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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八 (6)

  午二、第二句(分二科) 未一、有生法

  

  若未来生,未来所得诸自体中,所有诸蕴皆未生故,非已起故,未灭没故,可生起故,是有生法。

  

  这是第一科「生灭寂乐」这一科,解释这个「诸行无常,有生灭法,由生灭故,彼寂为乐」。这个「长行释」里边分二科,第一科是「别释颂」,又分四科;第一科解释第一句「诸行无常」。现在是解释第二句「有生灭法」,解释这一句。

  

  「若未来生」,就是将来的生命体,将来的生命体就是「未来所得诸自体中」,就是还没有来到现在,是将来所得的那个生命体里边。「所有诸蕴」,就是色受想行识这五蕴。「皆未生故」,都没有现前,所以叫做未来。「非已起故」,它不是现在,不是已经现起来,所以不是现在。它也不是过去,「未灭没故」;若是灭没了,那就是过去了;现在没有灭、没有失掉。「可生起故」,但是它虽然没有现起、没有灭,可是它有因缘的时候它会现起来,所以说它「是有生法」。它是有生──有因缘的时候它会现起来,所以叫做「有生法」。这个第三句(注:口误,应为第二句)叫做「有生灭法」,现在解释这个「有生法」,就指未来的色受想行识这个生命体说的。

  

  

  

  未二、有灭法

  

  若现在生,现在所得诸自体中,所有暂住支持存活有情诸蕴,皆死法故,可为殒灭之所灭故,是有灭法。

  

  这是第二科「有灭法」。「有灭法」指什么说的?就指现在这个生命体说的。「若现在生」,怎么叫做「现在生」呢?就是现在所得的诸自体里面所有的这个色受想行识。它是暂时的存在,叫「暂住」。「支持存活」,要众多的因缘来支持它,它才能够生存、它才能够生活,这样的「有情诸蕴」。这些蕴「皆死法故」,都是要死掉的、都是要败坏的,它不可能够永久存在。「可为殒灭之所灭故」,它现在虽然是还在,它现在是在,为什么说它是「死法」呢?它「可为殒灭」,可为殒灭的、可以消殒灭亡的、它是所灭的法的,所以叫做「死法」,所以说它是有灭的法,有息灭、有灭坏的这种事情。

  

  这个「有生法」指未来说,「有灭法」是指现在说的。

  

  

  

  午三、第三句

  

  若彼诸蕴,在于未来所得自体是有生法,于中都无所得自体,是常是恒,乃至即当如是正住。唯除纔生,生已寻灭。

  

  第三科解释「第三句」。这第二句「有生灭法」解释完了,现在解释第三句是「由生灭故」。这个「由生灭故」,看这个文:「诸行无常,有生灭法,由生灭故」,所以它叫做「有生灭法」。这个「由生灭故」是解释「有生灭法」这一句,现在看这上的解释。

  

  「若彼诸蕴,在于未来所得自体是有生法」,这个若彼未来的诸蕴,它在时间上说,它还在于未来;不是现在,也不是过去,是「未来所得自体」,是有因缘的时候它会生起的。「于中都无所得自体是常、是恒」,在未来所得的色受想行识的自体里边,那里边的色受想行识「都无所得自体,是常、是恒」,色也好,乃至识也好,都不是常、也不是恒。「乃至即当如是正住」,「乃至」,这中间略去了一部分没有说出来。「即当如是正住」,这个学习佛法的人,应该按照这个道理安住,安住的思惟,就是思惟这个未来的色受想行识,没有常、没有恒,应还有一些事情,应该这样子安住其心,如理作意,正住思惟,正思惟住。「唯除纔生,生已寻灭」,这里边没有常、没有恒,没有什么、没有什么,只是这样子,唯独是除掉了……「纔生」,一剎那现起了,一剎那就灭了,就是这个生命体,除了这个,另外没有生命体、没有五蕴可得,只是这么多。看这个《披寻记》的文。

  

  

  

  《披寻记》六六二页:

  

  于中都无所得自体是常是恒等者:所得自体剎那剎那坏故,是名无常。系属命根,有限住故,是名无恒。寿量未满容被缘坏,非时而死,故不可保,乃至尔所时住,于其中间不定安乐,故变坏法。如〈摄事分〉说。(陵本八十六卷一页)由此当知,所得自体无常无恒等差别相,故于文中置乃至言。唯除纔生,生已寻灭,于其中间相似暂住,说名为住。即当如是正思惟住,除此实无住可得故。

  

  「于中都无所得自体是常、是恒等者:所得自体剎那剎那坏故」,一剎那间就灭掉了、一剎那间就现起了、一剎那间就坏了,「是名无常」,这叫做「无常」。这个剎那变异是很微细的境界,「是名无常」,这无常这么讲,剎那坏叫做无常。「系属命根,有限住故,是名无恒」,没有恒,这句话怎么讲呢?「系属命根,有限住故」,这个生命体,它的存在是系属于命根,这个命根就是一种业力,使令这个色法──这个生理的组织、和心心所法联系在一起的这个力量;使令这个色法和心法,这二法连系在一起,是有一个力量的,这个力量叫做「命根」。所以,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是系属于这个命根,命根若在的时候,它就存在;命根若不在,这个生命体就结束了,所以它自己不能决定,它要属于这个命根来决定它。命根是「有限住」,就是有限度的存在的,它不是永久无限度存在下去,「有限住」,它存在一百年,到一百年的时候就结束了;存在一百二十年,一百二十年到时候就结束了,是有限度的存在,不是无限度的,「是名无恒」。这个「无恒」是这样意思,这就是一期的生灭。前面是剎那的生灭叫「无常」;一期的生灭叫做「无恒」。

