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較著者有道忞、通容、法藏等,皆是明末清初望重一時之名僧。
漢月與圓悟的師徒因緣,頗具戲劇色彩。圓悟未見漢月之前,已先在廬山看過漢月的語錄,曾謂侍者言:“此人聰明不亞博山(曹洞宗師無異元來,1575-1630),欠師承在。”[23]圓悟開堂後第八年,也即是天啓四年(1624年),漢月往金粟廣慧寺參谒,圓悟非常贊歎,即日便請漢月爲第一座,結製完,又手書從上承嗣源流及信拂。但漢月對圓悟關于“臨濟宗旨”的回答不滿,拒受。此後,兩人書信來往,對臨濟宗旨叁玄叁要問題展開長達叁年之久的激烈討論。結果,兩人的觀點依然無法統一。漢月自己也承認他在臨濟門前“徘徊叁載,舊願難忘”。而圓悟天啓六年(1626年)冬給漢月的書信中,多少也概括了兩人叁年來的種種曲折與相互妥協。信中說道:
漢月藏公于甲子季秋,來金粟寺廣慧禅寺谒老僧,相見室中,即請堂中領衆爲第一座。中間征诘,並不存知解窠臼。已見于鄙刻中。至臘八日晚解製,以書從上承嗣來源,並拂一枝,委還海虞叁峰。舊歲仲冬,值老僧六旬之誕,複領徒衆來,無一言相問,惟禮拜徑去。今春奉姑蘇檀越請,主城中北禅之剎。特命行圓上人持書及新刻至。老僧目之,普說數紙,一一精明,誠堪紹續。至于書尾,述昔年得力于古語錄下之尊宿,及以老僧炷作一炷燒卻,以免遺害將來。[24]
叁年中,漢月若即若離的態度,可謂擺盡了高姿態。而圓悟覓高徒心切,作爲當時就已譽滿江南的大德,則可謂是委曲求全了。不過,圓悟終究還是納漢月爲徒。天啓六年(1626)春就讓漢月的專使帶回消息:同意納漢月爲法嗣,並“許行宗旨”。同年冬天,曹洞宗名僧湛然圓澄結製杭州安隱寺,邀漢月爲第一座,事情蹊跷得很,湛然在漢月趕到的前一天突然去世,杭州僧俗遂請漢月開堂,漢月的思想是威音以後不得無師,沒有續承某宗某派是不會開堂說法的。正在這時,恰巧圓悟派專使送表付法的僧伽黎至,于是,漢月便在安隱正式“拈香嗣天童爲臨濟叁十一代,正受海內衲僧北面之禮”。[25]有關漢月與圓悟前後叁年才確定師徒關系,其間的周折、相互妥協、戲劇性來往,潭吉之《五宗救》中的資料最爲豐富,而臺灣《中華佛學學報》第九期,連瑞枝所著《漢月法藏(1573~1635)與晚明叁峰宗派的建立》中更作了精彩細致的分析描述,作者在此不想贅言。不過這裏隱含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漢月是藉“臨濟宗旨”自修開悟的,但圓悟並不看重臨濟宗旨,漢月嗣法圓悟,在臨濟宗旨上並沒有得到他的印證,所以漢月只繼承了圓悟爲代表的臨濟宗嫡傳法脈的世俗虛名,對于圓悟之“臨濟禅法”是沒有任何承嗣的。在漢月成爲臨濟子孫的曲折拜師過程中,無形間也暴露了當時的一個叢林價值觀念問題,也即是師承價值觀。
(叁) 關于“師承”價值觀
