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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与科学论文集(梁乃崇等 著)▪P15

  ..续本文上一页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的过程,佛学知识告诉我们临终时应尽量不打扰病人,以免扰乱亡者神识,增其痛苦,使其产生瞋恨、烦恼、恐惧、焦虑、舍不得等颠倒妄想,影响他死后的去处。病人的鼻息虽断,只要尚存一丝暖气,他的神识可能仍未脱离肉体。是故,在遗体尚有微温时,不可触摸、移动或抚尸痛哭;死亡十二小时内,不可帮他洗澡、擦拭或移动身体;也不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埋葬或火化,能在七天之后更好。

   病人病情危急时,若不尽一切努力予以抢救,则家属、亲友、甚至整个社会都不会原谅能救而不救的人。但从出世间的角度来看,临命终时的急救措施可能促使亡者不堕而难以上生,甚至使其无法中阴身成就,影响很大。西方医学对弥留病人的各种急救措施及对刚过世亡者遗体的处理方式对病人是很不好的。医学与佛学对弥留病人身体及亡者遗体的处理方式不同,其原因可能是两者对死亡的认知、死亡时间的认定上不同。西方医学认为病人心跳停止或脑波变平后,病人即已死亡;人死则一了百了,不再有知觉,也没有所谓的灵魂。而佛教则认为虽然亡者已无鼻息,身体不能动,眼睛不能看,嘴巴不能说,但耳朵还能听,心里还是清清楚楚,仍然是有知觉的,「亡者」这时候还不是真正的死亡,即使亡者已死亡很久,佛法认为他的亡灵仍将一直存在,所以作各种佛事都能利益亡者,不限于七七四十九天之内。

   圣严法师认为人的过世,不是丧事,不是喜事,而是庄严的佛事,因此佛教主张应替临终者助念「三皈依文」:「自皈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皈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皈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皈依佛,不堕地狱;皈依法,不堕饿鬼;皈依僧,不堕畜生」。临终助念的功德包括:一、使往生者心开意解,蒙佛慈悲接引;二、使亡者家属受到温馨关怀,种下菩提善根;三、助念者则可借机念佛,广结度人善缘;四、三宝弟子可庄严佛事,乃无上功德福田。助念的意义有四:一、个人与个人,家庭与家庭间的互助;二、帮助亡者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三、帮助亡者家属安定身心;四、助自己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莲品高升。

   许多佛经都有关于临终助念的教诲。《佛说阿弥陀经》里有如下之经文:「舍利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乱,其人临命终时,阿弥陀佛与诸圣众,现在其前。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佛说大乘无量寿庄严清净平等觉经》<三辈往生第二十四>有如下之经文:「若有众生住大乘者,以清净心,向无量寿,乃至十念,愿生其国,闻甚深法,即生信解,乃至获得一念净心,发一念心,念于彼佛,此人临命终时,如在梦中,见阿弥陀佛,定生彼国,得不退转,无上菩提。」

   关于临终病人的处理方式,《地藏菩萨本愿经》里有最多的叙述,例如<如来赞叹品第六>即有关于植物人或挣扎于生死边缘的重症病人的描述:「若未来世,有男子、女人,久处床枕,求生求死了不可得;或夜梦恶鬼、乃及家亲;或游险道;或多魇寐、共鬼神游,日月岁深,转复(里王外九)瘵,眠中叫苦,惨凄不乐者;此皆是业道论对、未定轻重,或难舍寿,或不得愈,男女俗眼,不辨是事」,这时候,家属应该「对诸佛菩萨像前,高声转读此经一遍;或取病人可爱之物,或衣服宝贝、庄园舍宅,对病人前、高声唱言:「我某甲等,为是病人,对经像前舍诸等物,或供养经像,或造佛菩萨形像,或造塔寺,或然油灯,或施常住」,如是三白病人,遣令闻知。假令诸识分散、至气尽者,乃至一日、二日、三日、四日、至七日以来,但高声白、高声读经」,如此一来,「是人命终之后,宿殃重罪、至于五无间罪,永得解脱;所受生处,常知宿命。何况善男子、善女人自书此经,或教人书,或自塑画菩萨形像,乃至教人塑画,所受果报,必获大利」。

   《地藏菩萨本愿经》<利益存亡品第七>也教导我们:「临命终时,父母眷属宜为设福,以资前路;或悬旙盖,及然油灯;或转读尊经;或供养佛像及诸圣像;乃至念佛菩萨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号历临终人耳根,或闻在本识,是诸众生所造恶业,计其感果,必堕恶趣,缘是眷属为临终人修此圣因,如是众罪悉皆消灭。若能更为身故之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天,受胜妙乐,现在眷属、利益无量」,经文又说:「临终之日,慎勿杀害,及造恶缘,拜祭鬼神,求诸魍魉,何以故

  尔所杀害乃至拜祭,无纤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假使来世或现在生,得获圣分,生人天中,缘是临终被诸眷属造是恶因,亦令是命终人殃累对辩,晚生善处。何况临命终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据本业,自受恶趣,何忍眷属更为增业

