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佛陀所開示的生死流轉之教理——十二因緣說。衆所周知,十二因緣說是原始佛教業感緣起說的基本內容,無明行識名色六處,以及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是佛教界一致承認的有情生命流轉之次第。但是,對此所作的解釋,各學派並不完全相同。我們在此可將南傳上座大寺住派的觀點與大乘唯識學觀點作一比較,分析其分歧點。
關于十二因緣解釋的分歧點,突出地集中于識與名色二支,不少佛教的論著中所解釋的識支,傾向于以五蘊中的識蘊爲識支。但識蘊,僅包括了眼等前六識,同時,將名色支解釋爲受想行識等叁蘊(名)和色蘊(色)所組合的四蘊。其中,色被認爲是四大種色。有情流轉生死,是由無明而行(業),由行業而生五蘊的。《清淨道論》中指出:“這裏的“名”,因爲傾向于所緣,所以是愛等的叁蘊,“色”即四大種所造色(指六根——筆者注)”(葉均譯本第521頁)。“而“識”即眼識等的六種”(同上第508頁)。此種解釋,強調了五蘊和合不即不離的相互作用。如果從有情一期生命的粗心而言,我們的常識所能了解認可的,確是只有前六識及其攀緣外境所引起的心理反映。但是,如果從有情流轉生死的相續不斷而言,此種解釋至少有二個不可克服的困難:第一,眼等六識是在生滅中的,不僅前五識是隨境而生滅,即便是意識,在五停心位也終將消失。所以六識乃時有時無、時現時失地隨緣而轉的。由此,將相對穩定的生命體,以及有情流轉生死的輪回建立于忽現忽滅的六識基礎上,就猶如將大橋的椿基固定于泥沙層中一樣,是不可想象的;第二,六識的功能,是依于六根的。無六根則六識依何而生?依覺音法師《清淨道論》中的解釋,在名色的階段始有六根所生,則識支又是如何具備六識之功能的?並且,十二因緣說中,繼名色之後,即至六入。如果在名色之中即具完備之六根,則佛陀豈非重複列支!由此要想象識支爲六識,這不僅與根境訓識叁者不即不離的原則相矛盾,而且與世間常識相悖。
而大乘唯識學對十二因緣的解釋,不僅更符合佛教之精神,而且富于獨到的見解,並賦予十二支因緣以新的組織形式。對于識、名色二支的解釋,尤其表現出其學派特色。首先,唯識學站在識和名色二者互緣的角度分析問題。佛法講因果律,不能簡單地理解爲是單純的由因至果的過程,而應該是辨證地認識一定條件下二者的互逆性。這一觀點與根本佛教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如《雜阿含經》卷十二的二二八經,以束蘆喻識和名色的關系:“譬如叁蘆立于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重生長”(《大正藏》二·八一中),《瑜伽師地論》卷九十叁中也明確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于現在世,猶如束蘆,相依而轉,乃至壽住”(《大正藏》叁十·八二七下),確立名色和識二支的互逆關系,是分析問題的前提。
其次,唯識學者明確認爲,所謂識支,就是指阿賴耶識。窺基大師的《成唯識論述記》卷十五中說“識支,唯取阿賴耶親因緣爲體”,“識支不取余七(指前七識——筆者注)”(《續藏》第一輯七十七套328頁)。瑜伽行派對識支的此種確立,並不始于基大師。《瑜伽師地論》九十叁卷中已明確:“于母腹中,因識爲緣,續生果識,隨轉不絕;任持所有羯羅蘭等,名色分位,後後殊勝,始從胎藏,乃至衰老。又即此識當續生時,能感生業與異熟果,異熟生識,複依名色相續而轉,謂依眼等六依轉故。”韓清淨居士在其《披尋記》中說道:“異熟生識者,眼等六識,異熟所生,名異熟生識”(《披尋記·科句》上海佛學書局版2744頁)。可見,在唯識學者看來,阿賴耶識即爲識支,是有情果報總體,而前六識則是依名色而轉、異熟所生的。所以第八識與前六識的關系是異熟識與異熟所生識的關系。所謂名色支,在廣義上講,是指五蘊,如《瑜伽師地論》在分析名色支的內容時,將其概括爲受想行識四蘊,及十有色處、法處所攝色等。在《成唯識論述記》中,窺基法師則提出了另一種較爲精確的闡述方法:“若約名色不相雜亂說此支者,即除六根、觸、受法種,皆名色攝。謂色蘊中,除根余色,除受余全,除行蘊觸。除識蘊中本識、意根,余想蘊全。叁蘊少分爲名色支體”(《續藏》第一輯七十七套329頁)。這不僅嚴格規範了名色支所包括的內容,而且明確了識蘊包括了八識;同時,名色緣六入,不僅說明了六根是依名色而隨轉,而且說明了六識和六根的相待不離之關系。
