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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经广义 第一章 破五蕴 第一节 观音特性

  心经广义

  达庵居士冯宝瑛演讲

  第一节 观音特性

     般若性遍于一切,大要分为五门:

  (一)如来门,如金刚经是

  (二)普贤门,如理趣经是

  (三)文殊门,如文殊经是(文殊般若,重在不坏假名而开实相;为一切经教之主)。

  (四)观音门,如本经是

  (五)弥勒门,如仁王护国经是。本经既归第四门,故首明观音特性。

  梵语阿()()枳帝湿()()罗,义为观世自在,或观世音。因避唐太宗之讳(世民),往往略去世字,只称观自在,或观音。

  阿()()枳帝,义为观;即观察世间一切法互相关联之条理也。法性本无相状,润之以水轮;耀之以火轮;由是默照于心,则觉有自在之理致;响彻于外,则觉有清净之音闻。故湿()()罗之义。或译自在,或译曰音。以世间因之得所表示,故加以世字志之。其实省去世字未尝不可;非专为避讳而然也。(如世界三世等未尝讳)

  观自在者,以妙观察智默契法性妙用,不受世间法相之拘碍也。

  以世间一切法相,消归法界体性,当下顿入大空;此乃绝无所有之境界也。若以妙观察智谛审之,则于无所有之中,显出法性妙用,互相关联之条理;是为大空中之不空义。众生为情识所缚,固不能发明妙观察智之功用,纵能一线开明,而为凡情牵掣,瞬即晦昧;遂恒被世间法支配。观自在者,即是观察力强,不惟不受世间法支配;且能支配世间法莫不自在也。

  观音者,敛一切法相为言音;更从言音会法性之自在也。

  世间法相,或以眼见,或以耳闻,或以鼻臭,或以舌尝,或以身接,或以意虑。盖各因心力专注异趣,故所感尘相种类不同。今不论何等尘相,一味融归耳根,则色香味触法,莫不转为声相。专于声相中会世间法之本性,而应用自在,则名观音。

  此约智门言之。若约悲门,则由众生言音中会其烦恼心念,而应以自在之救度也。

  行者之修妙观察智,或从世间中诸相一一迳契其法性;或概敛为言音而会之。此属智门,修智已成,则能于众生言音中知其烦恼心念,即加以相当救度,而恒运用自在。如法华普门品正悲门之轨范也。

  普门品释迦佛告无尽意菩萨大略云:“苦恼众生,一心称观世音菩萨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此解脱原属所观之心)。盖不重在名号声相,而惟观其声所寓之烦恼势力也。菩萨视其所需而自在提起其相当救度力;众生苟非障盖过厚,每能随加持力超出烦恼之外。纵不能遽发为现行;而此救度力之种子,亦得植于心田,而为将来脱苦之因。此品所赞称名之福利,皆依此法理也。世人或以所求无效,而疑谤此品者,未明其理耳。若有众生对菩萨初无所求,菩萨已每随缘示变化身(或应身或等流身)而为说法;此正悲门之事。因地菩萨如是;大权菩萨亦复如是。

  经云: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运用观自在法性之人,原有因果之别。证果位者,名观世自在王如来。当在因地,或虽证果而倒驾慈航者,皆名观自在菩萨。

  观世自在,乃妙观察智之特殊功能。此智修习圆满,即证果位。约功能言之,名曰观世自在王如来。尊之曰王,仰极则也。果位即佛,故曰如来。此妙观察智所观之境,虽起灭无常,而本智却恒常不变;故又名无量寿如来。前者对自性身立名,后者对受用身立名也。修习此智未圆满时,不应遽证果位。尚未成佛,故称菩萨。度众生超越苦海,谓之慈航。此本因地菩萨必要功行。但既证果位者,非一味安于无为,而恒随缘度生不息,示迹等同因地菩萨;是谓倒驾慈航。此名大权菩萨。不同因地实居菩萨位也。要之,以妙观察智利生者,不论权实,皆名观自在菩萨。(或观音菩萨)

  此位菩萨,依智门而修习,依悲门而化度。(参观楞严经耳根本圆通章)

  此约因地菩萨言之。楞严耳根圆通章,自“我于彼佛发菩提心,彼佛教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乃至“生灭灭已,寂灭现前。”即修习之事也。自“忽然超越世出世间”乃至“故观音名遍十方界。”即化度之事也。若法华普门品,乃约大权菩萨言之;只谈化度,未涉修习。

  本节特性则主乎智;而对众生作法施,则亦兼悲。

  本经自始至终,表面皆谈智门。而对舍利子等宣传,显密齐施以利益之;则又悲门所摄也。

  究实乃毗卢遮那等流法身之一;以流现真言为无上特性也。

  毗卢遮那,义为光明遍照;(或曰大日取喻立名);即普门法身之意。此身具摄无量法性;一一开显圆满,则成受用法身。若俯顺机宜,就其中一德示现佛性,则成应化法身。于应化中又随缘取一相当法性;示同菩萨之迹者,则成等流法身。释迦如来,即毗卢遮那应化身之一。释迦所属之观自在菩萨,则等流身也。观音特性,即统摄一切世间法相归于音声。欲表示何等法性,即流现相当音声。称性之音,名为真言;初无义路可指。依真言随顺世谛作解释者,则观音部中文殊师利之功能也。(鸟兽等但发音响而无文义者,观音皆能会之。

