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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緣起深般若 第二章 龍樹四重緣起 2 四重緣起觀

  四重緣起深般若 第二章 龍樹四重緣起(2)

  2 四重緣起觀

  (一)總說

  藏傳的四重緣起觀修,是業因緣起(格魯派稱之爲相連緣起);相依緣起;相對緣起;相礙緣起。

  漢傳佛教其實亦有跟這四重緣起相應的傳授,那就是華嚴宗所說的四種緣起:即是業感緣起;阿賴耶緣起;真如緣起;法界緣起。然而華嚴宗所傳,跟藏傳有一根本的不同,那就是華嚴宗並未將四種緣起看成是一個完整的系統,具一貫性,只將之當成是四個教法不同的緣起見。

  然而這個問題其實很值得研究。華嚴宗的說法,一定有一個來源,這個來源相信跟來漢土傳法的西域僧人有關,倘如能將這源頭找出,就可以明白四重緣起觀何以在漢土會變成四種緣起。若由此研究華嚴思想,一定會有新的發現,甚至可以研究出華嚴宗的他空見,如何由印度傳入(筆者懷疑,是由密乘阿阇梨所傳)。

  爲甚麼這樣說呢?因爲筆者覺得華嚴宗很多說法,都跟甯瑪派的說法相似,然而卻又不盡相同,所以二者之間一定有相同的師承,而相同之中卻又有相異,這就恰如同一傳承的“續部”(見部)與“修部”的異同。——關于這點,于前面說至尊慈護與岡波巴的教授時,已經說過了。

  對于華嚴的四種緣起,近年有一位唯識今學派的老學者提出質疑,主要是針對真如緣起。明明真如是無爲法,怎能成爲有爲法的緣起呢?這是依照民國初年唯識大師歐陽竟無教法而提出來的質疑。所以他斥之爲邪說。

  這位老居士實在言重了,如果他知道真如緣起其實跟相礙緣起的觀修相應,亦即瑜伽行觀修“法”(dharma)與“法性”(dharmata)的不一不異,那麼,他就會知道這其實是彌勒的教法。彌勒認爲輪回法與 涅槃法不一不異,法與法性不一不異,那爲甚麼不可以說真如緣起呢。在《辨法法性論》中,彌勒就說“法性能相謂真如”,真如既然即是“法性能相”,何以不能成爲一切“所相”的緣起?

  筆者提出這件事,並非爲了替華嚴宗辯護,亦不是故意挑剔,實在是藉這件事來說明一些問題——

  第一、由于四重緣起的觀修在漢土已然變成晦暗,所以才會導致對華嚴宗說四種緣起的誤解。

  第二、由于對華嚴宗緣起法的誤解,才會否定華嚴所主的如來藏思想。

  第叁、由于否定如來藏,才會不將如來藏當成是彌勒的教法。

  上述叁個問題,關系非淺,因爲近世學者多循著這脈絡來評價漢土大乘佛教,結果華嚴、天臺、淨土、律宗、密宗都受破壞(這些宗派果應受批判與否定嗎?),他們于破時或以龍樹的傳人自居,或以彌勒的傳人自居,結果恰恰令龍樹與彌勒的教法都受破壞。

  正因爲感覺到危機之所在,筆者才決定將四重緣起和盤托出,只不談具體的觀修。在學習時雖曾發誓句不對非根器的人說四重緣起觀修,但誓句中亦有對合根機的人不可不說這一戒規,因此只談四重緣起而不公開實際的觀修,應該亦不算違背誓句。但卻仍然希望學者能從“觀修”這基礎出發,來了解四重緣起,否則便很容易又認爲這是邪說了。例如上來說“緣生故有”,若不由觀修的立場去體會,這句話就很難不受誤解。

  (二)業因緣起

  修緣起證性空的第一個層次,是業因緣起的觀修。它的做法是,將一切有爲法觀修爲由業因而成立,亦即是成立“業因有”。由此觀察有,便可以否定了凡庸的“名言有”。

  這也即是說,在觀修中用由業因緣起成立的有,來對治我們由名言概念執著而成立的有。這亦即是現證了“名言有”的無自性(“以現象實有消除執實偏見”)。

  關于業因緣起,其實已經不必多講,因爲凡學過緣起 學說的人,都知道“因緣和合”是甚麼一回事,而且,在講說《心經》時,我們也談過這重緣起了。

  須要注意的是,“由業因緣起而有”與“名言有自性空”兩個現證,實在是同時完成的,並非先否定名言有,然後才證成因緣和合的業因有。若行者在心的行相中有這先後的分別,那就還不是現證,依然是推理、比度。

  這個觀修,若依龍樹的說法,即是觀修生、滅。

  世間的生滅現象宛然具在,因此我們的名言概念便是——當現象呈現時(生),便說之爲“有”、當現象還滅時 (滅),便說之爲“無”。

  但若依業因緣起來觀察,這生滅的有無其實還有深一重的意思。

  爲甚麼事物可以生起、可以呈現,那是因爲“因緣和合”,亦即由于業因:爲甚麼事物會亡滅,會消失,那亦是由于“因緣和合”。

  例如人類須要氧氣而生存,所以空氣中含有氧氣,便是人類的生緣;人缺氧就會死,所以缺氧亦是一種緣,可以稱之爲死緣(亦可以說爲“生緣不足”)。

  若由業因緣起來觀察名言,那麼,在修觀察時,我們就自然能現證一切“名言有”無非只是不實的概念(佛家稱之爲“戲論”prapanca)。這時,行者依然見到生、滅現象,但生滅已非由名言而成立,而是由業因而成立。

  所以龍樹在《七十空性論》的第1頌,即便斬釘截鐵地說道——

  生住滅有無 以及劣中勝

  佛依世間說 非是依真實

  所謂“世間說”,便即是“名言”。佛說生滅、有無、劣中勝等,悉依名言而說,非依真實。這即是說名言不真實,是故名爲戲論。

  那麼,怎樣才是真實呢?