  

  「寿量未满容被缘坏,非时而死故不可保」,这个「乃至」这里面还有话略去了,现在这地方说出来,就是「寿量未满」,那个命根就是寿量,寿量还没有满,应该活五百岁,但是现在才是一百岁,还有四百年,还没有满、这个期限没有满。期限没有满就决定会生存下去吗?也不是!「容被缘坏」,有可能会被其他的因缘破坏了。其他的因缘,就是你自己不知道好歹,就会死掉,就有很多很多,前面曾经「非时而死」前面讲过。「非时而死」,寿命没有到就死掉了,「故不可保」,叫做「不可保」,靠不住。虽然说是你有五百岁,但是靠不住,有可能会「非时而死」,这叫做「不可保」。「乃至尔所时住,于其中间不定安乐故变坏法」。「乃至尔所时住」,说是我没有死,我能活一千岁;但是你那么多的时间,你存在的时候,「于其中间」不是决定令你完全满意的,可能很苦恼,所以叫做「变坏法」。这就是那个「乃至」里边的那些文,没有说出来。「如〈摄事分〉说」,这个文是那来的?就是本论的〈摄事分〉里面说的,是陵本八十六卷一页。

  

  「由此当知,所得自体无常、无恒等差别相,故于文中置乃至言」,所以在文里面放个「乃至」,其实里面还有这么多的文没说。「唯除纔生,生已寻灭,于其中间相似暂住」,在中间,由生至死中间,前后剎那剎那的相似,前一剎那、后一剎那彼此相似,但是久了就不相似了。于相似的暂住「说名为住」,就叫做「住」。「即当如是正思惟住」,「乃至即当如是正住」,这个「正住」这么讲。「即当如是」,这个修行人应该这样子思惟观察,应该安住在这个思惟观察里面、安住在这个正忆念里边。「除此实无住可得故」,除了这个无常、无恒、不可保是变坏法之外,另外没有一个生命、没有一个色受想行识是安住的,另外没有,就是这么一个这么样一个无常、无恒的、可破坏的东西。这是解释这个第三句「由生灭故」,所以它有生灭,因为由无常故,所以有生灭。

  

  

  

  午四、第四句(分二科) 未一、彼寂

  

  若诸有情于现法中,永尽未来诸蕴因者,一切未来自体诸蕴皆不生故,说名彼寂。

  

  这现在解释第四句。「第四句」分两科,第一科「彼寂」,解释这个「彼寂」,怎么叫做「彼寂」呢?

  

  「若诸有情于现法中」,若是这个补特伽罗于现法中: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未来的事情还不知道,就是你现在的这个生命体、你的色受想行识,你能够相信佛法、你能够修四念住。「永尽未来诸蕴因者」,你修四念住修得很成功,永久的灭除了未来的色受想行识的因缘,你能把这个未来的还有生命吗?这个是不一定。若是现在你能造这个贪瞋痴的活动,那么你将来就会继续有色受想行识的生命体相续下去;如果你现在灭除这个爱烦恼、见烦恼,永尽未来诸蕴的因缘,「一切未来自体诸蕴皆不生故」,就不生起了。「皆不生故,故名彼寂」,这叫做寂灭,这个「彼寂」这样讲。这么说,若是你不修学四念住、不灭除这个见烦恼、爱烦恼,那么这个生命体结束了,又继续有生命体,这么相续不断的流转下去了。

  

  

  

  未二、名乐(分二科) 申一、总标

  

  又复此寂,由二因缘说之为乐。

  

  这是第二科,解释这个「乐」。「彼寂名乐」,这个「彼寂」解释完了,现在解释这个「乐」字,分两科,第一科是「总标」。

  

  「又复此寂」,就是你能够修这个四念住成功了,灭除去这个爱、见的烦恼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叫做「寂」。这个「寂」有两个因缘「说之为乐」,说它是快乐的。

  

  

  

  申二、列释

  

  一者、一切苦因灭故,一切粗重永止息故,于现法中安乐住故,说之为乐;二者、当来生老病等所有众苦,永解脱故,说之为乐。

  

  「一者、一切苦因灭故」,一切苦恼的因消灭了,那么他就是会乐。这个「苦因灭故」,究竟指什么说呢?就是指你现在的一念分别心、你现在的虚妄分别心、你现在这一念的执着心。你现在的一切的执着心若灭了的时候,他就不苦,所有的苦恼不能令你苦恼,苦恼的境界就是来了,不能令你苦恼。因为你能够安住在第一义谛那里,所以一切苦因、一切苦恼的境界,不能令你苦恼。

  

  「一切粗重永止息故」,这个「粗重」就是烦恼的种子,这个爱烦恼的种子、见烦恼的种子,你由修四念处故,深见第一义谛,这些种子都息灭了,能灭除一切种子。「于现法中安乐住故」,你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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