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sarva,巴利語sabba。乃總赅衆物之詞。音譯作薩婆。大智度論卷二十七(大二五·二六○中):“薩婆,秦言一切。”翻譯名義集卷五(大五四·一一叁四下):“一以普及爲言,切以盡際爲語。”此詞之實際用例頗多,如一切世間、一切衆生、一切種智等用語皆是。然一切又分爲全分與少分二種,全分指不限定在特殊範圍內者,包含廣的一切;少分指在某種限定範圍內者。據成唯識論樞要卷二之說,一切聲皆是不常不執,此有二釋:(1)一切的一切,即計內外皆常。(2)少分的一切,唯內的一切聲是常。如上所述,前者爲全分之一切,後者爲少分之一切。[成唯識論卷二、慧苑音義卷上]
(術語)該羅事物之稱。玄應音義曰:“說文雲:一切,普也。普即遍具之義,故切宜從十。說文,十謂數之具,從七者俗也。”史記曰:“臣觀諸候王邸第百余,皆高祖一切功臣。”同索隱曰:“此一切,猶一例,同時也,非如他一切,訓權時也。”勝鬘經寶窟中末曰:“一切止是該羅之名。”法苑珠林二十八曰:“一以普及爲言,切以盡際爲語。”無量壽經慧遠疏上曰:“舉一名余,故雲一切。”智度論叁十曰:“一切有二:一、名字一切,一、實一切。”
[出翻譯名義] 一。是普及之言。切。是盡際之語。又雲。究竟非二名一。其性廣博名切。故名一切。 - 明·一如等 撰
顯揚一卷一頁雲:論曰:一切者:有五法,總攝菩薩藏。何等爲五?頌曰:心、心所有,色、不相應,無爲。
二解 顯揚十七卷五頁雲:論曰:一切者:謂叁輪。一、所知境,二、能知智,叁、能知者。 - 朱芾煌
梵語 sarva,音譯薩婆,乃總赅衆物之詞。《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載:“薩婆,秦言一切。”《翻譯名義集》卷五︰“一以普及爲言,切以盡際爲語。”此詞之實際用例頗多,如一切世間、一切衆生、一切種智等用語皆是。然一切又分爲全分與少分二種,全分指不限定在特殊範圍內者,包含廣的一切;少分指在某種限定範圍內者。據《成唯識論樞要》卷二之說,一切聲皆是不常不執,此有二釋:一、一切的一切,即計內外皆常。二、少分的一切,唯內的一切聲是常。如上所述,前者爲全分之一切,後者爲少分之一切。見《成唯識論》卷二。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