  」;「未来、现在诸众生等,临命终日,得闻一佛名、一菩萨名、一辟支佛名,不问有罪无罪,悉得解脱。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众罪;命终之后,眷属小大为造福利一切圣事,七分之中而乃获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以是之故,未来、现在善男女等,闻健自修,分分己获。无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内,如痴如聋;或在诸司辩论业果,审定之后,据业受生;未测之间,千万愁苦,何况堕于诸恶趣等

  是命终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救拔,过是日后,随业受报。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无解脱日;若是五无间罪,堕大地狱,千劫万劫永受众苦」。其它如<阎罗王众赞叹品第八>、<称佛名号品第九>、<见闻利益品第十二>、<嘱累人天品第十三>等章节里也都有许多教诲。

   四、结论

   只要人们还想抢救危急病人,医学与佛学关于临终病人的处置方式就很难达成共识;只要亡者不是在家里过世,或其死亡不能被家属一致接受,则亡者就要忍受急救措施,遗体也不容易获得停放十二小时以上不受干扰的待遇。个人以为,在「自然死法案」及「病人自决法案」未通过前,病人及其家属对病人死亡的态度,才是病人临终过程中能否得到合乎佛法对待的关键因素,因为这时候的病人已无行为能力,要不要替病人做心肺复苏术,将完全取决于家属。若病人及其家属拒绝急救,医师也不至于坚持要急救;若家属能让病人在家里过世,则亡者遗体要停放多久都不成问题。即使国内有「自然死法案」及「病人自决法案」,家属仍是病人临终时能否得到合乎佛法对待的关键因素,因为这时候的助念、念经、布施、超荐等行为都须家属及亲友来执行,他人代劳的功效都比不上家属及亲友的发心。

   医学、法学与佛学关于临终病人的处置方式有许多争议,这些争议恐怕在短时间之内无法完全消除,也可能永远无法消除。随着佛法的日渐普及,人们对死亡过程的了解日益深刻,将有越来越多的临终病人可以得到合乎佛法的对待。

   参考资料

   l蔡墩铭,《医事刑法要论》,景泰文化事业公司,1995,P.562

   2蔡墩铭,<临终照顾的法律观>,《月旦法学》,1996;12:97-99

   3赵可式、赖允亮、叶炳强,<划清安乐死与自然死界限>,民生报,健康生活专刊,1996-7-13

   4《地藏菩萨本愿经》

   5《佛说阿弥陀经》

   6《佛说大乘无量寿庄严清净平等觉经》

  

  禅宗公案的创造性思维

   王立文 元智大学机械系教授

   萧丽华 台大中文系副教授

   公案这种密意商量,可以视为心灵之创造性思考活动,是纯粹化、净化的知觉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对创造力的训练,对真理的发现,应有积极的意义。

   摘要

   禅宗是中国佛教中的重要派别,所以称为「教外别传」,完全以它「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特殊方式,而显现其与佛教本体论与方法论上迥异的途径,是一个敢于标新立异,极具创造性的教派。

   关于禅宗的思维,国内外不少学者认为它是直感的、印证的、非理性的,是排斥语言逻辑的瞬间认识。因为禅宗在研究认识对象——佛、法等问题时,采用主宾相分,机锋交错、雨棒雷喝等活活泼泼的、无迹可寻的方式,完全非语言文字、逻辑思维所能索解。的确,就禅悟的本身来说,「言语道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本来是广阔的、自由的、无限量的、不能以任何思维模式范限的,然而唯其如此,才更显出禅宗教法之多样多姿,具不可周延的创造性。

   本文尝试从唐宋五家七宗的禅宗历史源脉中找寻历代祖师们相互问答提撕的语录,如《汾阳录》、《碧岩录》、《空谷集》、《虚堂集》、《无门关》等等,这些语录是禅师们禅悟的内在经验,内容或呈解或请益,或察辨或探拔,实、假、动、默、征、审……,篇篇是剖断迷悟、对机垂示的语言和动作,充满着极精致细密的逻辑的和反逻辑的各种思维方式,可与西方创造性思考的相关理论比对参究,归纳分析。相信一方面能有益于开发人的潜能、提升创造力,一方面对参禅悟道也能提供机趣横溢的参悟途径。

   一、前言

   禅宗是中国佛教中的重要派别,所以称为「教外别传」,完全以它「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特殊方式,形成在佛教本体论与方法论上一个敢于标新立异,具积极创造性的教派。

   关于禅宗的思维,国内外不少学者认为它是直感的、印证的、非理性的、下意识的,是排斥语言逻辑的瞬间认识,因为禅宗在研究认识对象——佛、法等问题时,反对言语文字,也反对逻辑思维,完全采用主宾相分,机锋交错、雨棒雷喝等非语言文字可索解的印心方式。就禅悟的本身来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是无限量的、广阔的、自由的、十全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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