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義有叁:(一)指如法之食物。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卷下一(大四○·一○五上):“次釋名者,增一雲:“如來所著衣,名曰袈裟;所食者,名爲法食。””(二)指日中之食。爲四食時之一。叁世諸佛均以午時爲食時,稱爲法食時,過午則爲非食時。釋氏要覽卷上(大五四·二七四上):“毗羅叁昧經雲:“佛爲法慧菩薩說四食時:一旦時,爲天食;二午時,爲法食。””(叁)指以法爲食,長養慧命,亦稱法食。
(術語)如法之食物也。佛法中食物有法製,依其法製之食,謂之法食。行事鈔下一曰:“增一雲:如來所著衣名曰袈裟,所食者名爲法食。”
1.以法爲食,長養慧命。2.如法的食物,佛法對于食物有法製,依著法製的食,叫做法食。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