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草木、山河、大地、土石等無情識者。又作非有情、無情。“有情”之對稱。蓋山河大地等爲有情之共業所招感,爲一切有情所共用;亦即非“有情”之各自別業所招感,亦非如有情之果報,故山河大地等不稱爲異熟生。順正理論卷十八(大二九·四叁六中):“若非情果不共業招,應隨異熟俱時起盡。又世現見國主崩時,所王國土猶相續住,若所王國唯主業招,非余有情業共感者,余應不可于中受用,又若非情別業所感,則應一一諸有情身所居室宅、園林、池沼、城郭、山川悉皆各異而實不爾,故知一物無量有情業所共感。”[俱舍論卷六、順正理論卷二十一、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參閱“有情”2441)
(術語)對于有情之稱。草木土石等之無情識者。
無情識的事物,如草木土石等是。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