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四、我我所分别
云何名为我我所分别?谓若诸事有漏有取,长时数习我我所执之所积聚;由宿串习彼邪执故,自见处事为缘所生虚妄分别,如是名为我我所分别。
这里是解释八种分别,前面是解释自性分别、差别分别和总执分别,现在解释第四,我我所分别,昨天讲的总执分别:「云何名为总执分别?谓即于彼色等想事,我及有情命者生者等,假想施设所引分别」总执分别这里也说到「我」;现在第四科也说到「我」,其中还是有差别。前面总执分别,就是假想施设所引分别,就是这一句话也是给它一个范围,这个我是假想施设,就是但安立一个假名字叫作我、有情、命者、生者等,我们没有深求其义,只是在名字上引起种种分别,这就叫作总执分别,现在这里说我我所的分别,可是不同了。
怎么叫作我我所的分别呢?就是平常所讲的我见、萨迦耶见,就是在色受想行识的生命体里面执着有一个我的体性,所以照理说呢,应该说是色受想行识、我,应该是六个;如果说是眼耳鼻舌身意再加个我就是七个,认为它是有体性,不是但有假名字,它本身是有体性的这样执着「我」,这应该是说对于「我」是经过一番的研究、考察,他有这样的思想「这是我!」和前面那个「但有假名字,因名字而有分别」那个情形不同,那应该是说社会上唯欲是求的这些人,对哲学的高深的道理不注意,只是日常生活上或者写文章时「我怎么……」就算了,没有深深地去观察它。这里边的我我所分别,应该是有学问学过这种道理的人,所执着的我;「我所分别」,就是我所有的,「这是我的住处,这是我的什么什么……」,那就叫作「我所」。
「分别」也有个特别的意思;我的分别、我所的分别,就是还没有决定执着有我、有我所,在执着之前先这样思惟,思惟以后决定了我、这是我所,是有一个前后的差别,就是「我我所分别」是没决定的时候,决定了就是「我我所」了。这句话现在这是问,什么叫作「我」?什么叫作「我所」呢?
「谓若诸事有漏有取,长时数习我我所之所积聚」,谓若诸事的「事」也就是这些因缘生法,主要还是六根、六尘,也可以加上六识,如果不说六识呢,识就在意根里面包藏着。根、尘、识这些事,这些事上面有漏、有取;「漏」实在就是烦恼,具足根、尘、识的人不是圣人,内心里面有各式各样的烦恼,烦恼的随眠、烦恼的种子、烦恼的活动那么都叫作「有漏」。但是这里面又加一个「取」,取实在就是漏的活动,因为有漏的活动,就会将来又取得新的果报。我们现在这个身体,就是前一生烦恼活动所取得的果报,现在继续活动,将来又会去取得果报,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了惑、业──烦恼和业,烦恼的活动不会是孤独的,一定也是你的心意识和烦恼在一起活动。
「长时数习我我所执之所积聚」,长时数习,不是短时期,从无始劫以来到现在,一直是这样的熏习、一直是这样活动,你的思想从无始劫以来到现在没有间断过,一直是这样子思想。思想什么呢?「我我所执之所积聚」,一直是执着有我、执着有我所,起烦恼的时候也不离我我所,不起烦恼的时候也不离开我我所,做恶事、做善事、做自己的事、做他人的事都不离开我我所执,因这样的关系就积聚了我我所的分别了,因为原来有我我所执熏习自己的心,心就会有我的分别、会有我所的分别,我我所的分别就是从这里来的。
「由宿串习彼邪执故」,这是牒前面这一句「谓诸事有漏有取,长时数习我我所之所积聚」,重说这句话。「宿串习」就是「长时数习」这句话,「彼邪执故」就是我我所执;因为久远以来习惯这样做,「自见处事」,你自己的我我所见,也就是我、我所的执着叫作「见」。「处」,《披寻记》上的解释就是「依止处」,以此为依止处而有这件事。或者说「自见处事」,自己去执着内六处、外六处,内六处、外六处就是事,就是因缘所生法这些事,「为缘」,以内六处、外六处为缘生起种种的执着「所生虚妄分别」,就是以内六处、外六处为缘就生起这样的我、我所分别,这句话可以这样解释。「如是名为我我所分别」,这我我所的分别是这样来的。
《披寻记》一二○九页:
谓若诸事至我我所分别者:内外诸色诸心心所,是名诸事。由五相故,建立有漏诸法差别,是名有漏,如〈决择分〉说。(陵本六十五卷十页)复有有诤、有染、依止耽嗜,诸法差别,是名有取。如〈决择分〉说。(陵本六十五卷十二页)无始时来执我我所,串习坚固、积聚而住,是名长时数习我我所执之所积聚。如是诸事,是我我所见之所依处,由是名为自见处事。缘此所生虚妄分别,名为我及我所分别。
