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之體性。舊譯無作,新譯無表。指行者受戒後,于身所生防非止惡之功能。亦即對于戒法之信念與奉持戒法之意志。戒體雖由作禮乞戒等作用而生起,但發得之後,即不假造作,恒常相續,故稱無作;其外相不顯著,故稱無表。據智顗之菩薩戒義疏卷上載,陳隋以前即有戒體有無之诤論,智顗認其爲有,視之爲假色。(參閱“戒體叁種”2920、“無作戒”5087)
(術語)防非止惡之功能也。戒法授受之作法成就時,指防非止惡之功能,發現于受者身中者謂之戒體。此戒體舊譯雲無作,新譯雲無表。隨順此戒體而于身口意叁業表現如法之所作,謂之戒行。論于戒之四科參照戒項。楞嚴經一曰:“淫躬撫摩,將毀戒體。”
授受戒法之後,受者體中,得到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謂之戒體,此戒體雖屬色法,但外表無相,故又名無表色。 - 陳義孝編
授受戒法之後,受者體中,得到一種防止惡的功能,叫做戒體,此戒體雖屬色法,但外表無相,故又名無表色。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