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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学派的运动观▪P2

  ..续本文上一页动;从灭与无来看它,即是静。即生即灭,即有即无,即极动而极静,即新新不住而法法不失。如《肇论》中说:“放光云:法无去来,无动转者。寻夫不动之作,岂释动以求静。不释动以求静,故虽静而不离动。”[18]这里僧肇引用《放光般若经》而阐发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即万事万物原来是没有去来的,它的本体是没有运动和变化的。事物的寂静之理,是不能离开运动去追求寂静的,而只能从事物的运动变化中去寻求寂静。求寂静于变化之中,所以万事万物虽是运动不息的,却同时是寂静不动的;不离开运动去寻求寂静,所以虽是寂静的事物,却于静止之中,同时在在变动着。运动和静止同为一体,而体用各殊,互不质碍。这便是即动即静的运动观。

  (四).观去来品

  《观去来品》是龙树大师的《中论》的第二品。因为它有破邪显正的功用,所以又叫《破去来品》。所谓去来,即宇宙万事万物运动变化的一种相状,是八种倒见的末二位。所谓八倒,即生灭、常断、一异、来去。我人因执迷于世间表相的幻境中,认虚为实,认假成真,以错误的主观我见,把宇宙万物强行划分为二元的世界。这八种倒见只是相对世界观的大致,它代表着一切相待和矛盾的认识观,故中论列出大概,一一破除它。

  本品可分为三门:一、三时门。二、同异门。三、定不定门。三时门中,又有以时间分类的观去、观发、观住三门。去,是运动的具体过程;发,是从静到动的那一刹那,或最原初的运动;住,便是与运动相对的静止。发是由静极而动,去是即静之动,住是由动而静。三者互为因果,动静相待,由动而静,由静而动,动静无碍,即是不违性空的无常。同异门是论述运动诸缘的协调统一与差别的,如去者、去法、去处等的区别与它们的辩证关系。定不定门破执定执有,对运动诸要素的谁为第一性、谁为决定的存在、谁为非决定的存在、或亦定亦不定的存在等论调,都给予了严厉的破斥。因此,若定要执动或执静,乃至去者、去法、去处等,都不是无所得中道正观的见解,从而一一予以否定。甚而包括不定的相对主义,以及对“什么都要破”等的执著,都在破除之例了。

  中观学派的运动观

  

  中观学派的运动观,通过对运动的剖析,以及对运动诸要素的区别与统一的辩解,对运动要素谁为第一性的分析,和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等论题的讨论,得出了运动的普遍联系规律。指出运动诸缘是对立统一的,是没有自性的,是空无所有的。并以这种缘生的运动观,去除人们心中深沉的关于动静等妄想与执著,以使人们更深入地认识宇宙的本体,达到认知我人的本来面目——觉性的目的,以启迪人生智慧,趣向不二法门,成就人生之终极价值。

  总之,中观学派的运动观对动的破斥,并不是为否定而否定,而是为了破除我们心中的错误见解——对法的妄执,为了说明宇宙万物运动变化的真相,为了让人们在无常的变迁中,把握生命的当下时光,从因地上下手,去发掘有情界的生命潜能,使之现实化,完成圆满无暇的人格或崇高的道德品质。

  缘起的运动观

  《中论·观去来品》是对去来相的深入分析以说明运动的缘起无自性的。文中先以“去”为切入点,说明去相是没有自性的。既然破了“去”,与之相对应的“来”也就不攻自破了。如是以至于所有的倒见,均不能成立。故文中说:“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19]这是一种否定性的思惟。八不,表执于二边、有违中道正观的一切妄想戏论,皆不能成立。这种否定性的思维,是为了揭示宇宙缘起性空的真相而设立,是为了破除一切妄想与戏论,而不是仅仅为否定而否定。

  文中对“去”(即运动)详尽地分析,原来它是由运动的名言概念(去)。运动者(去者)、运动的具体行为过程(去法、去业)、运动所涉入的时间(发、去时)、运动所涉入的空间(去处)等一系列综合因素构成,才称之为运动(去)。而且,这此要素中的每一位都占有重要的位置,都是运动的构件之一,若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因素,“运动”便不能成立。那么,执着于“运动”为实有、永恒的观念,或执于运动某一要素为常、为第一性的观念,就构成了阻碍我们进一步认识宇宙运动真相的倒见,是值得批判的。

  纵观运动,其时间相表现为三世(三分法),即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的运动(已去、去时、未去);横观运动,其空间相表现为三个区域,即已涉入的空间(已去处)、正涉入的空间(动处)、未涉入的空间(未去处);从运动的过程观察,与动相对的状态是“静”,由静而动谓之“发”,正在运动谓之“去”,由动到静谓之“住”,这样就形成图示:静→发→去→住→静;从运动的属性来分析,应有时间性的运动(去时去)、运动者的运动(去者去)、具体性的运动(去法去)、运动概念性的运动(去去)、非运动的运动(非去去)等。上述因素并不是零零总总简单地拼凑在一起,这便是其辩证统一的问题。

