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的历史发展及其贡献
作者:姚南强
【作者简介】姚南强 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政治系,上海 200062
【内容提要】因明是世界三大逻辑起源之一。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分别经历了印度因明、汉传因明和藏传因明的不同阶段和形态。印度古因明到新因明实现了类比推理向演绎推理的飞跃;汉传因明则形成了“八门二悟”的论辩逻辑体系,并在语用逻辑、辩证思维方面有所探讨。而藏传因明无论在哲学本体论、知识论还是逻辑上都有新的发展。
【关 键 词】因明/逻辑/知识论
【 正 文 】
因明是逻辑学、知识论和论辩学的共生体,其中最有学术价值的是逻辑论,故被摧崇为世界三大逻辑起源之一。因明源于印度,七世纪后在其本土日渐式微而传盛于中国,形成了别具特色的汉传因明和藏传因明,并东渐日本、朝鲜、蒙古、俄罗斯诸国,绵延千年而不衰,近代以来,更是成为一门世界性的学术。
本文从因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形态入手,分析它们各自的特征和贡献,并侧重于对经典逻辑思想的挖掘和阐发。
一、印度古因明到新因明的逻辑飞跃
印度的因明是以陈那为分界线,陈那之前是古师因明,以类比推理为特征,而从陈那开始则上升为带有归纳痕迹的演绎推理,法称进一步发展了这种论式,而到宝积静最终完成了这一变革。
中古印度,最早流行的是五支论式,现在可以看到的公元二世纪的《遮罗迦本集》本是一部医书,其观点倾向于数论派,其中第三编第八章专门论述了辩论的有关原则。此中“8、宗”、“11、因”、“12、喻”、“13、合”、“14、结”,五支作法已备。“所谓宗就是以言辞来表述所立”,也就是论辩中各派的所宗、论题。“因就是获得感觉知的原因”,喻就是以实例作譬喻,合与结,《遮罗迦本集》未有说明,而在稍后的足目《正理经》中有释:“合就是譬喻说它是这样的或不是这样的,再次成立宗。”“结就是根据所述的理由将宗重述一遍”(注:沈剑英:《因明学研究》,大百科出版社,1985年,第258页。)。
五支作法如下:
宗:声无常,
因:所作性故,
喻:如瓶,
合:于瓶见是所作与无常,声亦如是,是所作性,
结:故声无常。
这一论辩式可以转换成如下的逻辑推理式:
瓶是所作且无常,
声亦是所作,
声亦无常。
这是一个类比推理式,是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性质上相同而推断出它们在另外的性质上也相同的推理。但是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即使前提为真,结论也未必可靠,这是人类早期较低水平的逻辑思维方法。五支式在古印度是各派所公用的论辩式,并非为因明所独有。
中古印度逻辑之父陈那则把五支式改造为三支式,例如:
宗:声无常,
因:所作性故,
同喻:凡所作皆无常,如瓶;
异喻:凡非无常皆非所作,如虚空。
这里一是省略了“合”和“结”,更重要的是改造了喻支,增加了全称命题喻体,使三支式上升为具有必然性的演绎推理。这一辩论式亦可转换成如下的推理式:
大前提:凡所作皆无常,如瓶,
小前提:声是所作,
结论:声无常。
这大致上是一个三段论的AAA式。其中,异喻则是“返显”到因上,从而成为一种正反论证,具有非常强的论证性,体现了中古印度的逻辑进步。当然,从严格上来说,二者并不完全等同,三支式是论证式,而三段论是推理式;特别是在三支式中还保留着喻依,残留着一种归纳成分,由此又使得因明中产生了“除宗有法”问题。
陈那的再传弟子法称,被誉为中古印度逻辑的又一高峰。他进一步把论式作了改革,把同、异喻与因支、宗支分别列式,又常常省略了喻依,这样就与三段论更为接近了。而直到宝积静提出了“内遍满论”才最终删除了喻依,使三支式成为纯粹的演译推理。关于推理规则,三段论推理所依据的是曲全公理,它规定了大词、小词和中词三者的外延关系。而因明则有九句因和因三相,也同样界定了宗法、宗有法、因法三者的外延关系。我们分别用字母P,S,M来表示。具有宗法相同属性的事物称之为同品,也用P表示,而不具有宗法属性的事物,称之为异品,用-P表示。概念间的真包含关系用
附图{图}表示,包含关系用
附图{图}表示,全同关系用=表示。
九句因主要是对因法与宗法外延关系的考察,根据因法的属性在宗法的同品、异品上有(外延全同)、有非有(外延部分重合)、无(外延全异),3×3得九句因。如图:
第一句因 第二句因 第三句因
同品有 同品有 同品有
异品有 异品无 异品有非有
第四句因 第五句因 第六句因
同品无 同品无 同品无
异品有 异品无 异品有非有
第七句因 第八句因 第九句因
同品有非有 同品有非有 同品有非有
异品有 异品无 异品有非有
