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七十八卷二十頁雲:作用道理者:謂若因、若緣、能得諸法;或能成辦;或複生已,作諸業用。如是名爲作用道理。
二解 如四道理中說。
叁解 顯揚二十卷十五頁雲:若由諸因諸緣故;諸法若證得,若成滿,若彼已生,能起業用;是名作用道理。
四解 雜集論十一卷八頁雲:作用道理者:謂異相諸法,各別作用。如眼根等,爲眼識等所依作用;色等境界,爲眼識等所緣作用;眼等諸識、了別色等;金銀匠等、善修造金銀等物。如是比。 - 朱芾煌
萬事萬物之存在或變化,皆有其所依的法則,大別之可分爲觀待、作用、證成、法爾四種道理,其第二種的作用道理,又稱因果道理。譬如眼等諸根爲眼識等之所依而有作用,色等諸境爲眼識等之所緣而有作用。參閱“四種道理”條。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