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二、教证(分三科) 黄一、总标
复由至教,应知诸法离言自性,
第四大科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这一大科里面分两科。第一科略标,就是简单地介绍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第二科是广辨就更详细的说明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广辨这一大科里面分两科,第一科是智行门,这一门分三科:第一科是真实义相,第二科是境相应慧,第三科是离言法性,分这三大科来解释。离言法性这一科也分三科:第一科是理成,就是离言法性的真理的成立这一科已经完全学习完了;现在是第二科教证,引圣教来作证明,分三科,第一科总标。
「复由至教,应知诸法离言自性」,前面是讲道理,是可以觉知到有离言法性这件事,现在再从佛的圣教的开示中可以知道有诸法离言自性这件事情。
黄二、引释(分三科) 宇一、第一教(分二科) 宙一、举颂
如佛世尊《转有经》中,为显此义而说颂曰:以彼彼诸名,诠彼彼诸法;此中无有彼,是诸法法性。
现在第二科是引释,分三科;第一科第一教,分二科,第一科是举颂。
「如佛世尊《转有经》中」, 佛的圣教有说到这里,是那一部圣教这样说呢?如佛世尊的《转有经》,「转」或者是转变,转者变也,变化,或者说是转者灭也;「有」是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就是灭除去三界的生死苦恼,所以叫做转有。或者说这个有就是我们执着假名安立的一切法是有自性的,这叫做「有」;现在转有就是转变我们觉悟『假名安立的一切法是毕竟空的』,所以叫转有。
「为显此义而说颂曰」,这部经里面为了显示离言法性的道理说出来一个颂。 先简单的顺一顺,下面有解释,「以彼彼诸名」,用各式各样的名句、各式各样的名称,各式各样的名言。「诠彼彼诸法」,诠者显也,显示各式各样的事情,每一样事都有它的名,用那个名来诠显那件事的内容。「此中无有彼」,名言也就是文句,文句里边并没有彼所诠显的事,本来目的是为了显示那件事而安立种种的名称,结果呢,所显示的事是没有的。我们从前面这一大段文里面应该觉悟一件事,就是通过我们的分别心,由种种的名显示种种的义,通过我们内心的分别的时候,那个所分别的义是没有自性的、是没有体性的,所以此中无有彼「是诸法法性」,没有所显的义,能显的名也就不存在了,这个时候就是没有名言,就是诸法的离言法性,简单的说是这样意思。
这四句话不算多,很容易记住,假设里面的义,你在内心里面能够通得过的话,就可以做如是观了。〈声闻地〉所讲的道理,我们佛教徒多数容易听到人家讲说,自己也可能会阅读过,但是〈真实义品〉里面说的道理,就像离言法性这件事,我们佛教徒多数都不是太……可能都没有听过,就是不常讲,不常讲的原因,其实〈真实义品〉在南北朝的时候就翻译到中国了,全部的《瑜伽师地论》是到唐太宗的时代,玄奘大师他翻译过来,但是其中的《真实义品》很久就翻译过来了,我们中国佛教不应该是一个生疏的事情,可是今天的佛教我感觉可不是那么熟悉这件事,就是「以彼彼诸名,诠彼彼诸法,此中无有彼,是诸法法性」这样的理论很少听到,但是在《瑜伽师地论》里边还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披寻记》一二○三页:
以彼彼诸名至是诸法法性者:谓以彼彼色等法名,诠表彼彼色等想法,当知于此色等想中,远离彼彼色等自性,即是诸法离言法性。
「以彼彼诸名至是诸法法性者」,就是把前面四句话重新标出来。「谓以彼彼色等法名」,这是以彼彼色等法名,色受想行识、色声香味触法、眼耳鼻舌身意乃至到无上菩提、大般涅槃,就是每一样、每一样的名、名句。「诠表彼彼色等想法」,诠就是表;去表示、显示彼彼的色受想行识、眼耳鼻舌身意乃至无上菩提、大般涅槃这些法。「想」就是这一切的名言由想那里来的,如果你不想这些名句是没有的,等用这个名句的时候也要想,所以这个想就是名、想就是名句;所以「诠表彼彼色等」这一切有名句的、有名言的这一切法,用名字来显示这一切法。
「当知于此色等想中,远离彼彼色等自性」,用能诠的名显示所诠显的法义;名和义,一个是能诠、一个是所诠,这件事在我们佛法里面到处都是这样的,用名来显义。但是这里面偏这么讲:「当知于此色等想中,远离彼彼色等自性」名所显的义是没有自体的,所显的义是没有的;所显的义的体性是没有的,那么能诠的名也就没有了,这个时候就叫做离言,没有名就是没有言。「即是诸法离言法性」,这时候一切法是离言说相的,所以叫做离言法性。
《楞伽经》也有这样的义,所以说《楞伽经》是属于唯识宗也是有道理的,你若想讲《楞伽经》,希望能讲的没有错误,你就须要学习唯识,如果你没有学过,只是从文字上去讲《楞伽经》有些地方就是会讲的不对,就有这问题的。
宙二、长行释(分二科) 洪一、征
云何此颂显如是义?
