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发菩提心之方法,有二:
戊一、总义,戊二、本论。
戊一、总义,有二:
己一、抉择发心,己二、随修菩提。
己一、抉择发心,有二:
庚一、发心体性,庚二、分类。
庚一、发心体性
一般而言,若善观察大部经论(如《解深密经》),一切摄集大乘道之心,显然即为发心,值此之际即发心体性。《现观庄严论》云:“发心为利他,欲圆满菩提。”
庚二、分类
一、若以发心界限之方式作分析,有:(一)、世俗凡夫之乐行,(二)、不净七地之增上心,(三)、三净地(八至十地)之异熟,(四)、佛地断障之发心。《大乘经庄严论》云:“发心于诸地,胜解意乐净,许余为异熟,后永断诸障。”
二、以辅助或譬喻之方式作分析,如《现观庄严论》云:“如地、金、月、火,藏宝、源、大海,金刚、山、药、友,如意、宝、日、歌,王库及大路,车乘与泉水,雅音、河流、云,分二十二种。”
三、以获得理趣之方式作分析,有“立名”与“法性”二种。以所缘境之方式作分析,有真义与世俗二谛。思惟以加行之方式作分析,则为愿加行与实践加行二种。本论采取最后一种之分类。
己二、随修菩提,有三:
庚一、实践法,庚二、戒律维护法,庚三、忏罪之方法。
庚一、实践法,有三:
辛一、所取境,辛二、实践者,辛三、领受之仪轨。
辛一、所取境
《菩萨别解脱戒》云:“领受经教,维护律仪,住于菩萨学处,勤修禅定,为领受律仪。”《二十律仪》云:“从具能力且善住戒之上师而领受。”恒常之善知识,善巧于大乘经义,住最胜菩萨戒。
若不能依止如上所述之善知识,则于三宝之前领受戒律,为〈净地品〉所宣说;如《菩萨学集》云:“若无善知识,观想十方三世诸佛、菩萨现前,自己尽力作意思惟而得戒。”
辛二、实践者
《菩提道灯论》云:“别解脱戒七种性,恒常具有余律仪,菩萨律仪之福缘,于他有情为非有。”若必须依于声闻之别解脱戒——比丘戒,作思惟则根据注释:净地之菩萨当无声闻部之别解脱戒,将因去世而舍弃戒律等之过失。
阿底峡尊者极精通菩萨戒之支论,并不主张一切行相须依止于别解脱戒,若坚决认为别解脱戒是唯一法则,则别解脱戒不能守护,但依然承许具足菩萨律仪。或作是念:菩萨戒无狭义?于现阶段为遮止一般学子之分别见,于思惟层面必须依别解脱戒之说。《菩提道灯注释》亦云:“依受戒之差异,陈述其它戒律亦能领受律仪。”故具足别解脱戒与否皆宜,分为“决定产生慈悲心”与“虔诚信仰大乘”与“欲受戒”三种思惟。
辛三、领受之仪轨
〈净地品〉云:“不说明愿菩萨行之仪轨,则诸轨范师不观待发愿之仪轨旨趣。”因此阿底峡尊者创作发愿、趣入菩萨行之次第仪轨。
诠释本论之其它注疏提示,根器特殊修行者之运作,分为愿、行菩提心俱时实践之仪轨。黑足论师主张愿菩提心,入行于律仪之说法。宣说本论以愿、行菩提心之次第修行,和俱时修行二者。而智作慧论师等认为“愿菩提心、趣入律仪”二项范围颇广,于此细加观察,若不安住愿菩提心之仪轨,将不转入律仪,亦颇具意义,与从仪轨而生之愿菩提心不相连,而且愿菩提心乃至圆满菩提之间,若具有断除恶业之心,又能断除所断之烦恼,则转成律仪。〈净地品〉云:“获得能断心,持戒波罗蜜。”趣入菩萨行乃唯一摄于戒──律仪。此二者是渐、顿之修习,二种方式皆无妨害。总之,仪轨方式虽有诸多不同,于此分为加行、正行、后行记三行,乃依本论而陈述之。
庚二、戒律维护法