禅宗是中國佛教中生命力最強的一個宗派,即使在佛教最衰微的時代,也能綿延不絕,一旦因緣成熟,又能重新崛起,尉爲壯觀。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在于它擁有比其它宗派更爲嚴格的“師承”製度和更強烈的宗派觀念。禅宗相當地重視“師承”和“門戶”,要取得禅師的資格,要開堂說法,要主持叢林,都必須有可靠的師承。早期禅宗叢林的“師承”觀念是嚴格要求“法脈”與“人脈”高度統一的,師師相承和心心相印是禅宗的一貫傳統和特色。關于這種“師承”的價值觀念,到了晚明的佛教叢林,已有所轉變,不少僧人在法嗣態度上開始持淡泊觀念,或是質的淡泊,或是量的淡泊,則不盡然。參考聖嚴法師《明末佛教研究》,關于對師承、法嗣態度,晚明最少有五種。
一是對“法嗣傳承”完全淡泊的一類,如蕅益智旭,他“不僅不贊成傳法之說,也不贊成法名及法派的形式”。完全沒有法嗣觀念。[26]
二是“嗣德不嗣法”的態度,如達觀真可。他說:
出世法中,有戒嗣焉,有法嗣焉。予于徧老之門,未敢言嗣。若所謂德,則此老啓迪不淺,焉敢忘之”。[27]
叁是法嗣可有可無的態度,如湛然圓澄,他認爲:
彼時有師,不求印證者固非也,此時無師而必欲學者,亦非也。空劫無佛可也,未法無師亦可也”,“如獲真正悟明,然後考諸方者,了了無疑,如鏡照鏡,似心合心,豈有不知其時者哉。[28]
四是嚴格遵循傳統的嗣法規矩態度,主張“面禀親承”,不許“私心遙續”,“法脈”與“人脈”高度統一,如費隱通容。他說:
從上佛祖相傳,靡不面禀親承,必有源流表信。厥後五宗蔚起,千枝競秀,而師承的據,奕葉昭彰,夫是之謂統也。統屬道脈攸關,豈容絲毫假借。[29]
唯是當機契證,親承記別者,方譜傳燈。若去聖時遙,從其語句觸發者,斷不容以私心遙續。[30]
五是主張“法脈”與“人脈”分開承嗣的態度,如漢月法藏,但這是他後期的觀點。由于漢月是位自修自悟的禅者,所以對于法嗣師承的態度,早年展現在世人面前的形象,始終是個矛盾體。其悟前曾覓師十幾年,一直無緣遇著能指導他的禅者。悟後,內心深處一直堅持的是“威音以後不得無師”的觀點。但又找不到合適的師承,所以又試圖淡化法嗣問題,在好幾年沒有嗣法的情況下照樣主持寺廟、收授門徒,只是堅持“不正位”、“不登座”說法而已。[31]他的內心是矛盾的,一方面,對于自己所悟,是絕對的自信,自信有沒有師父印可並不重要。另一方面,隨著聲望的日益提高,基于現實的需要,他是需要師承的。這個時候他的嗣法態度,當然是“法脈”、“人脈”都必須完備的,既要“師法”,也要“師人”。因此,悟後的漢月又走上了尋師的道路,漢月是藉臨濟宗旨開悟的,非常希望自已能承臨濟一脈。再加上自已的嗣法觀念,他爲未來的師父製定了一個框框,那就是,既要有正統的臨濟傳承源流以表信,又必須能以臨濟宗旨印證他心中的證悟。而當時出世金粟的密雲圓悟,正是臨濟宗的嫡系傳人,這恰好符合他的第一個要求,所以,天啓四年(1624年),漢月便前往金粟谒見圓悟,急急以求“以心印心”,據《蘇州叁峰漢月藏禅師塔銘》:
師(漢月)請來源,雲(圓悟)曰:“臨濟出世,惟以棒喝接人,不得如何若何,只貴單刀直人”。請言堂奧,雲不應,良久曰:“宗旨太密,嗣續難乎其人,不若已之”。師曰:“不然,黃龍有言:學者欺詐之弊,不以如來知見之慧密煆之,何由能盡”?雲以源流付師,師不受,曰:“叁玄叁要,究竟是何等法?法若相符,方敢祇受”。[32]
