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謂方所;詣,謂所至。即謂事物之方針。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卷上之一(大四○·二上):“薄知方詣。”
(術語)方者方所,詣者所至,謂事物之方針也。行事鈔上之一曰:“薄知方詣。”同資持記曰:“方詣明有所歸,方謂方所,詣謂至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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