菩提心断除诸所应断之过失,且学习诸菩萨学处。所欲断除之过失,〈净地品〉提示,如他胜四法和四十五罪。从《虚空藏经》学处摄集十八罪以偈颂述之:“劫夺三宝之财物,是为第一他胜罪;背舍毁谤于正法,佛说为第二他胜;乃至毁戒诸比丘,夺其袈裟或捶打,或复系缚置牢狱,逼令还俗舍出家,造作五种无间罪;执持邪见毁因果。”此为菩萨根本五戒。此前四戒与“毁壤国邑聚落等,佛说皆名根本罪”,则谓五大戒。又云:“为诸浅智诸有情,宣说甚深真空理;令入佛乘诸有情,退失无上菩提道;令彼弃舍别解脱,而仅修学于大乘;妄谓声闻缘觉乘,不能断舍贪惑等,令彼持受舍二乘,赞说自有胜功德,为贪利养及恭敬,设虚巧言訾毁他,自谓已得甚深忍,炫耀颠倒为他说;滥权拘罚诸沙门,于他所施三宝财,强力求取转献彼,令彼舍弃奢摩他,取彼正定者财物,转施唯事口诵者,如是皆名根本罪,悉是大那洛迦因。”
以上五根本戒与五大戒是为十戒,加以初发心八戒,计为十八戒律,若再加“舍弃发菩提心”是为十九戒。以上十八戒摄于〈净地品〉所叙述之四法。总之,菩萨学处——严禁恶行戒;修六度波罗蜜——摄受善法戒;唯一成办利益有情——饶益有情戒;亦即根本断除自他之伤害,成办利益实事,是为修行方法。《二十律仪》云:“于自或于他有情,有乐有利正应作,苦而有利亦应作,乐而无利非应作。”
唯有菩萨之动念、行为之善业一定不堕落,反之,则唯有堕落。若动念为善业,行为相似于非善,乃罪恶之幻相。反之,动念为恶业,相似于善行,则非罪恶之幻相——真实之罪恶。
庚三、忏罪之方法
《二十律仪》云:“上缠犯戒应重受,中缠应向三人悔,余罪悔露于一人,染非染罪于自心。”《集学论》云:“梦时于圣虚空藏菩萨面前忏悔。”又云:“昼夜各三时,读诵〈三聚经〉(《三十五佛忏》),依佛菩提心,灭除余违犯。”
戊二、本论,有三:
己一、加行,己二、正行,己三、后行。
己一、加行,有二:
庚一、清净相续心,庚二、修学利他心。
庚一、清净相续心,有八:
辛一、赞颂,辛二、顶礼,辛三、皈依三宝,辛四、忏悔罪业,
辛五、随喜功德,辛六、劝转*轮,辛七、请佛住世,辛八、功德回向。
辛一、赞颂,有二:
壬一、总相之解说,壬二、别相之分析。
壬一、总相之解说
拥此摩尼菩提心,妙善奉供于如来,与彼清净妙法宝,及诸菩萨功德海。
护持珍贵菩提心,贤善妙供诸如来,了达实体与无实体之无垢正法,拥具如菩萨无边功德海之菩提心。
《宝积经》云:“善巧方法:一、欲得佛位之思惟,二、为了有情,三、悦意之体性,四、三轮体空,五、逆缘无垢,六、回向大菩提。”是为六种赞颂之方法。
壬二、别相之分析,有六:
癸一、无主物之供养,癸二、身供养,癸三、意化现供物供养,
癸四、供处之愿力,癸五、无上供养,癸六、礼赞。
癸一、无主物之供养,有二:
子一、正行,子二、奉献之原因。
子一、正行
《三昧王经》云:“十方世界中,从水中或平原,所孳生之花卉和珍宝等,诸无主之物,用以献供。”
所有妙花与珍果,尽其所有诸药物,一切世间珍宝物,澄清水悦意供养。
世间所有妙花、珍果、种种药物,各式各样之珍宝以及澄清之水,皆以悦意而供养之(八功德水,具清凉、香味、轻、柔、纯净、无垢、喝不伤胃肠、不伤喉咙等功德)。
具诸珍宝之宝山,意悦寂静之树林,花鬘庄严树丽泽,珍果累累垂枝叶。
蕴藏诸金、银……等珍宝之宝山,远离尘嚣而令人感受寂静、意悦、舒适之树林,花鬘庄严且显现华丽光泽之树木,上面结满妙果,累累低垂于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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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 第二章 忏悔罪恶》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