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四‧二四四 后、开导依。有义: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故,必第六识所引生故,唯第六识为开导依。
【疏翼】
第二广诤三依不同中,第三广诤开导依或等无间缘依。于中有三师说︰一、难陀等常徒义,二、安慧等解,三、护法释。此即第一师说。
【述记‧卷二十七】
即是难陀等常徒之义。文分为三︰一、辨五识,二、辨第六,三、辨七八。此等即初。
此依,居末,故复言「后」。「开导依」名,如前已释。
此师意说如《瑜伽》第一「五识六业」中,第四业云︰唯一剎那了别。彼第三云︰又非五识身有二剎那俱生[1],亦非展转无间而生。故大乘中,五识唯一剎那,必不相续,终始必然。
又彼第三云︰又一剎那五识生已,从此无间必意识生。从此无间或时散乱,或耳识生,或余五识中随一生[2]等。故知五识自类前后,及与他前后,皆不相续,如前数引非自力生。
彼第三又云︰说眼识等随意识转[3]。亦唯以意识为无间依。第七八识,于此无力,不引此生,非此开导。故前五识,各唯依六。
【论文】
四‧二四五 第六意识自相续故,亦由五识所引生故,以前六识为开导依。
【疏翼】
第一难陀等常徒义中,第二辨第六。
【述记‧卷二十七】
或由五识所引生故。彼第三云︰五识无间必意识生[4],故是此证。即明了心后生意识,即以自及五识合八识中,「以前六识为开导依」
【论文】
四‧二四六 第七、八识自相续故,不假他识所引生故,但以自类为开导依。
【疏翼】
第一难陀等常徒义中,第三辨七八。
【述记‧卷二十七】
「自相续故,不假他力所引生故」,但自类为依。
问曰︰平等智起等时,何非此[5]依?
答︰彼先自生,但由六识[6]令其转变,非由今引,方始生起,故非此依[7],彼力疏远[8]。
此常徒义。
【疏翼】
以上第三广诤开导依或等无间缘中,第一难陀等常徒义讫。
【论文】
四‧二四七 有义:前说未为究理。
【疏翼】
第三广诤开导依或等无间缘依中,第二安慧等解。
【述记‧卷二十七】
安慧等解。文有其二︰一、破斥,二、申正义。破中有三︰一、总非,二、别破,三、结。此即第一。
拨前全非,故言未究。
【论文】
四‧二四八 且前五识未自在位,遇非胜境,可如所说。
【疏翼】
第一破斥中,第二别破。
【述记‧卷二十七】
下、别破斥。文有其四︰一、破五识,二、破第六,三、破末那,四、破第八。破五识中,初、纵,后、夺[9]。此即纵也。
前师五识唯一念生,今先破此,故言且如前五种识等。
谓五识有三位,若论多分,可一念生︰一、未自在位,二、率尔遇境位,三、遇非胜境位。上一「位」言,通下二处;次一「遇」言,贯下第三[10];后「境」之言,复通第二[11]。若此三位,可如汝说,除此三位,余应相续。
【论文】
四‧二四九 若自在位,如诸佛等,于境自在,诸根互用,任运决定,不假寻求,彼五识身,宁不相续?
【疏翼】
第一破五识中,第二夺。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夺中,即成三夺︰先翻「未自在位」[12]。翻第一位,此有二说︰初、不正义者,初地亦得转五识故。若正义者,此位即八地以去,皆能任运。此于有漏五根,亦能得互用故,无漏殊胜,非前位故。然此举胜,故说如来。
次、致「等」言,意摄余者。诸大菩萨,方始能然,余不可尔。谓佛世尊「于境自在」,转变皆成,以眼闻声,「诸根互用」,不假分别,恒缘于此,故名「任运」;更无疑虑,故言「决定」。无所未知,即无寻求,恒决定缘,此五识身何不相续?《瑜伽》第一、第三[13]等说︰若于此不决定,五识之后,起意寻求心,为先未决故[14]。诸佛先决,故无寻求。
彼论复言:前三心[15]是无记。诸佛心善,故无寻求,亦应诸佛无率尔心。若以此时境至为论,假说有者,以于此境今初见故。若皆已见,故无寻求,已曾见竟[16],无率尔心。即诸佛率尔心时亦名决定,亦名染净,亦名等流,于一时中,具四义故,然但有三[17]。余人之境,有所未知,故心前后,佛则不尔,非此未定后方定故。显五心者,谓「自在位」,即翻第一,「未自在位」五可间断,佛即相续。
以前,总是以事望理难[18],次当更说为非此[19]过。等流心后,亦得相续。
【论文】
四‧二五○ 等流五识,既为决定、染净、作意势力引生,专注所缘,未能舍顷,如何不许多念相续?
