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二因之一,十因之一。又作生因。指依現世惡、善之業因而起未來之苦、樂果報。此與“牽引因”皆指種子能生自果之作用,其中就種子于現在具有生果作用言,稱爲生起因。(參閱“二因”193、“十因”418)
(術語)二因之一。依現世惡善之業因而起未來之苦樂果也。
瑜伽五卷十頁雲:依有潤種子因依處,施設生起因。所以者何?由欲色無色界系法,從各自種子生。愛、名能潤,種、有所潤。由此所潤諸種子故;先所牽引各別自體,當得生起。如經言;業、爲感生因,愛、爲生起因。是故依有潤種子依處,施設生起因。
二解 瑜伽叁十一卷二頁雲:生起因者:謂若領受諸無明觸所生受時,由境界愛,生後有愛;及能攝受愛品癡品所有諸取。由此勢力,由此功能,潤業種子,令其能與諸異熟果。如是一切,名生起因。
叁解 瑜伽叁十八卷九頁雲:卽諸種子,望初自果,名生起因。無記中雲:卽彼種子,望所生芽,名生起因。雜染中雲:無明等法各別種子,名生起因。清淨中雲:種姓所攝一切無漏菩提分法所有種子,望彼一切菩提分法,爲生起因。
四解 成唯識論八卷一頁雲:四、有潤種子依處。謂內外種已成熟位。卽依此處,立生起因。謂能生起近自果故。 - 朱芾煌
唯識宗所立十因之一。又作生因。指依現世善、惡之業而起未來的苦、樂果報。亦即內外種子至成熟位,能在現在的自果。亦即此與“牽引因”皆指種子能生自果的作用而言。參閱“十因”條。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