「谓若诸事至我我所分别者:内外诸色诸心心所,是名诸事」,内里边的诸色就是我们的生命体,生理的组织,也就是地水火风。外边诸色,就是这些色声香味触、山河大地这些境界;再加上诸心心所,就是识,合起来就是十八界了。「是名诸事」,诸事是指这个说的「由五相故,建立有漏诸法差别,是名有漏,如〈决择分〉说,(陵本六十五卷十页)」,在那里解释「有漏」说有五个相貌,什么叫作有漏呢?由五个相貌来建立有漏的内容,有漏诸法的差别一共有五个相貌这叫作有漏,「如〈决择分〉说」,主要是烦恼,有烦恼的现行、有烦恼的种子。
「复有有诤、有染、依止耽嗜,诸法差别,是名有取,如〈决择分〉说」,〈决择分〉说:「有诤」,内心里面有贪瞋痴活动起来,手里面拿着刀、拿着杖和人家斗争,这叫作「有诤」。「有染」,就是受用五欲的时候,心里面贪爱心很强,有很强烈的贪爱心叫作「有染」。这样说呢,「有诤」就是愤怒、就是瞋,「有染」呢,就是贪;一个瞋、一个贪。「依止耽嗜」,耽嗜是深深地爱着这个欲。「依止耽嗜,诸法差别」,就是一个瞋、一个爱、各式各样的烦恼的活动就叫作「有取」;「有取」这句话的含义在〈决择分〉上有说,(陵本六十五卷十二页)。
「无始时来执我我所」,这不是今天才有这件事,久远以来就是执着我、执着我所,「串习坚固」,不间断地在熏习这种执着,所以这个执着是很坚固的,就是我我所,执着这个我、保护这个我,这个执着是很坚固的。「积聚而住」,就是这样的思想啊,时时地在积聚这件事,就是在这里面生活。「是名长时数习我我所执之所积聚」,执着也是逐渐地、常常这样地熏习,常有这样思想的活动,它就积成这样的烦恼,积成这样的分别;常常这样地贪,它就积聚了贪的力量,常常愤怒,它就在你心里面积聚了瞋的力量,所以再有因缘的时候瞋心就动了,再有因缘的时候贪就动了。
佛教的理论是这样子,就是你的心如是如是动,那么也就是如是如是地成就了这种烦恼,不是另外的原因之所积聚。「如是诸事是我我所见之所依处」,前面这个有漏、有取这些事情是我、我所见的依止处,「由是名为自见处事」,这「自见处事」是这么讲,「缘此所生虚妄分别,名为我及我所分别」。
宇五、爱分别
云何名为爱分别?谓缘净妙、可意事境所生分别。
前面解释我我所的分别,也就是我我所的缘起。现在是第五科爱的分别,什么叫作爱的分别呢?「谓缘净妙可意事境所生分别」,就是现在的心意识,前五识和第六意识去攀缘──你认为是净妙地、可意事情的境界,就会生出来一种分别,那个分别就叫作「爱分别」。
宇六、非爱分别
云何名为非爱分别?谓缘不净妙、不可意事境所生分别。
你去攀缘──你认为那个是不净、不妙、不可意的事情,你内心里面的反应,那个就是「非爱分别」。
宇七、彼俱相违分别
云何名为彼俱相违分别?谓缘净妙、不净妙,可意、不可意俱离事境所生分别。
是和前两种都不一样,就是「俱离」,也不是缘净妙、也不是缘不净妙,净妙是可意、不净妙是不可意,这是否认这两种,不是这两种的境界引起的分别,就叫作「彼俱相违分别」。
《披寻记》一二一○页:
谓缘净妙可意事境所生分别者:于色等事实无净妙可意诸相,然贪现行取为所缘,彼色等事净妙可意相似显现,由是说言净妙可意事境。如是所余不净妙、不可意等,随应当知。
「谓缘净妙可意事境所生分别:于色等事实无净妙可意诸相」,《披寻记》作者是这么解释这句话,「于色等事」,就是色声香味触法各式各样的境界,这境界里面实在是没有净妙的境界,也没有可意的事情,没有净妙的相,也没有可意的诸相,「然贪现行取为所缘」,可是这位众生心里面的贪爱心活动起来了,就认为是净妙、认为是可意的,就是以它为所缘境,「彼色等事净妙可意相似显现」,所以色等这些因缘生法就现出来一个「净妙可意」的「相似显现」,与你心里面那个净妙的境界相似现出来。
这个事情呢?就是有一个疏所缘缘,你贪心一现前,内心变现出来一个亲所缘缘,这个亲所缘缘和那个疏所缘缘相似,可以这么讲。但这上面的意思呢,又不全是疏所缘缘的力量,是你内心的力量,你内心贪爱心现前就认为是净妙;「由是说言净妙可意事境」。「如是所余不净妙不可意等,随应当知」,随其所应,也应该知道,就是外边的境界实在也不是可意、不可意,就是内心里有贪心的时候就认为是净妙,有瞋心的时候就不净妙,由内心增上力使令境界有各式各样的相似的显现,实在都不是。这个解释很好!
黄二、略摄二种(分二科) 宇一、标列事
此中所说,略有二种,一者、分别自性,二者、分别所依、分别所缘事。
前面解释八种分别,解释完了。现在第二科略摄二种…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六 (15)》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