  首先,应辩析运动的相续性(行)和间断性(止)的关系。运动有间断性,运动才能被认识、被测度;运动有相续性,运动诸因素才能有机地协调统一,互相依存而成为完整有序的运动,而不是运动的零部件铺。若过分夸大运动的相续性或间断性,就会产生根本性的认知误区。如肯定相续性,便肯定了运动的永恒性。继而,运动就成了常住不灭的真实存在,如上帝般的至尊。若肯定了间断性的实在,便会以为运动只是短暂的、从属的,而静止才是永生的,才是宇宙的主宰。其实二者都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有情界积极的努力就没有了意义,因而会形成诸如高犯罪率等反伦理道德的价值观念。中观学派巧妙地用否定性的思维,对运动、静止进行了剖析,指出了相续性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就避免了常人易犯的错误。

  在运动诸要素之中,还有主、客体关系,也非常重要。运动的主体,当是运动者(去者)。运动客体则是运动的法则、行为、方法等(去法、去业),如具体用什么方式的运动,直线的、圆形的运动等。这二者不可混淆,也不能断然分離。因为主、客体是相因相待的一对哲学范畴。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没有客体,也不成其为主体。主体是客体的主体,客体是主体的客体。如运动者因为有运动的作业才名运运者,运动的具体过程(去法)也是因为运动者的作业才名为去法。

  运动之可分与不可分割的关系,在《观去来品》中称之“一异门”。所谓一,即是运动诸因素的协调统一;所谓异,是运动的主客体等因素的区别性。一异门,表明了运动的多种因素的可区分又不可分割的性质,而不能偏向二边之见。如认为运动是诸因素的混一,是不可分割的混沌整体。那么,运动便不能被测量、理解,更不能被认知,被陈述,只能被感觉或生活在其中,成为运动不可知论者,如柏格森(Bergson)式混一的运动观[20]。若坚持运动的诸因素是异的论调,则造成人(运动者)法(运动的具体行为)分离,造成主客体等要素分崩离析互不关联,并且互为质碍,或者互不相干了。例如就形成了有离开运动的运动,或没有运动者的运动的说法。当然这种理论是要受到中观学派的批判的。

  中观学派的这种普遍联系律的运动观,现代物理学已证实了它的正确性。1905年爱因斯坦建立了狭义相对论,从理论上揭示了宇宙的相对性,发现了时间间隔和空间距离均与观察者的运动速度有关,从而得到了有关时间和物质运动不可分离性的数学表述。德国数学家H.闵可夫斯基发展了相对论的数学理论,他引入虚坐标u=ict,代替通常的时间t,使时间坐标与空间坐标在洛伦兹群中形式上完全等价。这就从数学上严格地表达了空间、时间的可区分而又不可分割的性质。[21]

  华严学在形容法界诸法的密切关系时,很恰当地运用“帝网”(因陀罗网)来说明宇宙万物这种相生相待、互惠互存的境界。与《观去来品》中的运动理念多相吻合。要破除这种人为的概念罗网时,从一处下手,一处破,则处处破。这便是中观学派的风格。

  为了进一步阐述中观学派的缘起运动观,今依《观去来品》中所列诸缘,一一阐明如下:

  1.运动的时间性

  春秋交替,日月飞逝,生老病死,这些自然变化,即为运动时间性的表现。首先,运动与时间虽然关系密切,但切不可混同。运动是运动,时间是时间。然而运动与时间又是相互依存的。时间因有运动、变化,才显现出时间;运动因为有时间属性,有先后的次第变化,才能称其为运动。运动离不开时间而运动,时间没有运动便不成为时间。故论中说:“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22]若一定要把运动的时间(去者)和运动的具体行为(去法)分开,势必造成一次运动有“二种去”的后果。即“一谓为去时,二谓去时去。”[23]既然形成双重的运动局面,必定应有两个运动者(二去者)的错误推论。再以二去者的两重运动推而广之,则至无穷。这显然是错误的,既然去者不成,去法也是不能单独存在的。

  文中观察运动的时间,应当有三时(三分法,吉藏大师说三时有三:一、三劫,二、三世,三、三念,今从后立名),即已去、未去、去时。寻觅这假定的三时之中,运动了不可得。故云:“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24]既然运动已经完成,现在自然是没有运动的。未来的运动尚未有所作业,自然也是没有运动的。而现在的运动是在过去时和将来时这间的一刹那,属于过未二时,那么,现在的运动也是不能存在的。有人会说,在三时中,没有实在的运动,那么,正在运动的时间运动总对吧?其实,去时和去法是相互生存的,若离开了去法,哪里还有什么运动的时间呢?论中针对执于去时去而说:“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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