  《七十空性論》第3頌說——

  一切法自性 于因或于緣

  若總若各別 無故說爲空

  這是說,一切法的自性,于因中爲無、于緣中爲無 (別觀),于因緣和合(總觀)中亦爲無,這就是真實了。這個“無自性”(無“絕對、不依作用”的自性),佛家說之爲“空”。所以“空”亦即是一切法的真實自性。

  這兩首頌,劈頭即由業因緣起來否定名言,它的否定,並未否定現象,只是否定現象有實自性,因此它其實亦不是否定“名言有”,只是否定“名言有具有實自性”,這就即是證成名言有的空性。

  因此這層次的觀修,若說爲“緣生性空”,就應該這樣解讀:修“業因有”緣生,證“名言有”性空。所以我們才說這觀修爲“業因有,名言空”。

  同時,這層次的觀修,所現證者其實亦至此爲止,並未同時說“業因有”亦空(如第3頌所說,那是另一層次的現證,下來當更說)。所以如果說“因緣和合自然就無自性”,只能理解爲“由于因緣和合,所以“名言有”就無自性”,不足以理解爲“因緣和合本身便已無自性”,因爲“因緣和合”所無的只是名言的自性,而非“因緣和合”本身的自性。

  這樣分別,有人或者會覺得太繁瑣,其實不是,這分別很重要,因爲關系到實際修證的次第。修證次第不容混亂,一混亂,一切觀修皆無法現證。

  所以我們可以總結這層次觀修的決定,是爲:由“因緣和合”成立“業因有”,同時否定“名言有”。

  這便即是由業因緣起來超越名言有。如是即便超越一切凡庸見。

  我們再啰嗦一點來說,這觀修,行者的對境是由“名言有”轉變爲“業因有”,也即是說,能夠現證對境中一切法的“名言有”爲無自性,是藉將對境抉擇爲“業因有”(因緣和合而成爲有)。

  修習密法的難處即在于此,儀軌中成立一位本尊與壇城,如何能觀修其離“名言有”而成“業因有”呢?這個問題,希望熱衷于修密法的人叁思。

  淨土宗的行人其實也一樣,“南無阿彌陀佛”,如何能將“阿彌陀佛”這個名言,提升至業因有的層次呢?

  這樣一提出問題,讀者就應知道,籠統說“緣生性空”的過失。它的籠統,便令觀修模糊,亦由是容易造成對宗部教法的誤解(例如臺灣有學者認爲瑜伽行中觀理論膚淺,故佛教即滅亡于他們之手)。

  (叁)相依緣起

  首先,我們須了解甚麼叫相依緣起。

  龍樹在《七十空性論》中,用“父子”爲例來說明。子依于父而生起,可是父亦其實依于子而成立。若人無子,則終身不得爲父。所以說:“父子”由相依緣起而成爲有,這即是“相依有”。

  多識活佛釋宗喀巴大士《緣起理贊》,則用“母子”作喻,因爲子由母體直接生出,所以說“子依于母而生起”,意思就更加直接。

  現在,我們由相依緣起來看“名言有”。

  甚麼叫做“名言有”?人在心識中先有一個概念,然後用名言將這概念表達,這就成爲“名言有”了。因爲我們覺得概念真實,所以便認爲“名言有”真實。

  這情形,其實是相依緣起的關系,心識與對境相依而成立。亦即:心識依對境而起功能;對境依心識而成顯現 (顯現爲心識所分別、所認知的狀態)。

  我們亦可以由相依緣起來看“業因有”。

  甚麼叫做“業因有”?一切由名言概念表達的事物,無非都只是“因緣和合”而成,所以這一切法,是由“因緣,而成爲有。

  然而,這亦無非是相依。“因緣”與因緣所生果 (法),實彼此相依而成立。由有果法才有“因緣”之名,便恰如由有子而後始有“父”名。因此,若將“業因有”的果法與成立它的因緣,放在相依緣起來觀察,那便依舊是由名言而成立,“父”與“子”相依而成立的是名言;因緣與果法相依而成立的亦無非是名言。

  相依緣起,大致上說的就是這些。

  在《七十空性論》中,第3頌之所說,即是由相依而證成“一切法自性”爲“無”。我們再看看這首頌——

  一切法自性 于因或于緣

  若總若各別 無故說爲空

  這即是說,一切法(果法)既然依因緣和合而生,所以我們無須直接去研究這些果法有自性、無自性,只須在“因”中找不到它的自性(“別”)、在“緣”中找不到它的自性(“別”);在“和合”中亦找不到它的自性(“總”),分別來找、綜合來找(“若總若各別”)都找不到,那就可以說這些果法是空性了。

  這即是子依于父而生起,若“父”只是一個名言,那麼,“子”自然也就是名言,是故即可以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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