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見十住條。
修唯識行曆經四十一階位,此爲初十位的第二位,又作持地住。謂常隨空心,淨八萬四千法門,其心明淨,猶如琉璃內現精金;蓋以初發之妙心,履治爲地,故稱爲治地住。參閱十住條。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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