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又稱叁平等、叁叁昧耶。密教以身、語、意叁密平等爲叁平等;爲密教基本教義之一。凡真言之行法,俱以此叁等爲根本。大日經開題(大五八·一上):“叁等之理,彼此無異。”[大日經卷六]
(二)指諸佛以修行、法身、度生叁事爲平等。俱舍論卷二十七(大二九·一四一中):“由叁事故,諸佛皆等,一由資糧等圓滿故,二由法身等成辦故,叁由利他等究竟故。”
(術語)密教所說。謂身語意之叁者平等一如也。凡真言之行法,以此叁等爲本主。顯密不同頌曰:“顯一心爲本,密宗叁等。”見叁平等條。[囗@又]諸佛修行及法身及度生之叁事平等也。俱舍論二十七曰:“由叁事故諸佛皆等:一由資糧等圓滿故,二由法身等成辯故,叁由利他等究竟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