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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与华严圆教意涵之解析

  天台与华严圆教意涵之解析

  一、前言

  二、何谓圆教

  (一)何谓教------教之意涵及种类:

  甲、意涵:

  乙、种类:

  (二)何谓圆------圆之意涵及种类

  甲、存有义之圆

  乙、作用义之圆

  丙、其他义之圆

  三、结论:

  注释:

  一、前言

  生命无常,凡人终必有死;因此,如何在有生之年,追求到宇宙人生中最高之价值,便是每个真正关心自己生命者,所必然要面对的最重要课题;唯有此一问题的彻底解决,人生才可能完全无憾,生命才可能充实无迷惘。故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也;足见此一问题在人生中之重要性矣。

  人一旦意识到此一问题之重要性,便须透过思考,以探究到底何者,才是生命中最值得追求之事?到底怎样之价值,可以将世间一切价值比下去?若有这样之价值,那他的内容为何?他具有何等特性?合乎这样条件之理论系统,是独一无二?或可有不同类型并存?这些便是“终极价值”、“最高善”、“圆善”等概念,所要探讨之内容;也是本论文所要寻求解决之主要问题。

  在中国传统中最深邃地论析此一问题者,首推佛教的天台宗及华严宗,因此本论文,亦将藉助此二宗之历史资料,以探析如上诸问题。

  二、何谓圆教

  (一)何谓教------教之意涵及种类:

  甲、意涵:

  许慎《说文》:“教,上所施,下所效也。”《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说文》解释“教”,重在上位者的施设,而为下位百姓所仿效者。此或在君权时代,国君为政教领袖,国君之意旨,即是天意,即是道德法律,故任何人皆必须接受国君施设的教化。《礼记.中庸》所谓之“教”,则指能引导生命走向“道”者;亦即特重在价值之指引。综合二家之说,在中国古代所谓之“教”盖指:价值层次高者之所施设,以为价值层次低者所学习仿效的一套理论系统。故牟宗三先生曰:

  凡圣人之所说为教,一般言之,凡能启发人之理性,使人运用其理性,从事于道德的实践,或解脱的实践,或纯净化,或圣洁化其生命之实践,以达至最高的理想之境者为教。(注1)

  牟先生此文有三重点:一、“教”为圣人所说。二、“教”之目的为:“达至最高的理想之境”。三、其方法为:“运用其理性”。本文之所谓“教”,其内涵相近于牟先生,但较为宽广:说“教”之人,只要生命之体悟较一般人高,便可说教传教。最后目的,亦不须严格规定须达至最高之境,否则人间便很难有够格之教,故此文暂订:凡能使人走向更圆满者,皆可称为教。最后,关于引导方法,亦不须限于理性方式,只要能使生命趋向更圆满之方法皆可,人文方式可,神秘方式亦可;理性可,感性亦可;道德可,宗教亦可。依此定义,则圆教是教,权教亦是教;佛教是教,基督教、回教、民间宗教等,亦是教;宗教是教,人文系统的教化,如儒家等,亦是教。(注2)

  乙、种类:

  依前文“教”之定义,既如此宽广,于是须加以简别分判,以使有心要追求生命理想者,知道何者才是最终极之“教”,乃不致将世俗之教,当为绝对圆满之教,而终身集力以赴,最后发现所求落空,致生悔恨。唯对世间各种“教”作评骘,一则本人未具此能力,再则易起有诤。故本文不拟尝试,仅对佛教内各宗作说明,且是以历来祖师及当今大德、学者之意见为依循,如此,庶几无病也。要简别各宗各教之高下,这便涉及判教之问题。

  所谓判教,乃将佛说法四十九年,所说之各种法门、经典,加以了解消化,依一定的标准(如说法形式、说法次序、理论深浅究竟等),使成次序井然之体系;使各经各宗之地位与价值获得如实地朗现。(注3)案“判教”始自印度,如楞伽经言顿渐、华严言三照、法华言三车、解深密经言三时、涅槃经言五味及半满教等。佛教传入中土后,教判尤多:

  南北朝时慧观于涅槃经序,提出二教五时教判,二教指顿渐,顿为华严经,渐指从鹿苑至鹄林所说诸经。渐又分为:三乘别教(阿含经)、三乘通教(般若经)、抑扬教(维摩经)、同归教(法华经)、常住教(涅槃经)。其后智者《法华玄义》,归纳当时流行之教判,统为南三北七,十种教判,并谓:“南北地通用三种教相:一顿、二渐、三不定。”(注4)初,菩提流支等译出十地经论后,光统律师(惠光)由此设立地论宗,他著有:华严经广疏、华严经略疏,以顿渐圆三教,判佛教典籍,而以华严经为圆教;此为圆教立名之始。

  足见教判起始甚早,唯各宗各派各家所采取之标准不一,角度不同,见解又异,所判结果便难相同。历来最有名之教判,为天台与华严,唯争论亦多;今暂列二家所判之结果,以便粗略了解“教”之种类。

  (甲)、天台八教判

  八教者:指依佛陀说法之内容与形式分类。就内容分有:藏、通、别、圆之化法四教;就形式分有:顿、渐、秘密、不定之化仪四教。化法四教为:

