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林用語。與“殺人刀”相對稱。喻活殺自在之機用。劍、刀皆用來比喻智慧,凡能喚醒人本具之靈性者,稱爲活人劍;反之,能置人于死地者,稱爲殺人刀。據景德傳燈錄卷十六岩頭全豁條(大五一·叁二六下):“石霜雖有殺人刀,且無活人劍。”又碧岩錄第十二則之垂示雲(大四八·一五二下):“殺人刀、活人劍,乃上古之風規,亦今時之樞要。”[宗門統要續集卷十四夾山善會]
(雜語)以劍譬智謂複活真性之機用也。景德傳燈錄十六岩頭全豁條曰:“石霜雖有殺人劍,但無活人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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