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教法之蹤迹,即聖人布教,各有歸從。又作教迹。據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之二載,聖人出現,爲物垂範,稱爲教迹。又報恩經卷一載,如來教迹,隨宜叁藏九部。又判釋教相者,稱爲教迹義。據大乘義章卷一所載“衆經教迹義”即是。
(術語)教法之蹤迹。資持記上一之二曰:“聖人出現,爲物垂範,謂之教迹。”續高僧傳一曰:“五時教迹,迄今流行。”報恩經一曰:“如來教迹,隨宜叁藏九部。”玄義十下曰:“達磨多羅。釋教迹義雲:教者謂佛被下之言,迹謂蹤迹,亦應迹化迹,言聖人布教各有歸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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