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的禅宗教团与清规之研究
湛如法师
一、序论
清规一词,系指清净的法度之意。唐代有关清规这一词语的使用并不限于禅门,清规一语在百丈的时代已经通用于佛教界。如《杜少陵诗集》卷18《偶题》中即有“后贤兼旧制,历代各清规”的诗句。与百丈同时代的不空金刚(705一774)在《不空三藏表制集》中说,“威仪轨则并是废绝,况绵历多载,台殿荒凉,瞻言清规,实所叹惜。”
在1137年成立的《释门正统》卷4上云,“元和九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禅林规式,谓之清规。”在1164年成立的《隆兴佛教编年通论》卷21中,最早使用了“百丈清规”一词。日僧道元在1249年撰述的《众寮箴规》中亦有, “寮中之仪,应当敬遵佛祖之戒律,兼依随大小乘之威仪,一如百丈清规。”志磐在1269年成立的《佛祖统记》卷41记载:“百丈怀海禅师亡,师得法于马祖。自少林以来多居律寺说法。师始创禅居称,长者上堂升座,主宾间酬激扬宗要,学者依腊次入僧堂,设长连床……施架挂搭道具,置十务寮舍以营众事,后世从而广之禅院清规。”
据此我们知道,百丈清规一语的出现,是在十二世纪中叶至十三世纪初。清规的成立,无疑是禅宗走向独立的关键所在。而清规作为禅林运营的指南、禅僧行持修学的规范,在精神主旨上以印度佛教的戒律为准绳,《禅门规式》上说,“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疑大小乘,当博约折中设于制范,务其宜也。”
在内容结构上,清规更多的从禅宗教团的实际需要出发,并与中国儒家的礼制结合,形成了结构严谨的丛林制度。唐武宗的会昌法难,都市佛教江河日下,一度式微,而禅宗却在此后的趋势如江出三峡一泻千里。究其原因,即禅林清规的日渐完善,为禅宗的存亡与发展提供了保障。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汉地佛教教团的形成,应该以禅宗的崛起为标志。宗派佛教的鼎盛,推进了佛教义学的发展,判教突出了各宗风格,亦是宗派相异的主要象征。但是,宗派的兴起与教团的存在并无特殊关联。如果有的话,禅宗是唯一的例外。
自唐中叶的百丈怀海(720——814)至元代的东阳德辉,由禅僧所编撰的清规不断问世,其中主要的有:
长芦宗赜《禅苑清规》10卷,北宋徽宗2年(1103)。
无量宗寿《入众日用清规》,嘉定2年(1209)。
惟 勉《丛林校订清规总要》,咸淳10年(1274)。
泽山贰咸《禅林备用清规》,至大4年(1311)。
中峰明本《幻住庵清规》,延佑4年(1317)。
东阳德辉《敕修百丈清规》,至元4年(1338).
对唐宋之际的禅宗教团与清规的研究整理,深受国际学界重视,1941年宇井伯寿先生出版了《第二禅宗史研究》一书,认为《宋高僧传》卷10的《怀海传》及《景德传灯录》卷6的《禅门规式》均直接采用了《百丈清规》的原本。1968年,柳田圣山先生在《初期禅宗史书的研究》中论述了《六祖坛经》的戒律思想,同年,近藤良一先生推出力作《百丈清规の成立とその原型》一文,对《百丈清规》的结构及百丈门下的职事设立进行了考察。1970年,椎名宏雄先生发表了《东山法门形成の背景》,就道信早期禅宗僧团的活动情况做了详细的论述,并指出道信僧团的运水采薪的作务劳动和昼夜肃然的坐禅修道,是禅宗丛林集团的先驱。
1972年,曹洞宗宗务厅出版了《译注禅苑清规》,为我们研究《禅苑清规》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资料与线索。1981年,佐佐木教悟先生主编的《戒律思想の研究》一书问世,收录的与禅宗清规有关的论文有冲本克己氏的《清规研究ノ一ト》,亦是非常出色的研究成果。1983年,田中良昭先生在《敦煌禅宗文献之研究》中,亦论及了初期禅宗与戒律的关系,是研究初期禅宗戒律观念的指导性文献。1986年,佐藤达玄先生在《中国にすけゐ戒律の研究》一书中专论了唐宋之际的丛林生活,为我们探讨这一时期的丛林形态给予了重要启迪。
此外,Yale University的Monten Schlutter博士和博士生依筏法师对宋代的清规研究颇为关注,并且依筏法师的博士论文主要以宋代的清规为主,我们期待着论文专著能早日刊行。
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对清规的研究,深受国际学界的瞩目,并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可以说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尤其对教制与清规的专门性的论著,显得凤毛麟角。本文将对初期禅宗与戒律、清规的成立与禅宗教团的形成、唐宋时期的丛林规范等问题进行尝试性的探讨。
