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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時期的禅宗教團與清規之研究(湛如法師)

  唐宋時期的禅宗教團與清規之研究

  湛如法師

  一、序論

  清規一詞,系指清淨的法度之意。唐代有關清規這一詞語的使用並不限于禅門,清規一語在百丈的時代已經通用于佛教界。如《杜少陵詩集》卷18《偶題》中即有“後賢兼舊製,曆代各清規”的詩句。與百丈同時代的不空金剛(705一774)在《不空叁藏表製集》中說,“威儀軌則並是廢絕,況綿曆多載,臺殿荒涼,瞻言清規,實所歎惜。”

  在1137年成立的《釋門正統》卷4上雲,“元和九年,百丈懷海禅師始立天下禅林規式,謂之清規。”在1164年成立的《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21中,最早使用了“百丈清規”一詞。日僧道元在1249年撰述的《衆寮箴規》中亦有, “寮中之儀,應當敬遵佛祖之戒律,兼依隨大小乘之威儀,一如百丈清規。”志磐在1269年成立的《佛祖統記》卷41記載:“百丈懷海禅師亡,師得法于馬祖。自少林以來多居律寺說法。師始創禅居稱,長者上堂升座,主賓間酬激揚宗要,學者依臘次入僧堂,設長連床……施架挂搭道具,置十務寮舍以營衆事,後世從而廣之禅院清規。”

  據此我們知道,百丈清規一語的出現,是在十二世紀中葉至十叁世紀初。清規的成立,無疑是禅宗走向獨立的關鍵所在。而清規作爲禅林運營的指南、禅僧行持修學的規範,在精神主旨上以印度佛教的戒律爲准繩,《禅門規式》上說,“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疑大小乘,當博約折中設于製範,務其宜也。”

  在內容結構上,清規更多的從禅宗教團的實際需要出發,並與中國儒家的禮製結合,形成了結構嚴謹的叢林製度。唐武宗的會昌法難,都市佛教江河日下,一度式微,而禅宗卻在此後的趨勢如江出叁峽一瀉千裏。究其原因,即禅林清規的日漸完善,爲禅宗的存亡與發展提供了保障。從嚴格的意義上說,漢地佛教教團的形成,應該以禅宗的崛起爲標志。宗派佛教的鼎盛,推進了佛教義學的發展,判教突出了各宗風格,亦是宗派相異的主要象征。但是,宗派的興起與教團的存在並無特殊關聯。如果有的話,禅宗是唯一的例外。

  自唐中葉的百丈懷海(720——814)至元代的東陽德輝,由禅僧所編撰的清規不斷問世,其中主要的有:

  長蘆宗赜《禅苑清規》10卷,北宋徽宗2年(1103)。

  無量宗壽《入衆日用清規》,嘉定2年(1209)。

  惟 勉《叢林校訂清規總要》,鹹淳10年(1274)。

  澤山貳鹹《禅林備用清規》,至大4年(1311)。

  中峰明本《幻住庵清規》,延佑4年(1317)。

  東陽德輝《敕修百丈清規》,至元4年(1338).

  對唐宋之際的禅宗教團與清規的研究整理,深受國際學界重視,1941年宇井伯壽先生出版了《第二禅宗史研究》一書,認爲《宋高僧傳》卷10的《懷海傳》及《景德傳燈錄》卷6的《禅門規式》均直接采用了《百丈清規》的原本。1968年,柳田聖山先生在《初期禅宗史書的研究》中論述了《六祖壇經》的戒律思想,同年,近藤良一先生推出力作《百丈清規の成立とその原型》一文,對《百丈清規》的結構及百丈門下的職事設立進行了考察。1970年,椎名宏雄先生發表了《東山法門形成の背景》,就道信早期禅宗僧團的活動情況做了詳細的論述,並指出道信僧團的運水采薪的作務勞動和晝夜肅然的坐禅修道,是禅宗叢林集團的先驅。

  1972年,曹洞宗宗務廳出版了《譯注禅苑清規》,爲我們研究《禅苑清規》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資料與線索。1981年,佐佐木教悟先生主編的《戒律思想の研究》一書問世,收錄的與禅宗清規有關的論文有沖本克己氏的《清規研究ノ一ト》,亦是非常出色的研究成果。1983年,田中良昭先生在《敦煌禅宗文獻之研究》中,亦論及了初期禅宗與戒律的關系,是研究初期禅宗戒律觀念的指導性文獻。1986年,佐藤達玄先生在《中國にすけゐ戒律の研究》一書中專論了唐宋之際的叢林生活,爲我們探討這一時期的叢林形態給予了重要啓迪。

  此外,Yale University的Monten Schlutter博士和博士生依筏法師對宋代的清規研究頗爲關注,並且依筏法師的博士論文主要以宋代的清規爲主,我們期待著論文專著能早日刊行。

  近半個多世紀以來,對清規的研究,深受國際學界的矚目,並有一定數量的研究成果問世。可以說我們在這方面的研究尤其對教製與清規的專門性的論著,顯得鳳毛麟角。本文將對初期禅宗與戒律、清規的成立與禅宗教團的形成、唐宋時期的叢林規範等問題進行嘗試性的探討。

  研究唐宋之際禅宗僧團與清規的關系,是增進理解鼎盛時期禅宗僧團的一個主要視角,同時對唐宋之後的宗門興衰進行若幹反思。完整的叢林規範是闡發宗風的前提之一,或許對我們禅風舉揚的今天能有點滴的啓示與借鑒。在啜飲趙州祖茶芳香的同時,吟詠著“庭前柏子待何人”的詩句,我們滿懷期待地憧憬著一個禅宗新紀元的到來。本文是筆者于歸國前匆匆之作,作爲參加生活禅夏令營學習的一份獻禮,敬祈賜教。

