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一‧三一○ 表、无表色,岂非实有?
【疏翼】
第二别牒破色中,第三双破有对无对。
【述记‧卷八】
自下第三、双破有对及无对也。于中有二︰初、问,次、破。此即初也。
此外人[1]闻。有对、无对,既说为无,表、无表色岂非实有?世尊说有业及戒故。
下初总非[2]。
【疏翼】
即破外计中初也。
【论文】
一‧三一一 此非实有。
【疏翼】
第二、别破。
【述记‧卷八】
下、别破也。于中有二︰初、破外计,后、外人引经为难。初中有三︰一、总非,二、却诘,三、别破。此即初也。
【论文】
一‧三一二 所以者何?
【疏翼】
初破外计中,第二却诘。
【述记‧卷八】
次、却诘也。
【论文】
一‧三一三 且身表色若是实有,以何为性?
【疏翼】
第一破外计中,第三别破诸部。
【述记‧卷八】
此下第三、别破诸部。于中有二︰一、破表,二、例破无表。初中有二︰先、破身,后、破语。先中复二︰初、破外计,次、申正义。破外计中有三︰第一、总问诸部[3]。
言「身」者,积聚义。谓[4]诸根、大造色,和合差别为体,积聚多色以成身故。或依止义,为众多[5]所依止故。此义虽通,然唯身根别得总名。
「表」,谓表示。色处「表色」,以表依身,故名「身表」。依身之表,依士释也。此唯假业。若思,实身业。动身之业,能动身故。《成业论》中广释诸部业体[6],不能烦引。
【论文】
一‧三一四 若言是形,便非实有。可分析故,长等极微不可得故。
【疏翼】
初破外计身业中,第二别破诸部。文分为三︰一、破萨婆多部,即亦破新萨婆多﹝见《顺正理论》卷三十三、三十四﹞,二、破正量部,三、破日出论者。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下第二[7]、别破诸部。
于中有三[8]:初、破萨婆多,实有形故[9]。言非实有。可分析故。如瓶等物。前已破表,色处无故。今更破无表,故非实有。以彼长等,以相形故,成于形色,岂长等是实?相待之时,便失相故。
外人救曰︰此实有性。有别长等极微性故。积集长性微,即成长等[10]。短等亦尔,故非表[11]是假。
若尔,应失微本圆相。或应极微有别长形者,微本圆相,性虽是长,而微不长。后此便为其长等。岂非舍本微圆之相而成长等?若谓不然,应量破云︰汝长极微,应无圆相。说是长故。如粗长等色,或积长等,极[12]微应[13]不成长等。微圆相[14]故,如显色微,长等极微不可得故。故表是假,宁为实有[15]?
【论文】
一‧三一五 若言是动,亦非实有,才生即灭,无动义故。
【疏翼】
第二别破诸计身业中,第二破正量部。破动所由文分为四︰一、才生即灭,二、灭不待因,三、待因非灭,四、述正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次、破正量部。
彼计身业以动为体。如《成业论》、《俱舍》十三。别有一物,色等动时能动,名身业[16]。
今言亦非实有。才生即灭,无动义故。非谓才生即灭,证非实法。心、心所法,亦实有故。
彼言︰动者,是长时灭法。如有人行,从初发至住,一期之间有此动故。初行名生,中间名住,乃至终尽位时名灭[17]。
今言︰生已即灭,无有动义。非生即灭,谓证[18]一切假。应云︰汝动生已,应灭。有生法故。如心、心所。依论量云︰诸法无实动义。才生即灭故。如心、心所。彼心、心所剎那即灭,然无动义[19]。
【论文】
一‧三一六 有为法灭,不待因故。
【疏翼】
第二破正量部身业为行动中,第二灭不待因。
【述记‧卷八】
彼若救言:谁言生已即灭?
