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三、辨驱摈(分二科)
宿一、权时驱摈
若诸有情有下中品应可驱摈过失违犯,菩萨尔时为教诫彼及余有情,以怜愍心及利益心权时驱摈;后还摄受。
这是调伏有过这一科的,第一科总标,第二科释类,释类分三科,第一科举诃责,第二科例治罚,现在是第三科「辨驱摈」。「若诸有情有下中品应可驱摈过失」,看这前后的文的意思,若是有了过失,那么菩萨第一个办法就是诃责,那么第二个是治罚,诃责他若是不改,不肯改过,那么是治罚。如果治罚也无效的话,就是驱摈了。这里分两科,第一科是「权时驱摈」。
「若诸有情有下中品」,假设菩萨所摄受的补特伽罗有下品、中品,「应可驱摈」,他下中品应可驱摈的过失违犯,不是上品,是属于下品、中品的过失,违犯了这样的过失,怎么样处理呢?「菩萨尔时为教诫彼」,这个时候菩萨为了教诫他,教他改过迁善。「及余有情」,以及其他的所教化的有情,那么「以怜愍心」,这先说菩萨内心的清净,处理事情的时候,表现于外的事情先不说,先说菩萨的内心是怜愍心,就是你有这样的过失就是有罪过,你若不肯改的话、不肯忏悔的话,你将来可能有苦恼的果报,这是可怜愍的事情。「及利益心」,还有饶益他的心,希望他离苦得乐,这叫利益心;那么这是菩萨内心是这样。那么表现于外的行动呢,「权时驱摈」,就是暂时地把他驱逐了;这个摈,实在就是弃舍了他。「后还摄受」,过一个时期呢,菩萨还会引导他来到僧团里面。那么这是「权时驱摈」这一科,下面是「尽寿驱摈」。
宿二、尽寿驱摈
若诸有情有其上品应可驱摈,过失违犯,菩萨尔时尽寿驱摈,不与共住、不同受用;怜愍彼故不还摄受,勿令其人于佛圣教多摄非福;又为教诫利余有情。
「若诸有情有其上品应可驱摈,过失违犯」,那么他的违犯的过失是特别严重了,是属于上品的。我们昨天有讲过,那个上品的过失是什么呢?就是高慢心违犯过失,就是不尊重佛法,对于佛法僧都有高慢心。这个戒就属于法里面的事情,犯了戒无所畏的事情,他一点恐惧心没有,也就是没有因果观念。若是有这样的严重的过失的时候,「菩萨尔时尽寿驱摈」,就是尽形寿的把他驱逐了,这一生都不摄受他了。「不与共住」,永久也不和他同在一个羯磨的界内居住了,「不同受用」财法。「怜愍彼故不还摄受」,这个这一生中菩萨都不会再去摄受他,但是菩萨内心还是慈悲他的。「勿令其人于佛圣教多摄非福」,为什么这么严重的处理这件事呢?意思就是不要叫这个人在佛的圣教里造了很多的罪过,所以就这样处理。「又为教诫利余有情」,菩萨这样做法,这个权时驱摈、尽寿驱摈,不但是教诫那个当事的人,也还是要利益其余的众生的,其余的众生看见这个情形也就不敢犯过了。
看这个《披寻记》:
「若诸有情有下中品应可驱摈过失违犯等者:谓若有情于所遮止开许法中数数轻慢而毁犯者」,假设有这样的补特伽罗,于所遮止的罪过的事情数数的去造,去做这些罪过的事情;若有情于所开许的事情不肯做。那么开许的事情那就是善法,遮止的事情就是恶法。有罪过的事情不要做,有意义、有功德的事情才可以做。然而这个有情对于善恶没有信心,不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数数轻慢而毁犯者」,轻慢这件事,「是名应可驱摈过失违犯」。
「此由所犯下中上品成二差别」,那两种差别呢?「一、权时驱摈后还摄受」,过一时期以后又会来引导他,还会摄受他的。「二、尽寿驱摈不还摄受」,就这一生中就不再和他有来往的关系。「菩萨于彼以无染浊无有变异亲善意乐」,菩萨处理这个事情,菩萨本心没有染浊的、没有污染,没有污染就是没有烦恼。那么或者是有般若波罗蜜,那就是离一切相的境界了,不是有所得的境界,无染浊。「无有变异亲善意乐」,菩萨对于这个众生还是有亲善的心情,这个心情还是不变异的,永久是和他亲善的。用这样的心情呢,「如法驱摈」,就是依法驱摈他。那么这应该是在戒律上有规定的,那么一个寺院里面、一个僧团里面,它也有个规则的,共住的规则的,那上面也会规定出来的。那样子所以要驱摈的时候,就是以法来驱摈。「名怜愍心」,这个怜愍心就是这么讲。
「又为令余有情知所教诫遮不应行,易可共住」,又菩萨这个威德力、慈悲心,使令其他的所教化的众生知道所教诫的事情,这个事情不可以做,遮不应行,那么他们也就能够随顺依教奉行。「易可共住」,那么彼此就容易共住。这样子嘛,共住,「而驱摈彼」,就是把那个有严重过失的,把他驱摈了他,使令其余的有情容易共住,不然他在里面捣乱,也影响别人用功修行,所以「易可共住而驱摈彼」。「名利益心」,这样说这个利益心是指没有被驱摈,而能够用功修学圣道的人,使令这些人安心办道,那么这叫利益心,这么讲。「是故驱摈亦教诫摄」,这样说呢,这样解释,这个驱摈,驱逐了那个人,同时也就教诫了没有被驱摈的人。「如文中说为教诫彼及余有情」,那么也教诫被驱摈的,也教诫没有驱摈的。「复说又为教诫利余有情,随应当知」,这也就应该知道,这个驱摈有教诫的意思在内的。
