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业道是菩萨戒的共轨论
释圣严
五戒与十善,一向被认为是人天善法,而且在别解脱戒中,虽有七众戒,并以五戒为基本,却未以十善法列入七众的别解脱戒。而至于在家与出家共同受持的大乘菩萨戒,虽有从大乘经论中集出的菩萨戒本,也有三聚净戒作菩萨戒的总纲,却未能将十善法作为菩萨戒的基础来处理,以致汉传的大乘菩萨戒,徒具严格的受持形式,而缺少易学易持的实用效果。
本文基于此一问题的症结所在,详细查考大小乘诸经论,介绍说明十善法不仅是人天善法,也是如《大智度论》所说︰“十善为总相戒”,又说︰“十善则摄一切戒”。十善是世间伦理的根本,是佛教七众别解脱戒的根本,也是菩萨戒的根本。
本文从阿含部诸经、阿毗昙部诸论、大乘各期经典、大乘诸论典,以及从印度佛教、汉传大乘、藏传大乘诸论师的著述中,找出有关于十善法的内容,虽仅身三、口四及意三的十条,而其涵盖层面则可浅可深,可狭可广,并且在凡则凡、在圣则圣、遇小即小、遇大即大,内外道同辙、僧俗众共轨,世出世间、有佛无佛,都能适用,又易实践的道德轨范。十善法具有无限的包容性和伸缩性,所以也是极富弹性的菩萨戒法。
古代汉传的大乘佛教诸大师们,对于菩萨戒的观点,仅采用少数几部圣典,例如《梵网》、《璎珞》、《瑜伽》、《地持》等经论,未能广涉大小乘诸经论,也未将藏传及南传的诸圣典中对于菩萨戒的根源及其开展,作广泛的探讨。本文则从对于十善法的研究,发现了汉、藏、巴利三种语系的圣典中,均有脉络分明的共通性。
因此,本文主张︰既然已在大小乘诸圣典中,明确地发现了易受、易行、易持的十善法为最根本的菩萨戒,就该及时调整,把已往以《梵网经》为菩萨戒受持准则的观念和作法,转成以十善法配合三聚净戒为受持菩萨戒准则的观念和作法,这是回归佛陀本怀的无上功德。
一、前言
戒在佛法中,分有别解脱戒、定共戒、道共戒的三等。别解脱戒,离欲界缠;定共戒,离色界缠;道共戒,离三界缚。又谓别解脱戒是欲界凡夫,受持戒相,持戒清净,则可别别解脱;定共戒是住在四禅八定之人,自然不会犯恶行造恶业;道共戒则已证学与无学的圣道,已离烦恼,已断生死,无漏智慧现前,根本不会再有犯净戒造恶业的可能。
欲界凡夫,若不受持别解脱戒,纵然想要返生为人都非常难,何况解脱生死乃至成等正觉。既已皈信三宝,必须受持净戒。依在家出家及大众小众的不同,别解脱戒分为两大类︰一是声闻七众别解脱戒,包括优婆塞、优婆夷、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二是大乘菩萨戒。七众戒是三皈戒、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戒、比丘尼戒,是依五部大律或称四律五论的律藏。(注1)菩萨戒则没有成套乃至专门的菩萨律藏,而自古以来中国先贤都是从《璎珞经》、《梵网菩萨戒经》、《地持经》、《瑜伽师地论》、《菩萨善戒经》、《菩萨优婆塞戒经》等摘出戒相条文而成戒本。(注2)菩萨戒的基本精神,则在于三聚净戒的能收能放。(注3)三聚内容是︰摄律仪、摄善法、摄众生。
在中国佛教史上,菩萨戒的授受,一向采用《梵网经》,因其主张“孝名为戒”,颇能迎合中国民族重视孝道的美德。又因其对于受戒者的资格要求,非常宽大,不仅未受七种声闻戒的人类可以受持,乃至但能听懂法师语的异类众生,也都能够受菩萨戒。(注4)可是《梵网经》的十重戒及四十八轻戒,有许多条是我们无法遵行的,有许多条则因时代环境及风俗习惯的变迁,已经不切实际,故在中国虽然形式犹存而精神空虚。因此,我在拙作〈从三聚净戒论菩萨戒的时空适应〉的文末主张︰“今后我们在三聚净戒的原则下,如何来考虑菩萨戒的时空适应,而予简化并且认真”。(注5)同时我也发现日本天台宗创始祖最澄,设立圆顿戒,以“授圆十善戒,为菩萨沙弥”。(注6)《入中论》所举的菩萨律仪是十善道,(注7)《大智度论》则说︰“十善为总戒相”,(注8)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广论》说︰“此(十善)为摄尽尸罗本”。(注9)这使我觉得三聚净戒与十善,都是菩萨戒的根本。故在写完三聚净戒之后,就考虑要写这篇论文了。
二、十善法与大小乘诸经论
有关十善法的经论记载,极其丰富,这是人天善法,也是声闻、缘觉乃至成佛基础的五乘共法,(注10)故从原始佛教圣典到近人的佛教著作,多多少少,都有关于十善法的提倡及讨论。
依据日本现代学者大野法道博士的代表作《大乘戒经?研究》第十五章,介绍与十善法或十善戒相关的大小乘经典,分做二十一个项目,(注11)举出大小乘经典共计有︰四种阿含部六项五十一例,大乘经十五项四十三例,合计九十四例。(注12)
