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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中国文化

  佛教与中国文化

  

  一、缘起论是佛法的理论基石

  要懂佛教,首先得懂得缘起法。只有懂得缘起理论,才能真正把握佛法的基本精神。

  从历史的角度看,佛教的发展经历了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教等几个阶段。如果把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归于小乘,那么佛教的历史则是一个从小乘到大乘的发展过程。

  从教义方面说,小乘佛教的基本教义主要有二个,一是四谛法,二是十二因缘。

  所谓“四谛法”,是释迦牟尼悟“初转*轮”所说的教法,其内容是“苦、集、灭、道”。

  原始佛教比较从消极的角度去看待人生,视人生为苦海,释迦牟尼创教的目的是企图把人们救出这个苦海,使人们获得解脱。其四谛法就是围绕这个内容展开的。

  “四谛法”的起点是“苦”,落点是“灭”。所谓“苦”,即“人生皆苦”,诸如生、老、病、死苦等等,而造成这诸多苦患的原因(即“集”),乃是“贪、瞋、痴”等烦恼。佛教的最终目的是要灭除种种苦难而得到解脱(即“灭”),为此,就必须借助于各种修行方法(即“道”),以达到解脱的目的。佛法虽有“八万四千法门”,但归结起来,都在此“苦、集、灭、道”之中,因此说,“四谛法”实是原始佛教乃至整个佛法的基本教义。

  原始佛教对于人生之“苦”谈得很多,但认为最根本的“苦”是“五取蕴苦”。

  所谓“五取蕴苦”,指人生是由“五蕴”聚集而成的,它本来就是蕴聚即有、蕴散即灭的假相、幻影,但世俗之人,却把它看成是一种实在、实体,故尔有主客对待、人我之分,进而有种种计较、执着,因而产生种种烦恼业障。从这个意义上说,“五取蕴苦”实乃是一切诸苦的根源。因此,要“跳出苦海”,获得解脱,首先必须洞察人生,明了人生乃是因缘和合之假相。所谓“五蕴”,即“色”、“受”、“想”、“行”、“识”。佛教认为任何人的身体都是这五种基本要素构成的。所谓“色”,指物质,或曰有质碍之法。在佛教里,色有十四种,所谓四大、五根、五尘。四大即地、水、风、火;五根即眼、耳、鼻、舌、身;五尘即色、声、香、味、触。这十四种并是色法,五蕴中的色法指众生的肉体,如皮、肉、筋、骨等。

  “受”者,以领纳为义,指感觉、感受等,如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领纳色、声、香、味、触、法六尘所生之喜、怒、哀、乐等感受。

  “想”者,取像之义,指知觉、想象,亦即理性活动。

  “行”者,造作之心能趣于果名为行,指心理活动,亦即对于外境生起贪、瞋等意念。

  “识”者了别之义,指意识,亦即对于外境之分别与记忆等意识活动。

  此五蕴除色法外,其余四种皆属心法,也就是说,除“色”是指形体物质外,其余四蕴皆指人的感性、知觉、理性、意识等精神活动。佛教认为,由于这五蕴会聚,故有人生,人们执着于自身,便有生、老、病、死诸苦;而如果能够真正做到把人生看成是众缘集合而起的假相,也就不会有诸多计较、诸多烦恼了,从而也就得解脱了。此中之关键所在,在于是否懂得缘起的道理。

  如果说“四谛法”主要从“横切面”(即身体的构成)方面去阐释人生是一个缘起而有、缘尽而灭的“假相”,那么,“十二因缘”即是从纵的角度去阐释人生是一个缘起而有、缘尽而灭的“过程”。

  所谓“十二因缘”,亦称“十二缘起”,或“十二有支”。具体内容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佛教认为,人生是一个念念不住的流转过程,具体表现为“三世两重因果”,亦即由过去世之惑业,感现在世之苦果,由现在世之惑业,感未来世之苦果。过去世的惑业,包括“无明”与“行”两支。“无明”是“惑”,“行”是“业”。“惑”亦即愚痴,无智能,“业”即善恶诸业。也就是说,人们所以在过去世造出种种善恶之业,是由于对佛教真理的无知。正是这种无知,才产生种种世俗的身心活动和行为,亦即“业”。由于前世造下了“业”,所以感来现在世之苦果。现在世的苦果,包括“识”、“名色”、“六入”、“触”、“受”。“识”亦即由过去世业力的牵引,妄生颠倒分别而入胎之“神识”;“名色”即组成人生之“五蕴”之总称,也就是在母胎中物质与精神之混合物;“六入”即在母胎中长成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感觉器官,“受”即由接触外界而产生的苦乐等感受。有了苦乐感受,就会避苦求乐,自然就有所厌恶,有所贪爱(“爱”),就有追求、执着之心(“取”),这就是现世的“惑”(包括“爱”与“取”)与“业”(“有”),由此惑业更感未来世之苦果。未来世的苦果,亦即“生”与“老死”。由于现在世的业因,再去受生,再去受报,再造业,再老死,如此轮回流转,延续无尽。

