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戒律所規定之進食時間,即日午之時。叁世諸佛之法,以日中之時齋食,故稱食時;過中一發,已不得食。依戒律所規定,自日出至正午前許可受齋食,過之即“非食時”。若犯之者,違九十單墮之非時戒。四分律卷十四(大二二·六六二下):“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按此時爲法,四天下食亦爾。非時者,從日中乃至明相未出。”持守不非食時之法可得五福:(一)少淫,(二)少臥,(叁)得一心,(四)無有下風,(五)身安隱亦不作病。[處處經、沙彌十戒儀則經、摩诃僧祇律卷十七、薩婆多論卷八]
(術語)正食之時,即日午時也。叁世諸佛之法,過中一發,已不得食。阿彌陀經曰:“其國衆生,常以清旦各以衣祴盛衆妙華,供養他方十萬億佛。即以食時還到本國,飯食經行。”沙彌十戒儀則經曰:“若受齋食時不得過中午,日出至午前可許受齋食。”
正食的時候,也就是日出至午前之一段時間。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