这前面是举颂,举出来《转有经》这四句话,下边长行释是解释这四句话,分两科,第一科是征。「云何此颂显如是义」,怎么知道这四句话是显示离言法性的道理呢?
洪二、释(分二科) 荒一、释颂初二句
谓于色等想法,建立色等法名,即以如是色等法名诠表,随说色等想法,或说为色或说为受或说为想,广说乃至说为涅槃。
第二科解释,分二科,第一科:释颂初二句。一共四句先解释前两句:「谓于色等想法」,佛菩萨的大智慧啊!在色受想行识、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就是各式各样的这一切法;这些法你要在它那里一取相那就是想,你想要在那件事上建立名字,你的想就已经动了,不然这个名字不能建立。
「建立色等法名」,就是安立色受想行识,这是色、这是受、这是想、这是行、这是识、这是眼、这是耳鼻舌身意,各式各样的名称,建立这些名字。「于色等想法,建立色等法名」,或者这个地方加个所缘也可以,于色等想法──所缘的,这个能缘虑的是心,就是你的想,想一动的时候,想以取相为义,就是攀缘所攀缘的法的相貌,也就是所缘的一切法,在所缘的一切法上建立名字。
「即以如是色等法名,诠表随说色等想法」,建立名字做什么呢?即以如是色等法的名称来显示所表示的;所表示的是什么呢?就是随顺各式各样的名称就有言说了,就会说「这是色、这是受想行识」,就方便你说话,表达你内心的思想,别人就会明白你的思想。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要假借名,不然的话你没有办法说话,你就不能表达了,所以安立名称的目的就是这样子。即以如是色等法的名称,诠表随顺种种名称所宣说的色等想法,就是一个名,名前面要有想,「名为先故想」;名和想这两个字呢,名在先而后才能想,不然你心里面不能思想。
你内心里面没有知识的时候,心里面不能思想,你对这件事的知识没有,就不能去思惟这件事。这个知识就是各式各样的名、各式各样的名句,若是这件事没有名称,要建立名称的时候,就是先要有想。先要在心里面思想:这叫做飞机、这叫做电话,就是由你的思想安立这个名称,有了这个名称的时候,当然还要有个念心所、这个忆念就是你的记忆力,记忆力记忆到这么多的名称然后你就会说话,你利用这么多的名表达你的思想「随说色等想法」,所以它们是不能分开的。「或说为色或说为受或说为想,广说乃至说为涅槃」,这些名称建立完以后,我们大家就用这名称来说话了,这叫色、这叫受、这叫想、这叫行、这叫识,各式各样的名称乃至到佛法里面的一切名称,这叫做无上菩提、这叫做涅槃;有了名称,我们就会说话了。
荒二、释颂后二句
于此一切色等想法色等自性,都无所有,亦无有余色等性法,而于其中色等想法离言义性,真实是有,当知即是胜义自性亦是法性。
现在解释颂的后面两句。「于此一切色等想法色等自性,都无所有」,然后再观察以名来诠显法这件事。「于此一切」,在一切的名所诠显的一切法,在这一切能诠、所诠中。「色等想法」就是色受想行识这一切法,在内心里面就是名,内心思想里面有种种的名显示种种的法,所显示的「色等自性」,你内心里面有个色、有个受,用色受想等去诠表色受想等的事情,这件事你认为是怎么样呢?
「色等自性都无所有」,那个名所诠显的一切自性都是没有的,诠显的那个色,色的自性是没有的;诠显的那个受,受的自性是没有的;诠显的一切法,它的体性是没有。比如我说吃饭,饭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它没有饭的体性;比如我说火,火只是个名称而已,它并没有火的体性。如果我嘴里说火这个名字就有火的体性的话,那我的这个口就被烧了,是不是?如果我说饭的时候就有饭的体性,那我就应该吃饱了;我肚子饿了,我就说饭,那肚子就应该饱了吧?没有!那就表示只有个假名字里面没有体性的,所有的这些名所诠显的义都是没有体性的。有能诠的名显示所诠的义,结果所诠的义只是个名字,没有真实的事情,所以「自性都无所有」一点也没有那回事情,「于此一切色等想法」所诠显的就是所缘的,你心里面所攀缘的也就是名所诠显的那件事「自性都无所有」,它是没有体性的。
当然这是很简单的几句话,但是你若在静坐的时候或者经行思惟的时候,就有很多的问题出来了。这样子就冲击了我们日常生活的习惯,思想上的习惯就受到影响了;我们平常的时候完全没有想到这件事,我们日常生活中这一切的烦恼,一切的是非,完全没有顾虑这件事,没有去观察这件事。现在佛菩萨告诉我们你所想的那件事自性是没有,只是一个想而已,你要这样思惟的时候,逐渐逐渐就碰到『一…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六 (13)》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