这其中只有二、八两句是正因。近代以来学界一度误以为是足目提出九句因,后经吕澄考证,证明系陈那所创,陈那因明八论中有《因轮抉择论》专著。与九句因相联系的是因三相,因三相原为外道所持,陈那引入佛家因明,并使其与三支式对应,成为因明论证的最重要的规则。第一相是“遍是宗法性”这是指宗有法的外延一定要包含在因法之中。第二相是“同品定有性”这是指一定要有同品具有因法的属性。第三相“异品遍无性”这是要求凡异品都不能具有因法的属性。这后二相实际规定了因法必须真包含于宗法的外延之中。具体来说也就是S附图{图}M
附图{图}P。用欧氏图表示如下:
附图{图}
法称《释量论》把因三相概括表述为“宗法、彼分遍”,“宗法”即指第一相,“彼分遍”合指后二相。而且正因又有自性因、果因、不可得因三种差别相。
在对印度古、新因明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它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从简单的类比上升到严格的演绎
人类早期的思维是以形象直观进行比类,这在东方哲学(中国和印度)中表现得特别明显,《易经》是“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是一种天人类比。《墨经》是强调“以类予”、“以类取”而上升到类演算体系的。但把类比到演绎这一思维进步的过程表达得最为明确的是印度因明,这就是从五支式上升到上支式,从“外遍满”上升到“内遍满”。
2.内涵转化为外延的逻辑
以亚氏逻辑为代表的西方逻辑是一种外延逻辑,如三段论曲全公理对大词、中词、小词外延关系的明确界定,并以此作为推理的基础。而中国古代的名辩逻辑则主要是一种内涵逻辑,尚未有如此明确的规则。但印度因明,特别是陈那以后的新因明,九句因和因三相就是它的“曲全公理”,在表述上是内涵式的,即“某某”是否具有因法属性等等,而可以转换成概念间的蕴含或非蕴含关系,使其成为推理的逻辑基础。
3.已能够处理主词不存在命题
作为一种论辩逻辑,在因明中要求立敌双方对所涉及的概念和因支、喻支(相当于大、小前提),都要“共许极成”,这也就是论辩中的同一律或“共许律”,而如果某一概念立敌双方或一方不认可。即称之为“无体”,从特定的论域而言,也就是这一命题的主词或宾词“不存在”。据此,已故的巫寿康博士认为因明已能处理主词不存在命题,这已打破了传统形式逻辑的局限。(注:巫寿康:《〈因明正论门论〉研究》第4章,三联书店1994年10月版。)
4.不同阶段上的侧重点变化
因明本是辩学、逻辑、知识论的共生体,但是最初首先是辩学,《遮罗迦本集》第八章的大标题就是“论议的原则”,小乘的《方便心论》中的“方便”也就是论辩之方法、机巧。无著的《阿毗达摩集论》又称之为《对法论》,“对法”也就是论辩,世亲有《轮轨》、《论式》等因明专著,可以说最初的古师因明就是论辩学。而从陈那《正论门论》、《因轮抉择论》开始,则更注重于立破中的逻辑义理,并有九句因、因三相以及种种逻辑过失论方面的阐述。天主继承了这一方面的传统,在《因明入正理论》中设立了一个“八门二悟”的论辩逻辑构架。但在因明的进一步发展中形成了一个佛理化的倾向,从“自古九十五种外道,大、小诸乘,各制因明”(注:神泰:《理门述记》卷一,页二。)的通用论辩工具演变成为佛家的“五明”之一,更注重于因明的知识论内容,这也就是“量论”。陈那后期有《集量论》,法称再作《释量论》,在法称后学中又有专从教义上阐发的“庄严派”。至此,因明完成了它的佛理化。如果说,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圣奥古斯丁完成了逻辑对神学论证的话,那么,把因明发挥成为大乘佛教知识论之大成者,当推法称。
5.因明教理背景的演变
古师因明主要依据于小乘和瑜伽学派,陈那为唯识新学,而法称又汲取了部分经部之说(如外境胜义有等)成为瑜伽经部派,正是这种教理背景的不同,造成了新、古因明,陈那、法称因明的诸多区别,不联系他们的不同教义背景就不能真正理解印度因明的发展。
二、汉传因明的论辩逻辑体系
玄奘在译因明论时,不译陈那最主要的《集量论》而是译出了侧重于逻辑立破的《正理门论》和天主《入论》,这反映了玄奘是把知识论与逻辑区分开来,而且更注重于因明的逻辑思想,由此开创了别具特色的汉传因明。此二论在汉传因明中分别被称之为《大论》和《小论》,是汉传因明的主要经典,玄奘本人并无因明自著,其因明思想是通过弟子们对经典的注疏而体现出来的。其中最杰出的是“百部疏主”窥基,其弟子慧沼、再传弟子智周、道yǎn@①等,至于东渐朝鲜、日本之后,亦有众多疏解发挥,汉传因明在逻辑方面的主要特征和贡献在于:
1.确立了以立破为中心的“八门”体系
天主《入论》首先明确提出了八门二悟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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