盈十一、示现神通(分二科)
昃一、总标
又诸菩萨为欲饶益诸有情故,现神通力;或为恐怖,或为引摄。
「又诸菩萨为欲饶益诸有情故,现神通力」,一共是十一科,现在是第十一科。前面是第十科「调伏有过」,现在是第十一科「示现神通」,分二科,第一科是「总标」。「又诸菩萨为欲饶益诸有情故,现神通力」,显现出来他的神通力量,用这样子来利益众生的。那么这个菩萨一定是有禅定的功夫,不然是不能现神通的。这个现神通目的何在呢?「或为恐怖,或为引摄」,就是这两个目的。那么这就是「总标」,下面「释类」,分两科,第一科「为恐怖」;又分两科,第一科「令离恶」。
昃二、释类(分二科)
辰一、为恐怖(分二科)
宿一、令离恶
谓为乐行诸恶行者,方便示现种种恶行诸果异熟。谓诸恶趣,小那落迦、大那落迦、寒那落迦、热那落迦,既示现已而告之言:汝当观此,先于人中造作增长诸恶行故,今受如是最极暴恶辛楚,非爱苦果异熟。彼见是已,恐怖厌患,离诸恶行。
「谓为乐行诸恶行者」,为什么要现神通呢?这是说,因为有的补特伽罗就欢喜做恶事,「乐行诸恶行」,你说他没有效,那怎么办呢?「方便示现种种恶行诸果异熟」,那么菩萨那个慈悲心里面就想出来方便善巧的办法,就想出一个方法来,什么方法呢?「示现种种恶行诸果异熟」,就是用神通力现出来,现出来,你做种种的恶事的时候将来会得到这样的果报。这个「果」就是「异熟」,这个异熟逐渐的变异才成熟的、才得果报的,不是一下子就得果报。菩萨用神通力显现出来受恶报的境界,说是你若做恶事你就得这个果报。
这个怎么现法呢?现出什么样子呢?「谓诸恶趣,小那落迦」,现出诸果异熟受恶报的境界,那么就是三恶道,是「恶趣」。或者是若单指地狱来说,就是小那落迦,那落迦就是地狱,小地狱。「大那落迦」,大地狱。还有「寒那落迦、热那落迦」,就是寒冷的地狱,还有很热、炎热,这是猛火的地狱。
这个我现在又想起来一个事情,有一个年纪也很大的老法师他死掉了,这个法师我是认识他的,他死了以后,我做一个梦,这个好像是个停车场,很多的车,就像是一个大的safeway前面有个停车场,就是类似那个情形,那个中间有个房子,我也不知怎么回事呢,就从那里就进去,进去就看见那个老法师在那里坐着,我进去他不看我,但是我到那里冷得很厉害,很冷很冷的,我就从那里走出去了,就是做这个梦。这是做梦,梦这么一个境界。
这上有寒那落迦、有热那落迦。在经上说寒那落迦是冰,寒冰,寒冰地狱。热那落迦,就是猛火地狱。
我做这个梦,如果再解释的话,老法师他在寒地狱里头,因为和他认识嘛,他有时候还来同我谈谈话的,这个法师是有学问的人,那么有可能认识,他忆念我,让我给他念经回向,也可能有这个意思。
「既示现已而告之言」,菩萨神通力示现以后就对他说了:「汝当观此,先于人中造作增长诸恶行故,今受如是最极暴恶辛楚,非爱苦果异熟」。菩萨现这个神通力,由神通力现出来这种恶果报的境界,然后还要加以说明,就对这个好行恶行的人说了。「而告之言:汝当观此」,你应该注意看一看。「先于人中造作」,说是现在在地狱里受苦的人,他在以前他在做人的时候,「造作增长诸恶行故」。这个「造作增长诸恶行」这句话怎么讲?这个有点意思的,这句话。有的人造作恶事不增长,有的人造作恶事增长,这是有点差别的。怎么叫做增长?怎么叫做不增长呢?就是不欢喜做这件事,但是也做了,那个这个罪过它不增长。你若欢喜做这个恶事,做完了以后,这个恶事它要增长,因为你欢喜还想做,所以增长。
「造作增长诸恶行故,今受如是最极暴恶辛楚」,现在他下了地狱去了,下了恶趣里面,受这么多最极、最暴恶、最辛楚、最苦恼的不可爱的苦果异熟。「彼见是已,恐怖厌患」,那个好行恶行的众生看见了这个境界的时候,心里面就害怕了、恐怖了,就厌恶这个恶事,对恶事有厌恶心了。有厌恶心以后呢,「离诸恶行」,再不做了,远离这个恶事,不做恶事了。那么这就是菩萨现了神通有了成效,这个众生是不敢做恶事了。
宿二、令生信
复有一类无信有情,菩萨众中随事故问,彼作异思拒而不答。
第一科是「令离恶」,这一科讲完了,下面第二科「令生信」。复有一类对于佛法没有信心的补特伽罗,这个补特伽罗他还是在菩萨所摄受的众生里面,这个团体里面。这个团体里面…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四十 (14)》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