【疏翼】
第二夺中,第二翻率尔遇境。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乃至引《大论》云:故非二识互相续生,是翻第二率尔遇境。初、出理,次、引证,后、重成。
此意,亦如「未自在位」。其五识等流者,其五心中既为第三「决定」、第四「染净」,第六意识「作意」引生,如睹佛像,专注一缘,未休睹来,名「未舍顷」,意、眼二识俱并未舍,「如何不许多念相续」?
此则出理。
【论文】
四‧二五一 故《瑜伽》说:决定心后,方有染净,此后乃有等流眼识善、不善转。而彼不由自分别力,乃至此意不趣余境,经尔所时,眼、意二识,或善、或染,相续而转。如眼识生,乃至身识,应知亦尔。
【疏翼】
第二翻率尔遇境中,第二引证。
【述记‧卷二十七】
次、引论文。
第三决定无记心后,方有第四染净心生,引五识等等流心起。《瑜伽》第一:五识生时,三心可得等,此文可解。如彼论中第一抄解[20]。
五心次第,如别章释[21]。
「而彼不由自分别力」者,显是意识所引生义,其文易了。
【论文】
四‧二五二 彼意定显,经尔所时,眼、意二识,俱相续转。
【疏翼】
第二翻率尔遇境中,第三重成。于中有二︰一、设递相续救,二、以理成教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既引论已,下重成。
非五识身一念即灭,可言五识互相续生。彼若解言五识定断,若尔,何故言「相续转」?
递相续生[22],非眼识断已,唯有意识,后复眼生,可言相续。
【论文】
四‧二五三 既眼识时,非无意识,故非二识,互相续生。
【疏翼】
第三重成中,第二以理成教难。
【述记‧卷二十七】
论主难云︰既眼识时,非无意识,五识断已,后意识生。若尔,此是意相续生,如何乃言五识相续?如眼识时,无意识,意识时,无五识,更递生故,可互相续。此既不尔,故非二识互相续生,名为「相续」。
此第二以理成教难。
【疏翼】
以上第二夺中,第二翻率尔遇境讫。
【论文】
四‧二五四 若增盛境相续现前,逼夺身心,不能暂舍时,五识身理必相续,如热地狱、戏忘天等。
【疏翼】
第二夺中,第三翻「遇非胜境」。
【述记‧卷二十七】
次第三、翻「遇非胜境」,以教成理难。自下,文有三︰初、标宗,次、引证,后、理成。此初也。
若遇中境,不能逼身夺于心故,可许暂舍五识不续。设许不续,若遇胜境逼身夺心,或双逼夺身心,即五识身亦应相续,境增胜故。此位正在「未自在位」。
其如何等?
举现事者,「如热地狱」,火增盛故[23];「戏忘天等」,「等」愤[24]恚天,总言即是欲界上四天,无别处所,但乐憎者[25]。
《瑜伽》第五,四句[26]中云:欲界诸天,不别言处。如《毗婆沙》第一百九十九有二说︰一云「住妙高层级[27]」,二云即「三十三天[28]」,若准《瑜伽》,即上四欲天,以下二天可相杀故[29]。此善恶人,缘强难舍,故五识身定有相续。
释唯一念文[30],此据率尔境平等故[31]。
【论文】
四‧二五五 故《瑜伽》说:若此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此,名为意根。
【疏翼】
第三翻「遇非胜境」中,第二引证。
【述记‧卷二十七】
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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