  二、《百丈清規》前的禅律共住

  據《景德傳燈錄》卷六《禅門規式》載:“以禅宗肇自少室至曹溪已來,多居律寺,雖則別院,然于說法住持未合軌度故。”贊甯在《大宋僧史略》卷上《別立禅居》雲:“達摩之道即行,機鋒相遘者唱和,然其所化之衆,唯隨寺別院而居,且無異製,道信禅師住東林寺,能禅師住廣果寺,談禅師住白馬寺皆一列律儀,唯參學者或行杜多糞掃、五納衣爲異耳。後有百丈禅師懷海,創意經綸,別立通堂……凡諸新列,厥號叢林,與律不同自百丈之始也。”

  自達摩以來,至百丈懷海300年間,禅僧居于律寺,在隨律儀所行的同時,舉揚自家禅風。百丈清規的創立,標志著禅宗教團的正式獨立,大舉宗風。它的意義在于,中國所奉行的是大乘佛教,而實踐的是小乘佛教的戒律,百丈是打破這一矛盾局面的劃時代的禅師。從百丈提倡的普請及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來看,百丈山應設有莊主並有莊園存在。我們先看一下百丈之前禅律同居的情況。

  在唐代著名的大寺均有禅院的存在,特別是禅宗教團還沒有獨立之前,禅僧多居律寺。其中北宗禅者這種傾向尤爲突出。如《全唐文》卷263《嵩嶽寺碑》記載,在代宗(762—779)之時有:“西方禅院者,魏八極殿之余址也。時有遠禅師坐必居山,行不出俗,四國是仰。”而此時有北宗的著名禅匠普寂(651—739)駐錫于此。五祖弘忍門下的法如居于少林寺,《唐中嶽沙門釋法如禅師行狀》中有“北遊中嶽,後居少林寺,處衆叁年。”而與法如同時的慧安,于七世紀末居會善寺。南陽慧忠“初居千福寺西禅院,及代宗……複迎止光宅精藍。”《楞伽師資記》的著者淨覺(683—750)住于長安名寺大安國寺,馬祖門下的惟寬(755—817)于貞元13年(797)年“止嵩山少林寺”,“元和四年(809)憲宗章武皇帝诏于安國寺,五年問道于麟德殿”。禅宗北宗禅匠義福住于長安慈恩寺,牛頭系的崇慧于大曆初年先住長安章信寺,後居安國寺。而著名的南泉普願禅師(748一834)于大曆12年(777),在嵩山會善寺受具足戒。普寂的法孫藏用住安國寺,並任該寺上座之職。禅宗諸系的禅師居住律寺或大寺,是禅宗獨立前的普遍情況。

  而在上述的寺院中設戒壇的有:少林寺于“長安四年(704)歲次甲辰四月七日,此寺綱維寺主義獎、上座智寶、都維那大舉、法濟禅師及徒衆等議以少林山寺重結戒壇。”會善寺于大曆二年(767)和貞元十一年(795)分別設立戒壇。大安國寺于八世紀中葉設有律院,臨壇大德如淨等律師在此審定律疏。

  以戒壇著稱于世的撫州寶應寺,在“寺東南置普通無礙禅院”。在唐代許多大寺院有著明顯的律寺形態,設立戒壇,律師講戒,同時也體現大寺的其他職能,如講經、譯經、禅修等。禅宗在沒有獨立之前,禅僧居于大寺的狀況一直持續到五代。如S.529《諸山聖迹志》文書,存151行,是當時僧人遊曆各地名山的記錄。在中嶽“僧寺六所、道觀六所、僧道叁百余人,禅律同居,威儀肅穆”。在幽州有業行孤高的碩德,勵弘律禅。五代時期禅宗分燈舉揚,尤其是南禅以湖南江西爲中心盛極一時。而在北方,仍然是以禅律同居的形式存在。禅宗的真正獨立與百丈清規的成立及禅林在各地的興建有直接關系。

  禅林與律寺的最大區別即在于:對戒律的觀念不同,禅宗以宗派形式出現,首先形成了獨自的清規,是禅宗獨立的重要標志。清規有別于傳統戒律,但基本精神與戒律相符合。《禅門規式》中說“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異大小乘,當博約折中,設于製範務其宜也。”這是禅宗的戒律觀,以《四分律》爲基礎並綜合《瑜伽論》、《璎珞經》、《梵網經》等大乘戒律,博約折中,所製定的適合禅者修行的行爲軌範。

  禅宗獨立的另一標志就是禅宗教團的規模不斷壯大及禅宗寺院的創建。早在禅宗四祖道信時代,門下就有僧俗500人至1000余人。諸州學道者雲集雙峰山,刺史崔義玄也聞而就禮。在道信門下,也製定規矩以軌範禅僧的修學生活。而運水搬柴、作務勞動等生活形態,具有早期叢林的先驅意義。鶴林玄素于鶴林寺闡揚禅宗接引門人。崇慧禅師于“唐乾元初,往舒州天柱山創寺。永太元年,敕賜號天柱寺。”唐寶真院光瑤,首創禅宮。同傳中的道堅,深受當時相國燕公的欽重,造寺請居。南陽慧忠于光宅寺隨機說法十六年。荷澤神會(670一762)由于曾協助代宗及郭子儀收複兩京,至肅宗時請內供養爲建荷澤寺。同時神會由于在南宗理論構造上的精辟入微,使南禅取得禅宗正統。開元18年(730)在洛陽滑臺大會上,他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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