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二‧一二八 有作是难:若无离识实我、法者,假亦应无!
【疏翼】
大文第二广释第一颂前三句中,第二略释外难重净此三句。
【述记‧卷十一】
自下第二、释外妨难重净三句,此[1]吠世师[2]难也。于中有三︰初、叙难,次、破斥,后、结正。初中有三︰初、总申难意,次、申理喻,后、结成难。此为初也。
如上所言无实我、法,世间、圣教仍说有假,依何假说?不可假说牛毛而似龟毛,以其所似都无体故。
【疏翼】
此第一叙吠世师难中,第一总申难意讫。
【论文】
二‧一二九 谓假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
【疏翼】
第一叙吠世师难中,第二申理喻。
【述记‧卷十一】
下、申理喻中:初、申难,后、申喻。此申理也。
谓立假者,必依三法方可说假︰一、谓真事,二、谓似事,三、共法[3]。
【论文】
二‧一三○ 如有真火、有似火,人有猛、赤法,乃可假说此人为火。
【疏翼】
第二申理喻中,第二申喻。
【述记‧卷十一】
申喻有二︰初、别[4]指,后、例指[5]。此即初也。
举世三事︰「如有真火」,名为「真事」。「有似火人」,即是「似事」。「有猛、赤法」,说为「共法」。火、人之上,俱有猛、赤,故名「共法」。
此中难意︰既有所变色等能似之法,有善恶作用等共法。即于三中有似事、共法,明知心外有别真法名为真事!若[6]无真火,不可说人似于火故。然似事中有法,无我;我但有名,无相分故;法则不尔,依他性故。
法,谓轨持[7],依他之中,有法;我谓主宰,依他之中,无我,法无主宰故[8]。若和合时,名假主宰,此即是我,无别种生依他假我,如瓶、盆等,不同于法[9]有别种生。设虽极微,亦名法故[10],我,则不尔[11]。
又如婆罗门,其性猛、其色赤,犹如火。如世人说此婆罗门赤急似火。火是真事,人为似事。猛、赤是共法,可说婆罗门似火。三法缺一,假义不成。若无真事,即[12]似于谁?若无似事,说谁为似?无猛、赤法,如何似也?
【论文】
二‧一三一 假说牛等,应知亦然。
【疏翼】
第二申喻中,第二例指。
【述记‧卷十一】
此、例指也。
即如有人负重形质,犹如于牛,亦复如是。等余狗等。
【疏翼】
以上第一叙吠世师难中,第二申理喻讫。
【论文】
二‧一三二 我法若无,依何假说?无假说故,似亦不成,如何说心似外境转?
【疏翼】
第一叙吠世师难中,第三结成难。
【述记‧卷十一】
此、结成难。
若有我、法,名为真事,识所变者[13],名为似事;所变者[14]上有不舍色等法之自相,名为共法;可说所变名为似法,说之为假。今无心外我、法真事,真事既无,故所说假,依何得有?以[15]无所说义假法故,其体[16]似法亦不得[17]成。似无依故,即义依体假[18]。
又所变之似既无,能说之假不有。能说之假既无,所变之似不有[19],即有「体施[20]设假」[21];此似既无,如何说心似外境转?外境无故,心何所似?谁似于谁?谁为能似?是彼难也。世间我、法,标宗说无,故今但难圣教我、法。
【疏翼】
以上第一叙吠世师难讫。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有作是难︰若我及法不可得者,则假说亦不应有。假说者,必依三种而成,苟任无其一,则不得成。谓真事、似此余境,及此二共法。譬如已有真事为火,似事为婆罗门婴,及此二共法为赤及猛利,故于婆罗门婴,假说为火。
【论文】
二‧一三三 彼难非理,离识我、法,前已破故。
【疏翼】
第二略释外难重净第一颂前三句中,第二破斥。于中分二。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一】
下[22]破彼计:初、破外道,后、破小乘。破外道中,先破真事无,后破似事、共法亦无。此[23]破真事无。
以说假我、法为能似,真我、法为所似,前破我、法中,已总破真我、法讫。此即不极成之真事,故指如前。
【疏翼】
此第一破外道中,第一破真事无讫。
【论文】
二‧一三四 依类、依实,假说火等,俱不成故。
【疏翼】
第一破外道中,第二破似事及共法亦无。
【述记‧卷十一】
下、破似事及破共法。于中有二︰初、总非,后、别破。此总非也。
前举火喻难中真火,论主非之,在于心外实法中破[24]。似事之中有依类,有[25]有依实说似。