最後,在《成唯識論》的第八卷和《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中,分別對十二因緣作了重新組織,使十二因緣的關系更爲清晰,同時體現了阿賴耶識的重要意義。《成唯識論》中立四支說:一以無明、行爲能引支,因爲此二支能引發識等五果的種子,故而得名;二以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爲所引支,因上述諸支是無明、行支所引發的;叁以愛、取、有叁支爲能生支,因爲此叁支能生近當果的生死;四以生、老死爲所生支,因爲此兩者系由愛取有勢力所生之故。這四支因果說,明顯地是依據于異熟和非異熟的因果而分的。《瑜伽師地論》中,則明確地將十二因緣分爲叁個部分:一爲牽引因,包括了無明至愛的七支,因爲這七支能此生當來生死的苦果,故爲牽引因;二爲生起因,包括了愛取有叁支,因爲這叁支能生就近生死果,故爲生起因;叁爲引生果,包括了生、老死二支,因爲這是牽引生起二因所成就之果報,故爲引生果。《瑜伽論》的叁部分之劃分,其標准系正熟和未熟之因果。其中,牽引因尚未潤位,而生起因則屬于已潤位。《成唯識論》和《瑜伽師地論》二說結合如下表:
無明、行——能引支——牽引因
識等五支——所引支 因
愛取有等——能生支——生起因
生、老死——所生支——所引生——————————果
由上表可知,在十二因緣中,前十支是因,後二支是果。這十因二果,必不同世,而是分前後際的。在此,充分體現了生死流轉的根本。若就過去、現在二世而言,而十因是過去世,二果是現在世;若就現在、未來二世而言,則十因是現在世,二果是未來世,此種“二世一重因果”,其組織形式和原始佛所講的“叁世二重因果”不同。唯識學使十二支中各支在有情流轉生死中的作用是更爲明確清晰。
無論是流轉生死的有情,還是一切在生滅中的器世間,以及還滅解脫的聖果,都是在一定的立足點上變化的。另外,一期期生命的流轉,過去世的業又是通過什麼來影響、作用于現在世和未來世的呢?成立阿賴耶識的目的,就是要確立流轉生死與還滅解脫的立足點,確立叁世業系流轉之承擔體。唯識學者根據“識”支的性質予以發揮提升,以阿賴耶識說明萬有之生起、滅亡及其流轉的過程。那麼,阿賴耶識存在這依據何在?
叁、阿賴耶識成立的依據
關于阿賴耶識成立的依據,在《成唯識論》卷叁中有較爲完整系統的論證。這種嚴密而恢宏的論證體系,全面地說明了阿賴耶識是真實不虛的,同時從多角度反映了阿賴耶識的性質。在《攝大乘論》、《唯識二十論》、《大乘莊嚴經論》等唯識論典中,也散見著各種論證。此種論證的體系就其內容而言,可以分爲叁個部分:第一,說明阿賴耶識成立這淵源,及其所引用的佛教經典,這構成教證部分;第二,針對一部分小乘學者提出的“大乘非佛說”的觀點,及其七大證明,同時附帶提到了小乘經典“密意”顯示阿賴耶識;第叁,從教義的角度,提出建立阿賴耶識的必要性,這構成了理證的部分。這叁部分是有機聯系的,猶如支撐大廈的叁根支柱。理解這叁部分的內容,對切實、准確地把握佛學的教義體系,有著重要意義。
教證,是指引述佛教的經典(修多羅),並據以揭示阿賴耶識淵源,從而證明阿賴耶識爲聖典所說。《成唯識論》所引用的佛教經文有如下幾段:第一,《大乘阿毗達摩經》中所說的“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乃涅般證得”。《成唯識論》將此“一切法等依”之界,解釋爲“種子識”,這是有一定根據的。界爲梵語dhatu的意譯,含有根基、基礎、種族、原因等義;而界藏則是與胎藏、攝藏意義相近的叁藏之一,在《攝大乘論》中,曾用“金土藏”來譬喻界之含義——金本有而不見,經冶煉而顯示出來。
第二,《大乘阿毗達磨經》中所說“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阿賴耶的原始含義帶有愛著、執著之義,與攝藏執持之義相近,所以將具有攝藏諸法的種子識,命名爲阿賴耶識,這本可理解。卻只對有菩薩根性“勝者”才予以開示宣說,這又爲何?因爲一般根性的衆生會誤執此阿賴耶識爲“我”之實體。可以說,賢哲的這種擔憂是極富先見之明的。確實,阿賴耶識的理論在後世的發展中,蛻變爲一種與靈魂相混淆的觀念,這完全是部分衆生之誤解所致。這和由佛教的深入民間所引發的“家家觀音,戶戶彌陀”之盛況,最後卻蛻變爲裝神弄鬼,與佛教的宗旨、佛陀的本懷相背離一樣,不能不說是佛教這一高揚“緣起性空”、“離執無我”宗旨的偉大恢宏學說、思想的悲哀。
第叁,《解深密經》所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爭解執爲我”。這是《解深密經》第叁品的品末偈。該經第叁品《心意識相品》中,對諸識進行了分析。該品稱種子心識的“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是依二執受的,即一爲色根,二爲分別相名及其言說戲論習氣。這一種子心識,又名爲阿陀耶識,又名爲阿賴耶識。需要說明的是:菩提流支和真谛法師認爲阿陀耶爲第七識名,而玄奘大師則認爲阿陀耶識是第八識的異名,是執持而不是執著。就我們目前所能看到的玄奘大師所譯的《解深密經》,真谛法師所譯的《攝大乘論》中引用的《解節經》、…
《阿賴耶識成立之依據及意義探微(金易明)》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