  释迦如来,示现出家相,纯为摄受小根小器之大权方便;观法华如来寿量品可知。彻底明此,乃堪与谈一乘。否则口虽一乘,心实三乘耳。

  般若波罗密多之义,既详释题中;境界原有深浅。浅者只与生空真如相应;深者乃与法空真如相应。

  般若之义为慧,或作智慧,乃随智而起之慧性也。波罗密多义为到彼岸;即到达安乐自在之境。不为一切法相所拘碍,喻如度苦海而得到对岸焉。此皆释题中所既言;今特重提之。然但不为世间尘相所碍者,境界尚浅。若自心更能开显无量妙相,且能观察自在,不受行相之累者,境界乃深。

  生空真如者(破赖耶显生空),六尘都泯,不为生身(即肉身)所笼罩,得见真实如如之法性也。

  众生不忘生身,致起我人等相,六尘纷纭,故真如妙性不显耳。然但见生空,法性之念未尽舍离,隐隐中有法执在。此因般若照力未能彻及底源,不免无明缘起。法空真如者(破异熟显法空),则法执尽泯后之真实如如自在境界也。

  必证法空,方得观世自在。故实现观音特性之菩萨,必能行深般若波罗蜜多。

  法空真如显现,能脱无明缘起,而入法界缘起,对于世间法庶能转变自在;此属深般若波罗蜜多境界。观自在菩萨必须会此,方名实相符。宗门行人之任运受用,虽能不被心垢牵累,然尚属无明缘起范围;未能随意显示庄严境界也。

  大般若经三八云: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应作是观:何者是般若波罗蜜多?何故名般若波罗蜜多?谁之般若波罗蜜多?此般若波罗蜜多为何所用?如是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审谛观察;若法无所有不可得,是为般若波罗蜜多。”

  此乃大经初分般若行相品开端之文。盖承上文无住品“是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一切法虽无所取,而能成办一切事业。”之结词,提出此四大问题,勉行者真参实究其所以然也。若但笼统读过,终不得益。今按题解答如左:

  第一问 何者是般若波罗蜜多?

  般若波罗蜜多,即是无分别智。但所谓无分别,绝非笼统模糊之义。乃敛识上见分归于自性分,且更融入大空中之证自性分;心恒活用不息,而不失其历历明明妙境也。摄论增上慧学分,说此无分别智,须离五种相以契自性:

  (一)离无作意 无作意之相,如深睡沉醉闷绝等。虽类似无分别,实则其心停止活用,暂等死人。正与般若相反,故远离此相。(有禅僧以睡为受用,又有以懒为受用者,皆可笑之至。)

  (二)离无寻伺地 初禅境界,尚有寻求伺察之心,仍与外间言说相通。二禅以上,定境较深,寻伺不行;是名无寻无伺地。然充其量,不过能护念清净,不脱识上见分;非能泯见分归于自性。修般若波罗蜜多行者,不得以此境当之。(有入定能经多日者,不过此等境界。)

  (三)离灭受想定 灭受想定,亦名灭尽定。能使前六识心心所法皆灭而不起,故名灭尽定。加行时,务灭受想二心所以求得定,故又名灭受想定。阿那含果或阿罗汉果诸圣人,为假入涅槃之想;而入于此定;极长者七日。此乃二无心定之一,属非想非非想天。(余一乃外道所入之无想定,属第四禅。)此定以遮遣六识为究竟;非能敛六识见分归于自性分。故行者不得误认为般若波罗蜜多。

  (四)离色法自性 色法属无情器界,无心无识;对于一切境都无所知。然实冥顽不灵,绝异无分别智;行者勿得混视。(陈那菩萨尝以此旨破一外道化身为顽石者。)

  【附注】辅行十之一云:迦毗罗仙恐身死,往自在天问。天令往频陀山取余甘子食,可延寿。食已,于林中化为石,如床大。有不逮者,书偈问石。后为陈那菩萨破斥,书偈石裂。

  (五)离未忘实相 识上一切见分能消归自性分实相,固近般若波罗蜜多矣。使犹有实相之念存,仍著于有法;未能谓之真实般若波罗蜜多也。(仰山禅师破一学人云:你岂不知无一法当情者。即此旨。)

  修证般若波罗蜜多,历程分三级。(见世亲摄论释八)。其要如左:

  (1)寻思慧 此乃穷参力究时所显之慧性也。虽趣向般若波罗蜜多,而带有行相。是加行时必经之历程;故亦名加行无分别智。

  (2)内证慧 此乃寻思止息得见本体时之慧性也。是谓正证般若波罗蜜多之境界。亦名根本无分别智。

  (3)起用慧 此依本体起妙用之慧性也。所起三业莫非清净。禅宗所谓末后句即此。亦名后得无分别智。

  第二问 何故名般若波罗蜜多

  般若义为慧。以此慧力应用于世谛,乃能发明世间法中种种条理,为一切文化渊源。然但为意识所依;所发明者不过尘迹中粗浅之道(不论形上形下)波罗蜜多,义为到彼岸。

  盖以尘迹边事为此岸;超乎尘迹以外别有妙境,喻如达到彼岸也。妙境为何?即尘迹所寓之相当法性。此等法性,不可以言说说;不可以意识识。见性者惟觉得一段灵明之致彻照法界源底;与此岸般若,只知事物粗迹

  者迥异。故名般若波罗蜜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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