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s/i^la-skandha。五分法身之一。又作戒衆、戒蘊、戒品。指無漏之身、語二業。即于無學身中,與無漏道俱起,而以道俱戒(具有防非止惡之功能)之無表爲體者,稱爲戒身。(參閱“五分法身”1066)
(術語)小乘以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之五法立爲佛陀叁身中之法身。因戒爲法身之一分,故雲戒身。見戒定慧條附錄。
即「戒蘊」,戒的類集;戒的一類。 - 莊春江居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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