研究唐宋之际禅宗僧团与清规的关系,是增进理解鼎盛时期禅宗僧团的一个主要视角,同时对唐宋之后的宗门兴衰进行若干反思。完整的丛林规范是阐发宗风的前提之一,或许对我们禅风举扬的今天能有点滴的启示与借鉴。在啜饮赵州祖茶芳香的同时,吟咏着“庭前柏子待何人”的诗句,我们满怀期待地憧憬着一个禅宗新纪元的到来。本文是笔者于归国前匆匆之作,作为参加生活禅夏令营学习的一份献礼,敬祈赐教。
二、《百丈清规》前的禅律共住
据《景德传灯录》卷六《禅门规式》载:“以禅宗肇自少室至曹溪已来,多居律寺,虽则别院,然于说法住持未合轨度故。”赞宁在《大宋僧史略》卷上《别立禅居》云:“达摩之道即行,机锋相遘者唱和,然其所化之众,唯随寺别院而居,且无异制,道信禅师住东林寺,能禅师住广果寺,谈禅师住白马寺皆一列律仪,唯参学者或行杜多粪扫、五纳衣为异耳。后有百丈禅师怀海,创意经纶,别立通堂……凡诸新列,厥号丛林,与律不同自百丈之始也。”
自达摩以来,至百丈怀海300年间,禅僧居于律寺,在随律仪所行的同时,举扬自家禅风。百丈清规的创立,标志着禅宗教团的正式独立,大举宗风。它的意义在于,中国所奉行的是大乘佛教,而实践的是小乘佛教的戒律,百丈是打破这一矛盾局面的划时代的禅师。从百丈提倡的普请及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来看,百丈山应设有庄主并有庄园存在。我们先看一下百丈之前禅律同居的情况。
在唐代著名的大寺均有禅院的存在,特别是禅宗教团还没有独立之前,禅僧多居律寺。其中北宗禅者这种倾向尤为突出。如《全唐文》卷263《嵩岳寺碑》记载,在代宗(762—779)之时有:“西方禅院者,魏八极殿之余址也。时有远禅师坐必居山,行不出俗,四国是仰。”而此时有北宗的著名禅匠普寂(651—739)驻锡于此。五祖弘忍门下的法如居于少林寺,《唐中岳沙门释法如禅师行状》中有“北游中岳,后居少林寺,处众三年。”而与法如同时的慧安,于七世纪末居会善寺。南阳慧忠“初居千福寺西禅院,及代宗……复迎止光宅精蓝。”《楞伽师资记》的著者净觉(683—750)住于长安名寺大安国寺,马祖门下的惟宽(755—817)于贞元13年(797)年“止嵩山少林寺”,“元和四年(809)宪宗章武皇帝诏于安国寺,五年问道于麟德殿”。禅宗北宗禅匠义福住于长安慈恩寺,牛头系的崇慧于大历初年先住长安章信寺,后居安国寺。而著名的南泉普愿禅师(748一834)于大历12年(777),在嵩山会善寺受具足戒。普寂的法孙藏用住安国寺,并任该寺上座之职。禅宗诸系的禅师居住律寺或大寺,是禅宗独立前的普遍情况。
而在上述的寺院中设戒坛的有:少林寺于“长安四年(704)岁次甲辰四月七日,此寺纲维寺主义奖、上座智宝、都维那大举、法济禅师及徒众等议以少林山寺重结戒坛。”会善寺于大历二年(767)和贞元十一年(795)分别设立戒坛。大安国寺于八世纪中叶设有律院,临坛大德如净等律师在此审定律疏。
以戒坛著称于世的抚州宝应寺,在“寺东南置普通无碍禅院”。在唐代许多大寺院有着明显的律寺形态,设立戒坛,律师讲戒,同时也体现大寺的其他职能,如讲经、译经、禅修等。禅宗在没有独立之前,禅僧居于大寺的状况一直持续到五代。如S.529《诸山圣迹志》文书,存151行,是当时僧人游历各地名山的记录。在中岳“僧寺六所、道观六所、僧道三百余人,禅律同居,威仪肃穆”。在幽州有业行孤高的硕德,励弘律禅。五代时期禅宗分灯举扬,尤其是南禅以湖南江西为中心盛极一时。而在北方,仍然是以禅律同居的形式存在。禅宗的真正独立与百丈清规的成立及禅林在各地的兴建有直接关系。
禅林与律寺的最大区别即在于:对戒律的观念不同,禅宗以宗派形式出现,首先形成了独自的清规,是禅宗独立的重要标志。清规有别于传统戒律,但基本精神与戒律相符合。《禅门规式》中说“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异大小乘,当博约折中,设于制范务其宜也。”这是禅宗的戒律观,以《四分律》为基础并综合《瑜伽论》、《璎珞经》、《梵网经》等大乘戒律,博约折中,所制定的适合禅者修行的行为轨范。
禅宗独立的另一标志就是禅宗教团的规模不断壮大及禅宗寺院的创建。早在禅宗四祖道信时代,门下就有僧俗500人至1000余人。诸州学道者云集双峰山,刺史崔义玄也闻而就礼。在道信门下,也制定规矩以轨范禅僧的修学生活。而运水搬柴、作务劳动等生活形态,具有早期丛林的先驱意义。鹤林玄素于鹤林寺阐扬禅宗接引门人。崇慧禅师于“唐乾元初,往舒州天柱山创寺。永太元年,敕赐号天柱寺。”唐宝真院光瑶,首创禅宫。同传中的道坚,深受当时相国燕公的钦重,造寺请居。南阳慧忠于光宅寺随机说法十六年。荷泽神会(670一762)由于曾协助代宗及郭子仪收复两京,至肃宗时请内供养为建荷泽寺。同时神会由于在南宗理论构造上的精辟入微,使南禅取得禅宗正统。开元18年(730)在洛阳滑台大会上,他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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