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名Sam!yukta^bhidharma -hr!daya-s/a^stra 。凡十一卷。法救(梵Dharmatra^ta )造,僧伽跋摩等譯。略稱雜心論。又稱雜阿毗昙毗婆沙、雜阿毗昙婆沙、雜阿毗昙經、雜阿毗達磨論。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冊。本書乃說一切有部代表聖典之一。爲阿毗昙心論之注釋書。法勝因慨歎說一切有部之大論(大毗婆沙論,玄奘譯,二百卷)浩瀚難解,故摘其要義而成阿毗昙心論二百五十偈。法救則于阿毗昙心論外加序品、擇品及叁百五十余偈,而成此六百余偈之注釋書,用以補正阿毗昙心論。
本論之品次,系依四谛之順位而立。其漢譯本有四:第一譯系苻秦建元(365~384 )末年,僧伽提婆于洛陽譯出,有十六卷或十叁卷;第二譯系法顯及佛陀跋陀羅合譯,有十叁卷;第叁譯爲劉宋元嘉叁年(426),伊業波羅所出,亦有十叁卷;第四譯即今本,元嘉十一年或十二年于長幹寺譯出。其中,前叁本均已失傳。
此論之注疏本極多,然今皆不存。今人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爲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章第四節第叁項,對此論有詳細之論述,對本書之價值亦有清楚之說明。印順並以爲通常學界所用該書之梵名與原書題意不合。依題意,正確梵名應爲 Abhidharma-hr!daya-vya^khya^。[出叁藏記集卷二、曆代叁寶紀卷十、開元釋教錄卷叁、卷五、大唐內典錄卷叁、卷四、古今譯經圖紀卷叁]
(書名)略名雜心論。尊者法救,以阿毗昙心論過于簡略更增加而成此書。宋僧伽跋摩等譯,十一卷。
(書名)雜者,雜糅之義,謂于本論雜糅解釋也。即法勝阿毗昙心論之釋,法救尊者造,十一卷,劉宋僧伽跋摩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