  上述十二个环节,辗转感果,所以称为“因”;互为条件,所以称为“缘”;全称则是“十二因缘”。“十二因缘”是说明众生生死流转的因果联系的,它强调十二个环节按顺序组成因果链条,任何一个有情识的生命体,在还没有获得解脱之前,都依此因果律,“生生于老死,轮回周无穷。”“十二因缘”是生命过程的总结,也是众生痛苦的因由。据佛教史上有关资料记载,释迦牟尼就是从逆观“十二因缘”而得道成佛的,即从“老死”反推到“无明”,得出人生痛苦的总根源就在“无明”,即对人生实相的愚昧无知。如果人们能正确认识人生实相,就能灭除“无明”。没有“无明”也就没有“行”,直至没有“老死”,没有轮回之苦,也就能超脱生死,得涅槃证佛果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十二因缘”的理论在佛教学说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十二因缘”和“四谛法”都是原始佛教的最基本的教义,它们对于人生的观察,虽然角度有异,但落点是一致的,都在说明人生是因缘而起的,都没有自性和实体,而其所依托的理论也是一样的,都是缘起理论。可见,缘起论是原始佛教乃至整个佛法的理论基石。

  二、小乘与大乘之区别

  小乘之后是大乘。小乘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四谛法”和“十二因缘”,大乘佛教则主要 表现为空、有两宗。

  所谓大乘佛教,相对于小乘佛教而言。因为从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就其根本教义而言,多注重自我解脱,这有如一只小船或一乘小车,只能渡个别人到彼岸,故名。而佛教发展到后来,逐渐由注重个人的解脱,向注重慈悲普渡转变,这有如一艘大船或一乘大车,能把很多众生度到涅槃波岸,故名。因此,

  A.是只讲自利,还是注重利他,就成为区分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的一个重要的标帜;

  B.从修持和证果看,小乘修“三学”(即戒、定、慧),由此证成阿罗汉果和辟支佛果;大乘则兼修“六度”,以证大觉果---佛果为终的。

  C.大小乘对于释迦牟尼的态度上也有很大的区别。小乘佛教由于离释迦时代较近,因此只把释迦牟尼看成一个现实的传教师或圣人、教祖,而大乘佛教则把释迦牟尼神化为如来佛。另外,小乘佛教认为佛只有一人,大乘佛教则认为三世十方还有无数佛。

  D.在佛教哲学方面,小乘佛教一般只较注重对于“人我”客观实在性的否定,即所谓“人无我”;而大乘则在“人无我”基础上,进一步倡“法无我”,亦即进一步去否定一切诸法的客观实在性。从缘起论的角度说,小乘较侧重于运用缘起论去考察和看待人生,而大乘

  则进一步用缘起论去考察和看待一切诸法。 E.大乘与小乘的差别,还表现在佛法的标准上,这就是所谓的“三法印”与“一实相印”。

  “法印”,“法”即佛法,“印”即印记、标帜,所谓“法印”,亦即验证是不是佛法的标准,同时也是衡量是不是了义法的尺度。

  “三法印”,是小乘佛教的三个基本教义,同时也是小乘佛教用来判断佛法是否究竟的三个标准。它们的具体内容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所谓“诸行无常”,是说世间一切有为法,生住异灭,刹那不住。过去有的,现在起了变异;现在有的,将来终归幻灭。

  所谓“诸法无我”,印度的传统宗教,每每以为有情之五蕴身乃至世间诸法,都有一个常住的“真我”,人生乃至世间万物都是这“真我”的体现。佛教反对这种传统看法,而易之以“缘起”理论,主张诸法因缘而起。如以人为例,从构造方面说,人是五蕴和合的产物,没有一个独立不变的实体,当五蕴离散,人则幻化、散灭;从过程方面说,人生表现为从“无明”到“老死”十二个阶段。一切世间法(包括人生)都是因缘而有的假相、幻影,没有一个独立不灭的实体,因而万法生住异灭、迁流不已,是一个念念不住的过程。 所谓“涅槃寂静“,是对出世间无为法言,亦即一切现象,都有“有为”、“无为”两个方面。自“有为”方面说,一切诸法都是因缘而起,没有自性,故是“无常”、“无我”;若从“无为”方面说,则法性本寂,无累自在。也就是说,从缘起方面说,一切诸法生住异灭,念念不住,故“无常”、“无我”;从性空方面说诸法不生不灭,本性空寂,无累自在。因此,“三法印”其实是“缘起”理论的具体发挥。

  “一实相印”,亦称“一法印”。“一实相印”是大乘佛教的一个重要教义,同时也是大乘佛教用来衡量是不是佛法,是不是究竟法的一个重要标尺。“实相”,亦称“真如”、“佛性”、“如来藏”、“本有真心”、“一真法界”等,指一切万有、生佛诸法之本来的真实相状。在大乘佛教看来,世间之森罗万象,出世之诸佛菩萨,都是此“实相”的体现。此“实相”不生不灭,无始无终,横遍十方,竖穷三际,非青黄赤白,非长短方圆,不可以眼耳等六根求取,也不能以语言文字虚妄分别,必须依佛法亲证方能明了。并且认为,凡是承认一切诸法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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