我们发现,可以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运用十善法,从《杂阿含经》开始,十善法即有戒律、业道、善行、正道行、真实法、涅槃解脱法的功能。大乘经中的十善法,功能更多,例如菩萨道必修的六波罗蜜之中,第二戒波罗蜜,即用十善法为其内容者,有《维摩诘经》的〈佛国品〉、《大品般若经》卷5〈问乘品〉及卷20〈摄五品〉、《成具光明定意经》、《十住经》及《十地经》的离垢地、《大方广佛华严经》的〈十地品〉第二地、《密□金刚力士经》、《宝云经》卷1、《大菩萨藏经》的〈尸罗波罗蜜品〉;以十善法作为菩萨戒的有《大乘十法经》、《未曾有因缘经》、《优婆塞戒经》、《受十善戒经》、《佛升利天为母说法经》卷上、《占察善恶业报经》卷上等;以十善法作为戒与业道兼顾者有《小品般若经》卷6〈阿惟越致相品〉等;以之作为菩萨道及菩提行的有《大方广十轮经》卷7〈远离讥嫌品〉、《文殊师利问菩提经》、《大菩萨藏经》的〈尸波罗蜜品〉;以之作为往生净土之要行者,有《大般涅槃经》卷19〈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菩萨品〉、《大阿弥陀经》卷下、《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3、《大乘无量寿庄严经》卷中等;以之作为无上正真道之本者有《海龙王经》卷3;以之作为招致善果的功德者,有《十善业道经》、《佛为娑伽罗龙王所说大乘经》、《大集月藏经》等。(注13)印顺法师也在其《成佛之道》第三章列举《海龙王经》,所以说十善法是人天众生乃至无上正等菩提的根本依处。(注14)
至于在大小乘诸论典之中,提到十善法的,也极丰富,例如南传《清净道论》第一〈说戒品〉、(注15)汉传《舍利弗阿毗昙论》卷7、《阿毗昙心论经》卷2、《阿毗昙婆沙论》卷25〈不善品〉第一之一,《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112业蕴第四的恶行纳息第一之一,《阿毗达磨俱舍论》卷16及卷17〈分别业品〉,《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卷22〈辩业品〉第五之五、《成实论》卷8、《发菩提心经论》卷上、《摄大乘论》卷下依戒学胜相第六及《摄大乘论本》增上戒学分第七、《摄大乘论》世亲释卷8、《摄大乘论》无性释卷7、《瑜伽师地论》卷40〈菩萨地品〉第十之一、《十地经论》卷4离垢地第二之四,《十住毗婆沙论》卷3〈释愿品〉之余、《大智度论》卷46〈释摩诃衍品〉第十八,藏传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卷5及卷11等,均有相当多的文字,阐述十善法及十善法与菩萨戒的关系。(注16)
三、十善是世间善法的常轨
十善法的异称也不少,以业道而言,称为十善业道及十不善业道;以行为而言,身口意的三类,可称为三恶行及三妙行。以意业的三个项目贪、嗔、邪见,称为三不善根;无贪、无嗔、正见,称为三善根。以业道的性质而言,身三、口四的七个项目称为业,意的三个项目,为前七个项目的道,故称业道,十个项目相加,行恶即合称为十恶业道,行善则合称为十善业道。以此十事为律仪,则名为十善戒。此十善戒,不属于声闻七众的别解脱戒,所以《瑜伽师地论》卷40〈菩萨地戒品〉云︰“律仪戒者,谓诸菩萨,所受七种别解脱戒”。(注17)因此,十善不仅是佛教的五乘共法,也当是与世间诸外道师共同遵行的善法。也可以说,任何人,不论信佛不信佛,都当遵守十善法;任何时代任何地方,不论有佛教没有佛教,都当遵守十善法。所以十善法是一切善法的基础,也是一切律仪戒的基础,更是无上佛道的基础。故在《大智度论》卷46云︰“有二种戒,有佛时,或有或无;十善,有佛无佛常有”。(注18)是指在家出家的七众别解脱戒及三聚净戒,佛住世时或有或无,而十善戒则有佛之世及无佛之世,永远都有。此在《菩萨优婆塞戒经》卷6,也有如此的看法︰
佛未出世,是时无有三归依戒,唯有智人,求菩提道,
修十善法。因十善故,世间则有善行恶行,善有恶有,
乃至解脱,是故众生,应当至心,分体解十善之道。(注19)
《优婆塞戒经》所示的意思,已相当明了,跟《大智度论》所说的颇为一致,无佛之世,也就是佛未出世之际,虽尚没有“自归依佛,自归依法,自归依比丘僧”的三归依戒,(注20)但对于有智慧的缘觉及菩萨根性者,为了求得缘觉菩提及大菩提,也会修行十善法。其次,世间虽无佛法之际,却已有了十善法,所以一般的人们,也有善行及恶行的标准;如果世间或有佛法或无佛法,只要有十善法,人们便有修行解脱道的机会。故在《中阿含经》卷15第70《转轮王经》有云︰此世界的人寿减至十岁时,便有一连七天的刀兵劫,劫后余生的人们,便知共行十善法,乃至人寿增长到一万岁时,也都是由于逐渐增行十善法的缘故。(注21)这也说明了十善乃是世间善法的常轨,是被佛法所肯定的。但却未必要由佛说,未必出于佛教。
正如日本学者土桥秀高氏所说,十善法是从世间法贯串到菩萨戒的。(注22)中村元博士,也有一篇文章〈十善之成立〉,他以为佛教所说的十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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