漢月向圓悟索取叁玄叁要等臨濟要旨,不想圓悟以“宗旨太密”,拒絕回答。漢月無法讓自己的悟境得到印證,于是拒絕嗣法。可見此時,漢月的嗣法態度,是傳統的“法脈”與“人脈”高度統一的觀點。此後,漢月又與之書信來往討論五家宗旨,圓悟均持否定態度,而據自己的“一條白棒”、“一棒到底”即是臨濟宗旨。漢月非常失望,遂轉向檢省自己的師人師法悟道過程,開始重新思考“嗣法師承”的價值觀。不久,著《五宗原》,檢討這個問題時,他已轉變他的觀點:
得心于自,得法于師。師有人法之分,心有本別之異。根本智者,自悟徹頭徹尾者是;差別智者,自悟之後,曲盡師法,以透無量法門者是。良以師必因人,人貴法妙,分宗別派,毫發不爽。故傳法之源流,非獨以人爲源流也……師承在宗旨,不在名字。[33]
總體上,漢月是贊同法嗣的,但此時,他已把“師人”與“師法”也就是“人脈”與“法脈”區別開來。他認爲“自悟之後,曲盡師法”可以“透無量法門”。但他對于爲師之“人”尚有嚴格的要求,那就是爲師之人必須名符其實,確實有某宗某派的代表宗旨可付學人。在他看來,“人貴法妙”,法比人更爲重要,如果爲師之人不如“法”,沒有“法”的話,那就可以“傳法之源流,非獨以人爲源流……師承在宗旨,不在名字”。完全可以不通過人,而是通過古德文字,“遙承近續”,只要對宗派宗旨能“今古心心,如觌面相印”,一樣是續法源流。這裏,他把禅宗的付法源流,分成二種,一種是依人付法,一種是依文字付法,這一說法是當時對待法嗣態度的“新見”,是一種新的叢林價值觀念,其實即是他幾十年來尋師覓道,自修自悟的心得總結。當然,如果我們來考察一下漢月法藏曆盡坎坷的“師人”因緣與艱辛孤獨的“師法”悟道過程,我們就會更加共鳴于漢月的這種法嗣態度了。更重要的是,漢月的這種嗣法師承態度,代表了晚明部分禅者的思想,這是當時叢林價值觀念轉變的一個真實反映。分析他的嗣法觀念,對于研究中國禅宗的思想發展,有一定的曆史意義。
(四) 漢月的逝世與著作
崇祯八年(1635年)五月,漢月自設死關。六月十二日啓關,咐囑門人、護法遺事,並爲衆人作最後的問答、提掇。七月十四日示微疾,二十一日中夜起坐“以手撫膝,泊然而化”,世壽六十有叁。[34]漢月一生,八坐道場,化衆甚多,所創立的叁峰宗派幾乎被譽爲江南第一禅。但漢月的人格與學說,同時也幾乎是毀譽參半,特別是漢月晚年,所受的紛爭抨擊更多。觀其一生之志,乃不惜眉毛、不顧身命以重振五宗爲己任,而結果大出意外。到了晚年,外界攻擊還如此之多,漢月的內心痛苦與落漠可想而知。所以,在他生命最後一年的春天,吳江士大夫請求在聖壽寺開堂時,漢月不無感慨地說:“臨濟大師至于今七百余年,我鞠躬盡瘁,死欲倡明其道,而終不能大遂我志,今老且病,安能仆仆對世人費口舌哉”![35]這時的漢月已經提不起興趣來了,其五月自設死關與他的內心落漠應該不無關系。漢月雖然逝世,但他創立的叁峰宗派在明末清初的影響是相當大的,要不是一百多年後,雍正皇帝依恃帝王權利撤叁峰宗鍾板,取締叁峰宗一…
《明末清初禅門“異端”——關于臨濟叁峰宗的幾點研究(修明)》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