若如即灭,可无动义。然此因有随一不成,今为成此即灭因故。量云︰此动应生已即灭。因云灭不待因故。如心、心所。故知生已,即灭。或云︰动应剎那灭。有为法故。如铃声等。彼说铃声等,是念念灭法故,虽彼自宗色等是有为,非念念灭,非极成故,无不定过[20]。
【述记‧卷八】
彼复救言︰如萨婆多法灭待灭相,不待外缘;我部色等灭待外缘及内相因;故不可以不待因为证。有随一故。
今复成之:汝灭应不待因。许是灭故。如无为灭。但总言灭,不须分别体之与相。若体、若相,皆不应待。此中总破相及非相故,有法之中须言「有为」。不然,即有少分相符极成之失。
【论文】
一‧三一七 灭若待因,应非灭故。
【疏翼】
第二破正量部身业为行动中,第三待因非灭。
【述记‧卷八】
汝所执待因之灭,应非是灭。以待因故。如生位等。生违于灭,灭待因而方灭;灭违于生,生[21]应无因而自生。返覆成之:生违于灭,生待因而方生;灭违于生,不待因而自灭。
此破正量。以彼部计展转为救,故论连环展转破之。不尔,从下向上,成立亦得。先成灭不待因;既成已,成有为法剎那灭;既成已,成无动。
〈菩萨地〉中四十六云︰灭若有因,应更生故[22],此如生难。谓灭应更生,以待因故,如生。彼住等虽待因,然非是灭,又不极成,故非同喻,无不定失。
【疏翼】
以上破正量部身业为行动讫。
【论文】
一‧三一八 若言有色,非显、非形,心所引生,能动手等,名身表业。
【疏翼】
第二别破诸计身业中,第三破日出论者。文分为五︰一、叙计,二、非动,三、风界无表,四、触无善恶,五、非显香味,结非实有。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别有一物,不是动等,心所引生,能动手等,说名身业。心等引生,简唇口等,非心引故。
此破日出论者,即经部本师。
佛去世后一百年中,北天竺怛叉[23]翅罗国[24],有鸠摩逻多[25],此言「童首」[26],造九百论。时五天竺有五大论师,喻如日出,明导世间名「日出者」。以似于日,亦名譬喻师,或为此师造《喻鬘论》集诸奇事,名譬喻师[27]。经部之种族,经部以此所说为宗,当时未有经部。经部四百年中,方出世故,如《成业论》。彼云:有色,非显、非形,心所引生,能动手等,是身业性,然不是动[28]。
「理亦不然」,总叙计非。
【论文】
一‧三一九 此若是动义,如前破。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二非动。
【述记‧卷八】
此、非彼计。
今设征[29]云「能动手等」,体应是动,同正量义,已如前破。
【论文】
一‧三二○ 若是动因,应即风界,风无表示,不应名表。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三风界无表。
【述记‧卷八】
若非是动,是动因者,即应是风大,风大能动故。
量云︰汝身界应即风界。许体是色能动因[30]故。如风大等。设许是风,不应名表,无表示故,如水、火等[31]。
【论文】
一‧三二一 又,触不应通善恶性。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四触无善恶。
【述记‧卷八】
汝执此风设许有表,即通善恶,触法不应通善恶故。风非表业,触处摄故。如水、火等。
若无此物,手等不能动。外草木等,无此动因,云何能动?风定非此,非善恶故,如水等。若许风有善恶者,不然,触入摄故[32],如水等。
【论文】
一‧三二二 非显、香、味类触应知,故身表业,定非实有。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五非显香味,结非实有。
【述记‧卷八】
汝此表色亦非是显,及与香、味。无表示故。如触应知[33]。
复有香积世界之香,虽有表示,即非此土[34],亦非彼许。此以音声为佛事故,然彼不许香是表故。
第二解云︰又彼非表。但闻香时而自悟道,岂是由香表有善恶?此如见佛显色,即念佛等。触物知善恶,岂以显等为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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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十七、别破小乘──所执色》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