更加光明的未來。它打破了幾百年來,西方文化在經濟、政治、軍事上主宰世界的格局,標志著東方文化隨著東方社會文明的發展而崛起,使東西方文化在文化全球化進程中互相容納和製衡。

  文化分爲兩大部分,一是可見的行爲方式,一是不可見的價值觀、道德標准和信仰。東西方文化有一些是相通相同的,比如都認爲和平和守信是應該遵守的人類美德。但是,作爲異質文化,東西方文化也有四個明顯的不同:第一個不同是最本質的區別,就是責任、義務和權利之間的差別,形成不同社會倫理結構。東方文化中特別是儒家文化,強調個人對社會、對他人所承擔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不強調社會對個人權利的界定和保護,不強調個人之間清楚的權利區分和對權利的相互尊重。西方文化則相反。強調責任義務,有利于人際關系的親切和協調,有利于減輕社會對個人的負擔;但是也往往成爲個人權利的被剝奪以及要承擔無限的要求。而強調個人權利的西方文化,有利于個人權利的得到保證和發展,有利于社會管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但是卻容易使人情淡薄,倫理適當。第二個區別是東西方文化價值判斷的方式不同,形成不同的價值標准。東方文化重視動機和出發點而輕視效果,西方人重視效果不重視動機和出發點。結果是東方文化導致重視道德而手段落後,西方文化手段發達而道德不張。第叁個區別是對人性的假設不同,導致不同的社會治理製度體系。東方文化強調人性善,因此主張道德治國,強調道德的作用。西方文化強調人性惡,因此注重法治,強調權力製衡、界定。第四個區別是思維方式的不同,形成兩個不同的知識體系。西方人重視演繹與分析,善于把事物整體分成部分,專業化、專門化,在假設之上進行理論推演,從一般到特殊,發現深層的東西;東方人尤其是中國人重歸納與類比,從特殊到一般,從

  整體中發現一般規律。前者發散性容易導致知識爆炸而無法掌控,後者的收斂性不利于深入的研究。在全球化進程中,以中國爲代表的東方文化的創造者們已經把西方的分析與演繹法學到了手,又把自己所擅長的歸納、類比與假想(想像)發揚光大。這種雜交式的思維方式當然優于單一的思維方式。因此,中國人在方法論方面趕超西方已經完全沒有問題。這爲中國再超西方准備了方法論上的優勢[6]。

  一般認爲,西方文化的精神內核是基督教思想占主導地位。基督教(還有後來的伊斯蘭教、天主教、東正教等)屬于猶太教的“一神教”體系。其中,“唯實論”與“唯名論”是主要的思想特色。唯實論主張共相離開個別而存在,一般概念先于個別事物而存在。唯名論強調共相只是事物的名字和符號,個別事物先于一般概念而存在。它們這種思想思維模式,將事物對立和孤立起來對待,而最終成就“上帝主宰一切”的宗教理念。當這種文化心態與封建的世俗權益相結合,便産生一種狹隘的、自私的、強烈排他的社會價值觀念。他們傳統的思維方式,有的甚至是極端的“二元論”,依自己的“生存意志”去割裂世界。比如,尼采認爲,生活與道德的最高准則是以意志去統治一切,要用貴族政治去統治“異己”,因而,“戰爭即道德”。這實際是極端的權力意志。尼采的這套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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