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生之有爲法爲事,不生不滅之無爲法爲理。事雖隨緣而生,而不生不滅之理即寓乎其中;理雖爲凝然不動、寂靜無爲之真如,然非由緣生之事則無以彰顯之。由是,即事即理,即理即事,稱爲事理不二。蓋事與理原雖截然有異且相對者,然離事則無理,離理事亦不存,故事、理自必無法單獨存在。又若自實踐性而言,事理之不二亦可謂事理無礙。又“理事不二”、“理事泯然”表示理事二者平等無差別,與“事理不二”同義。[華嚴法界玄鏡卷上]
(術語)見不二條。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