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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称因明的逻辑体系(郑伟宏)

  论法称因明的逻辑体系

  郑伟宏

  内容提要

  本文讨论印度逻辑的第一个演绎体系法称的因明学说。第一部分概述其人其书的历史地位,第二部分论述法称在认识论、逻辑、辩论术三方面的创新,第三部分论述其创建因明新体系的理论依据,第四部分论述论证形式上的变革。本文回答了陈那、法称因明体系比较研究的一系列疑难问题。

  关键词 法称因明 陈那因明 因三相 三类因

  陈那因明和法称因明是印度佛教逻辑史上的两个高峰。印度有演绎逻辑,由陈那因明打下基础,而由法称因明率先得以完成。法称因明代表了印度佛教逻辑的最高成就。印度逻辑史上第一个达到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水平的演绎逻辑体系就是法称因明。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佛教逻辑史上的两个高峰也是印度逻辑史上的两个高峰。

  一、法称其人与《正理滴论》

  法称

  (Dharmakīrti),音译达玛吉。法称论师的生卒年代不详。有说公元600年至660年,有说大约是公元620年至680年,也有说生于公元625年的。其卒年略晚于玄奘(公元600~664年)则无疑。

  据西藏多罗那他的《印度佛教史》所载,法称出生于南印度睹梨摩罗耶国一个婆罗门家庭。他自幼才智敏捷,年轻时便博通婆罗门学说,精习过工艺、吠陀、医疗、文法等外道的一切宗义。当他读了一些佛经后,看出婆罗门教主的过失,反而对佛陀生起高度敬仰,因而遭到婆罗门的驱逐。此后他改信佛教,入那烂陀寺从陈那的弟子护法出家。法称精通三藏,能记诵经咒五百种。后来跟从陈那的另一弟子自在军学习《集量论》。初学一遍,便达到了老师自在军的水平;再览之后,解等陈那;三学之后,终于发现其师自在军未能通达陈那意旨,而有几点误解。自在军非常高兴地接受了法称的指正,鼓励他说:“你和陈那相等了,可以破斥一切谬误宗见,还要著《集量论》的注解。”[1]按照多罗那他的记载,法称只不过解等陈那,后来也只是为《集量论》作注解,未曾说到法称对陈那因明学说的发展。这一基调对后世学者以法称因明来解读陈那因明,误以为二者等同不无影响。多罗那他的《印度佛教史》对陈那、法称的介绍热衷于记述神话传说,而于具体的学术观点几乎不提。这是此书的一大不足。

  法称是印土佛家显教殿军之大师。法称以后,佛教在印度逐渐衰落,随着佛教传入西藏,法称因明也在西藏传播开来。西藏学者把他的学说与陈那学说并称为“陈那法称之学”,与“龙树提婆之学”、“无著世亲之学”等量齐观,合称为“六庄严”。

  多罗那他又说:“六庄严之中,龙树、无著与陈那三人为造论者,圣天、世亲、法称三人为作注释者。他们各据不同的时代,阐明佛教的行事是相等的,因此称为六庄严。”[2]这句话强调了造论者与注释者的共同点,即根据不同的时代,来阐明佛教的行事是相等的,但是,没有提到三个注释者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用新的理论来阐明同样的佛教行事。例如,无著不釆纳由外道首创的因三相原理,而世亲第一个把因三相原理引入佛教因明中。世亲率先采用了三支作法和同、异喻体,为陈那创建新因明作了理论准备,提供了思想资料。又如,法称提出三类正因(自性因、果性因、不可得因)来改造陈那的因三相。多罗那他没有注意到注释者们对前辈大师的发展之功。这可能是后世学者误以为法称之学完全等同于陈那之学的一个原因。近代印度的威提布萨那在《印度逻辑史》中用法称的三类正因来诠释陈那《集量论》的因三相,就是一个明显的失误。[3]

  法称在逻辑、认识论(量论)和辩论术三方面全面改造了佛教因明,把佛教因明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法称因明是印度逻辑史上第一个真正的演绎逻辑体系。在上世纪,印度的印度学学者威提布萨那的《印度逻辑史》和苏联舍尔巴茨基的《佛教逻辑》等论著把法称在逻辑方面的创新思想都归到陈那名下,取消二者的差别,不符合历史的原貌。

  法称有因明著作七部。《释量论》(即《量评释论》)、《量抉择论》、《正理滴论》这三部书相当于法称学说的躯干,正面论述了法称的因明思想。《释量论》最为详尽,《量抉择论》份量适中,《正理滴论》简明扼要地阐发了他自己的因明思想。后四部是专题论述,相当于四肢,故统称为“七支论”。后四部中的《因一滴论》是专门讨论因的,《观相属论》是专门讨论比量中各概念的关系及过类,《论议正理论》集中讲过类,《成他相续论》是关于论证他人的心理以成立唯识的道理。七论梵文原本大多已佚,今仅存《释量论》残本和《正理滴论》。历史上,七论均有藏译本,却无汉泽本,故法称之学盛传于藏地,而为汉土不传。

