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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唯識學叁能變思想(寬昌)▪P8

  ..續本文上一頁與貪、癡、慢、惡見的相應):

  A、貪(Raga),貪即貪欲,欲界的貪欲是欲貪或欲愛。色界的貪欲是色貪,無色界的貪欲是無色貪,此後二者也稱爲有愛。貪欲就是對所好對象的愛著。《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爲貪?于有,有具染著爲性,能障無貪,生苦爲業。[102]

  

  “有”即叁有或叁界:欲界,色界,無色界,“有具”是生于叁有的原因,包括中有,煩惱,和器世間,“貪”是對叁有果和叁有因生起的貪欲心,因此經受輪回之苦。

  B、嗔(pratigha),亦名嗔恚、恚、怒。即指對不喜歡的對象的反抗、拒斥與嗔恨。隨煩惱所說的忿、恨、害等都是嗔的部類。《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爲嗔?于苦,苦具憎恚爲性,能障無嗔,不安隱性,惡行所

  依爲業。[103]

  

   “苦”即叁苦:苦苦(苦上加苦),壞苦(由于樂受變壞所造成的痛苦),行苦(由于有爲法的遷流變化所造成的痛苦)。“嗔”是對叁苦及造成叁苦的原因感到忿恨,並由此而作惡。

  C、癡(moha),癡就是無明,于諸事理迷暗爲性。此無明迷于我理,與我見相應,所以又名“我癡”。即十二因緣之首無明,意謂對佛教義理的愚昧無知。無明有相應無明和不共無明的兩種。《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爲癡?于諸理事,迷暗爲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爲業。[104]

  

  D、慢(mana),意謂傲慢,認爲自己優于他人,擡高自己輕視他人,以自我爲中心的心情。《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爲慢?恃己于他,高舉爲性,能障不慢,生苦爲業。[105]

  

  在《阿毘達磨俱舍論》卷十九把“慢”區分爲七種[106],唯識學也沿用了“七種”說。下面將七慢作一個簡單的說明:

  a、慢,對于劣于或等于自己的人,認爲自己優于或等于他,自負高傲。

  b、過慢(atimana),對與自己平等的人,認爲己勝于他;對優于己者,認爲己等于他。

  c、慢過慢(manati-mana),對優于己者,反認爲己優于他。

  d、我慢(asmimana),認識不到人體是由色,受,想,行,識五蘊湊合而成的,誤認爲“我”真實存在。

  e、增上慢(adhimana),自己的修行還沒有達到或部分達到羅漢,菩薩等果報,自認爲已經達到。

  f、卑慢(avamana),別人已勝過自己很多,自己卻認爲差不多。

  j、邪慢(mithyamana),自己本來沒有功德,卻自稱爲有功德。

  E、疑(vicikitsa),對佛教義理並非堅信不疑,而是猶豫不決,懷疑叁寶,懷疑善惡業報,懷疑叁世因果,懷疑四谛與緣起等。《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爲疑?于諸谛猶豫爲性,能障不疑善品爲業。[107]

  

  據《瑜伽師地論》第五十八卷,“疑”的內容有五,即是在:他世作用(從今世到來世的轉生作用)、因、果、谛(四谛)、寶(叁寶)中心懷猶豫。[108]

  F惡見(mithyadrsti),即錯誤的見解,因障礙“正確”的見解故招痛苦。說一切有部等派將它歸納爲五見。《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惡見?于諸谛理顛倒推度,染慧爲性,能障善見,招苦爲業。[109]

  

  唯識學派將惡見分爲五種[110],即:

  a、薩迦耶見(satkayadarsana),這是一種“外道”見解,認爲五蘊實在有,認爲由五蘊構成的“我”(靈魂)及“我所”(爲我所有的東西)都是實有。由此引出其它的“錯誤”見解。

  b、邊執見(anta-grahadrsti),即佛教所反對的常見(認爲事物恒常不變)和斷見(認爲人死後不再轉生)

  c、邪見(mithya-drsti),否定因果報應的見解。

  d、見取見(drsti-paramarsa),固執己見,互相鬥爭。

  e、戒禁取(stla-vrata-paramarsa),認爲受持牛,狗,雞等戒可達涅槃。

  六根本煩惱貪是貪愛五欲;嗔是嗔恚無忍;癡是愚癡無明;慢是驕慢自大;疑是狐疑猜忌;不正見是不正的見解,包括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貪嗔癡慢疑加上五不正見,成爲十根本煩惱,又名十惑,或十使。如下圖:

  1、貪--貪愛五欲─────────── 

  六 2、嗔--嗔恚無忍───────────

  根 3、癡--愚癡無明─────────── 五鈍使

  本 4、慢--驕慢自大───────────  

  煩 5、疑--狐疑猜忌───────────  

  惱   (1)、薩迦邪見 (執取五蘊根身)  十使

   (2)、邊見 (執取常斷二見) 五

  6、不正見 (3)、邪見 (謗無因果壞諸善事) 利

   (4)、見取見 (執持成見非果非果) 使

   (5)、戒禁取見(持不正戒非因計因)