「类」者,性[26]也,即是同异。其大有句义[27]者,今不取之。何以知者?下破德与[28]类互相离,故知是同异。若大有为类,以是一法决定不相离故,即不成因,类是别义。
「实」者,即是彼实句义,如地、水、火等。汝今所言,依于似事假说为火。所说假火,依同异类及火等实皆不成故。
此即总非,依皆不成。
【论文】
二‧一三五 依类假说,理且不成,猛、赤等德,非类有故。
【疏翼】
第二破似事及共法亦无中,第二别破。
【述记‧卷十一】
下、别破也。于中有二︰初、破,后、结。破中有二[29]︰初、德非类有破,后、德类相离破。此初也[30]。
先破假依类不成。其猛、赤等实火之德,非是同异德故。
彼宗计地有十四德︰谓色、味、香、触、数、量、别性、合、离、彼性、此性、液性、润[31]、行。水有十四德,前十四中除香,取重。火有十一种,水十四中除味、润、重性。风有九德,火十一中除色、液性。故色是火等德。而同异类,无德。今言「猛、赤等德」,非是[32]类有。「猛」,即行中势用作因,非念因也。亦名为利,即是火上猛利之势[33]「赤」是色德,此在于火,非是类德。
【论文】
二‧一三六 若无共德,而假说彼,应亦于水等,假说火等名。
【疏翼】
第一破中,第二德类相离破。于中有二︰一、显非理,二、破相离无。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一】
显其非理。
「共德」者,即猛、赤也。虽有同异类,而无火德等,亦得说为火者,于水等中应得说为火,亦有同异类,无火德故,如似火人。以人例水,亦应不得说为似火,如汝所执[34]说人似火,似火应不依类。类无共德故,犹如水等。水等返覆可知。
【论文】
二‧一三七 若谓猛等,虽非类德,而不相离,故可假说。此亦不然。
【疏翼】
第二德类相离破中,第二破相离无。于中有三︰一、牒计非,二、出非理,三、总结。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一】
下、破相离无。
此[35]、牒计非。若彼宗言,「猛等虽非类德,而不相离,故可假说。以[36]人之类,必与火德猛赤等法不相离故,可说人为火。水中类离德,何得说为火」者,此亦不然。
【论文】
二‧一三八 人类猛等,现见亦有互相离故。
【疏翼】
第二破相离无中,第二出非理。
【述记‧卷十一】
此、出非理。
人类,及猛德[37]等,现见亦有互相离故。如无猛、赤,调顺之人,但有人类,无猛等德。如火及彼似火牛中,虽有猛等,而无人类;岂非类、德,有互相离?又见贫人先无猛、赤,后富贵已,方有猛、赤,或复翻此。岂非相离?故不可说假依类得成。以其人类无猛、赤等德,不可说人定似于火,故知假说,不依于类。或复亦有有德,无人类,故不可以不相离救。
【论文】
二‧一三九 类既无德,又互相离,然有于人假说火等,故知假说,不依类成。
【疏翼】
第二破相离无中,第三总结。
【述记‧卷十一】
今总结之。
「类既无德」,牒初破文[38]。「又互相离」,牒第二破[39]。「故知假说不依类成」,此总结非。皆有比量,思可知也[40]。
就破似事、共法之中,上来已破依类不成。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此中,于婆罗门婴假说为火者,或依类假说,或依事假说。然此二种假说,俱不得成。此中且说共法赤或猛利,非属火类。若无共法,于婆罗门婴,依类假说,不应道理,成大过故。
有谓:此类虽不具彼二法,然无此类,则猛性、赤性即不起。故于婆罗门婴,依类假说!虽无有类,于婆罗门婴,猛性、赤性亦现见故。若谓彼无,此亦随无,不应道理。纵许彼无,此亦不生,假说则无,以婆罗门婴亦应如火有其类故。是故于婆罗门婴依类假说,不应道理。
【论文】
二‧一四○依实假说,理亦不成,猛、赤等德,非共有故。
【疏翼】
第二别破有二,第一破中,第二破实不成。
【述记‧卷十一】
自下、复破依实不成。于中有二︰初、破,后、结。破中有二︰初、无共不成破,后、在人非德破[41]。此初初[42]也。
「等」者,等取别性、此、彼等,随其所应。猛、赤等德,非共有故。
此中总非,下显非共[43]。
【论文】
二…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二 八、破假必依真难》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