  《正理滴论》共有三品(章):现量品、为自比量品、为他比量品。《正理滴论》的原文见于印度法上八世纪末作的梵文注释本《正理滴论注》中,为耆那教人所保存。德格、北京、那塘的藏文《丹珠尔》均有本论译本。本论由于有梵、藏本存在,遂成为近世各国学术界研究法称因明思想的主要依据。由于《正理滴论》简明扼要地阐述了法称的因明思想,特别是集中讨论了逻辑论证形式,又有法称再传弟子哲理派的法上所作之疏,可以帮助理解原文的义理与精神,因此,本文讨论法称因明的因明体系和逻辑体系也主要依据《正理滴论》。

  上世纪70年代末,法尊法师将《释量论》译成汉语,1982年又有王森和杨化群的两种汉译本《正理滴论》问世。[4]王译译自梵本,杨译译自藏本。随后又有韩镜清先生的从藏译汉本和香港李润生先生根据舍尔巴茨基的英译转译的汉译本。[5]这四个汉译本各有所长,参照研究,能更准确地把握法称的因明思想和逻辑体系。

  二、法称的《正理滴论》与玄奘的“唯识比量”

  要讲清楚法称的因明体系,必须要搞清楚法称因明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理论背景。从广义上来说,法称要继承和发展的是陈那因明;从狹义上来说,玄奘的“唯识比量”是灵活运用陈那因明的典范,代表了印度当时因明的最高成就,是衡量法称因明成就的一把标尺。

  玄奘到达那烂陀寺时,陈那的弟子护法已作古。法称既然入那烂陀寺从护法出家,则早于玄奘进入那烂陀寺。玄奘在留学后期,成为那烂陀寺四大高僧之一,并且取得十八日无遮大会的胜利。他名震五印,法称应该是耳闻目睹的。但是,享有盛名的玄奘可能还不知有默默无闻的法称其人。至少可以说法称在那时还没有大的名声。玄奘回国后,也从未提及他,因此奘门弟子皆不知有其人。法称是在玄奘回国以后才崛起的。玄奘圆寂11年后,公元675年义净法师经南海到印度,驻学那烂陀寺达10年之久。从义净回国后所著的《南海寄归内法传》和其他译本中,唐人才知道印度又出了个大乘佛教瑜珈行派大论师。义净在《南海寄归内法传》中对法称作了“重显因明”的高度评价。[6]

  吕澂先生说:“玄奘在印时,法称的著作大概都完成了,但玄奘对他只字未提,可能与他的文章风格有关。倒是义净对他作了称赞,这是其时那烂陀寺法称的因明已占了主要地位的缘故。”[7]这一说法只是个猜测,于史无据。

  尽管说玄奘法师在回国前代表了当时印度佛教因明的最高成就,具体说来,他对陈那因明的学习和应用两方面都成为典范,甚至在共、自、他三种比量理论上有整理发展之功(记录在其弟子窥基的《因明大疏》中),但是他毕竟没有超越陈那的因明体系。即使法称在早年便有理论建树,也是在玄奘的光环笼罩之下。但是,法称毕竟是新体系的创建者。英国渥德尔著《印度佛教史》说到,七世纪的法称“接受陈那的学说理论,而实际是完全拿它重新改造,虽然他的主要著作釆取一种谦虚的外貌,称为《集量论》的注释或补充。他的目的是答复一切批评,和解决陈那以来在这个领域中所发生的一切困难”。[8]我以为说法称因明是对陈那因明的“重新改造”,这一评价是完全正确的,与义净所述印度当时法称“重显因明”的背景相符。法称的著述尽管采用了“谦虚的外貌”,而在为自比量和为他比量两个方面都有重大革新。法称因明与陈那因明既是一脉相承又有改革创新是显而易见的。他把陈那开创的新因明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法称给《集量论》做的注是带有批评性质的,对原书有肯定,有补充,也有订正,书名即叫《量评释论》,是颂体。”[9]

  因明是论辩术、逻辑和认识论的结合体,不同的阶段重点有所不同。法称因明在这三个方面都有继承和发展。

  首先,玄奘“唯识比量”作为应用陈那三支作法的典范,以自比量方式成功地捍卫了大乘唯识思想。所立之宗为“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主张没有实在的外境。他打的是防御战,但不能破敌。法称不仅没有坚持玄奘“唯识比量”关于“色不离于色”的观点,而且修改了大乘瑜伽行派自宗学说。法称认为有实在的外境,还主张境在识外,因此这是陈那、法称因明学说在认识论方面的根本差别。关于所缘境即认识的对象,法称说:“现量之境,名为自相。言自相者,谓若由其境之远近,识中影像,现差异者,此所缘境,名为自相。唯此自相,为胜义有。唯以力能为境,是实有事之性相故。”[10]法上解释说,所谓自相,是指一种不可分割而具独立体性又刹那生灭的特殊存在体。所得影像之清晰度与境之远近相关。近则清晰,远则模糊。唯有自相为胜义的真实法体。它能产生作用,引起诸根识之生起,即引起可欲而趋取,或可恶而遣离的作用。[11]

  可见,法称对于陈那的量论有明显改变。“陈那以唯识义为主,主张识外无境,故以识中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量,自证为量果。法称以经部义为主,主张境在识外。以外境为所量,以识中所带境相为能量,以自证为量果。”[12]这样,玄奘真唯识量所要成立的唯识义,已为法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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