  子、三藏教:依小乘经律论之教法而立者。声闻观生灭四谛理,缘觉观十二因缘法。

  丑、通教:共通于声闻缘觉菩萨之教法,明无生四谛。

  寅、别教:说无量四谛,独为菩萨说法,不通声闻、缘觉。

  卯、圆教:对最上利根菩萨,说无作四谛,明事理圆融之中道实相。

  化仪四教:

  子、顿教:佛成道后,即时所说之大乘深教(华严经)。

  丑、渐教:因应众生根机,说渐次之教法,如阿含、方等、般若等。

  寅、不定教: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致同听而异闻。

  卯、秘密教:一会之中,佛以神力,对异机人说不同法,而互不相知。

  以上八教皆法华涅槃时以前之教,法华时众生根机已熟,会三乘归一佛乘,故无化仪化法之差别;又法华历小乘而趋大乘至一佛乘,故非顿;非渐;非不定,亦非秘密;且其圆为摄众教成纯圆独妙之圆者。(注5)

  (乙)、华严五教判

  五教者:

  子、愚法小乘教:指阿含、俱舍等小乘教法,唯知人空之理,不知法空之义。

  丑、大乘始教:始入大乘所受之教,未通大乘实义。又分为空始教与相始教。

  寅、大乘终教:为大乘渐教之终极教义,真如缘起之法门。

  卯、顿教:不经阶次,速疾顿悟之教,绝思虑,离言诠;说一念不生,本来即佛。

  辰、圆教:究诸法体性,说事事无碍,谈主伴无尽,阐明果相之圆满,故名圆教。

  案:小乘与始教,未论成佛问题,故未为究竟教;终教论及断惑次第,未及本来成佛,故非顿教;而顿教则未说及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事事无碍之理,故非圆教。(注6)

  天台与华严判教所据之源理近似,天台藏通别圆之化法四教,是由小至大,再由不圆至圆的发展过程,顿渐之分判则列入化仪四教。华严则加入顿渐,成为由小至大,再由渐至顿,最后由不圆达于圆的转升历程。唯他们所用之名称,除“圆教”外,全不相同;但又将此唯一相同名称之“圆教”列为最高;于是二家皆以己为“圆”,以对方犹未达致;争议由此起。要简别二家之是非,有必要对“圆”之意涵作一厘析,然后乃能说何者为真正之圆。

  (二)何谓圆------圆之意涵及种类

  “圆”指圆备、圆融言;“圆备”就广度言,真正的圆,广度必是无限的、无所不包的、至大无外的、不舍一物的、说多大便有多大的、全部皆是而非仅部份、不能分割的;若就时间言,是永恒的;若就空间言,是普遍的,此为量之极致。而“圆融”则就纯度言,是融通的、无时空相、无历程相、无任何对立的相、化掉一切的相、无碍无执、所有存在间都是相即的、相摄的、相入的,当下当体就是究竟,此为质之绝对。

  若要论真“圆”,必是广度与纯度,量与质,二者皆达于最高点,乃可称之。若以空有论之,则圆备就妙有说,圆融就真空言;既真空,又妙有,便是绝对中道,绝对的圆。故云:“就圆体言之,则为圆融圆满之二义,时界三千诸法,一如一体,谓为圆融;十界三千诸法,条然具足,谓为圆满,亦曰圆足。圆融为空谛,圆满为俗谛;此二相即不二为中谛。观此三谛于一时,谓为圆。”(注7)若以般若与真常言,则圆备属真常系,圆融属般若系,二者之具足便是圆教。若以性空与缘起言,则性空是圆融,缘起是圆备;性空之证悟越深,缘起之观照力便越广。此二者,一方面是对等的二元,另一方面又是互为影响之关连。圆教之圆不圆,便视此二类特质,是否全具,且是彻底的具足。若只居其一,或虽具而不彻底,便非真圆教也。

  此二类特质,牟宗三先生,称圆备为:“存有义的圆”。称圆融为:“作用义的圆”。其言曰:“圆有两义:一方面是指般若之圆通无碍,另一面则是指华严宗所说的圆满无尽、主伴具足。”(注8)牟宗三又云:“从佛性之圆满无尽、主伴具足处说圆教,这不是般若经作用的圆,而是存有论的圆。”(注9)因此以下便依牟先生之分类加以说明。

  甲、存有义之圆

  牟宗三先生,以为判“圆教”之圆不圆,主要在存有义,若广度不彻底,涵盖性不足,有所不包,为有限之教法,便是不圆。只有法华,才达到存有义之圆,华严“缘理断九”,不能称为“存有义”的圆,故非圆教。以下先述明其意涵。

  存有义前已言是就“广度”、“量”说;而量之分法,可有无数种,因此必无法完全将量之圆满作一分类,此处仅能就天台与华严较常讨论到之范围,列举以为说明,未论及之部分,可触类而旁通也。就存有义以言“圆”或“不圆”,必须彻底的包括,方是真圆;若有一项不圆,甚至非下文所列五项之内者,而为不圆,仍然非圆教,亦即“存有义”是圆教之必要条件,但非充要条件;而且必须彻底具足,若有一范围,或程度上不具足,便被排除在圆教之外。

  (甲)、教法之含摄

  存有义落于教法上言,乃谓必须含摄所有教法,乃可以称为圆;若单就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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