  

  (2)、五遍行心所

  初能變相應的心所裏說過,在此不說。

  (3)、八個大隨煩惱心所

  隨煩惱(upasklesa)是隨從根本煩惱而起的煩惱,其體性與根本煩惱相同。隨煩惱由于發生作用寬狹的不同而分而叁種:忿、恨、覆、惱、嫉、悭、诳、陷、害、驕十種,發生作用的面最小,只能同類相生,個別生起,故稱“小隨煩惱”;無慚和無愧發生作用的面稍寬,遍不善心,故稱“中隨煩惱”;掉舉、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的八種發生作用的面最寬,遍行染心,故稱“大隨煩惱”。[111]《品類足論》卷一雲:

  

  隨煩惱雲何?謂諸隨眠,亦名隨煩惱。有隨煩惱不名隨眠,謂除隨

  眠、諸余染汙行蘊心所。[112]

  

  又《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二十一亦雲:

  

  隨煩惱雲何?……異諸煩惱,染汙心所行蘊所攝,隨煩惱起故,

  亦名隨煩惱,不名煩惱,非根本故。[113]

  

  唯識學爲什麼唯以此忿等十個小隨煩惱;無慚和無愧兩個中隨煩惱;掉舉、昏沈等八個大隨煩惱的二十個隨煩惱心所名爲隨煩惱心所呢?在《成唯識論》卷六說:

  

  隨煩惱名亦攝煩惱,是前煩惱等流性故,煩惱同類,余染汙法但

  名隨煩惱,非煩惱攝故。唯說二十隨煩惱者,謂非煩惱,唯染粗故。

  此余染法或此分位,或此等流,皆此所攝隨其類別,如理應知。[114]

  

  這當中,“非煩惱”的意思是簡別隨煩惱不同于貪等根本煩惱;“唯染”是簡別隨煩惱不同于欲等之遍通叁性;“粗猛”是簡別隨煩惱的行相粗猛,不同于隨眠的行相微細。在二十個隨煩惱中與末那識相應的心所是“八個大隨煩惱心所”,對八個大隨煩惱心所解釋如下:

  a、掉舉(Auddhatya),掉舉是心不安靜,妄動浮燥,對“行舍”和禅定起阻礙作用。《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掉舉?令心于境不寂靜爲性,能障行舍奢摩他爲業。[115]

  

  b、昏沈(Styana),昏沈是昏懵沈醉,迷惑不明,障礙輕安和智能。《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昏沈?令心于境無堪任爲性,能障輕安毗缽舍那爲業。[116]

  

   毗缽舍那(Vipasyana)譯爲“觀”,即以寂靜之慧,觀察六根、六塵內外諸法,使叁昧成就而進趣菩提的修法;奢摩他(Samatha)譯爲“止”,止即止寂的意思。謂欲求圓覺者,以淨覺心,取靜爲行,而于染淨等境,心不妄緣,即是體真止,義當空觀。止與觀合稱 “止觀”,又稱定慧、寂照。

  c、不信(Asraddha),不信者心存汙穢,不相信叁相,即:(1)實有,即諸法實相;(2)德,即佛、法、僧叁寶的真淨德性;(3)有能,有能力成就世間善法和出世間善法。“不信”對實、德、能叁相不承認、不喜歡、不追求,由此滋生懈怠。《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不信?于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爲性,能障淨性,惰依爲業,謂不信者多懈怠故。[117]

  

  d、懈怠(Kausidya),對修善斷惡不勤奮,不努力,或對惡業勤奮努力,“懈怠”可滋生煩惱。《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懈怠?于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爲性,能障精進,增染爲業,

  謂懈怠者,滋長染故。[118]

  

  e、放逸(Pramada),心情放蕩,不修善法,不能斷惡。《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放逸?于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爲性,障不防逸,增惡損善

  所依爲業,謂由懈怠及貪、嗔、癡,不能防修染淨品法,總名放逸,

  非別有體。[119]

  

  f、失念(Musitasmrtita),失念即是遺忘,心意散亂,對于所修善法不能明記。《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失念?于諸所緣,不能明記爲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爲業,

  謂失念者,心散亂故。[120]

  

  j、散亂(Viksepa),散亂即不專心,其心流蕩,障礙正定,阻止智能,增長惡慧。《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散亂?于諸所緣,令心流蕩爲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爲業。

  謂散亂者,發惡慧故。[121]

  

  散亂與掉舉的差別爲:掉舉是“易解”,即對一境有多種解釋;散亂是“易境”,即一心緣多境。

  h、不正知(Asamprajanya),不正知即是邪知,誤解世間法及出世間法,破壞佛教真理。《成唯識論》卷六稱:

  

  雲何不正知?于所觀境,謬解爲性,能障正知,毀犯爲業。[122]

  

  (4)、別境心所

  在五個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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