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寺庙”到“教团”——太虚大师人间佛教构想及其制度实践
上海大学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 李向平 马兆珍
佛教作为存在中国近两千年的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极其重要的一极,早已深深植根于中国民众生活之中,有着重大的社会影响。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的转型,社会制度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佛教的发展不自觉间偏离了社会的潮流,这其中,佛教制度的松弛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建设人间佛教的探索中,太虚大师从制度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人间佛教”不是一套空洞的理论,它需要实实在在的社会参与,来完成从出离世间到融人人间社会这一转型。在这一过程中,佛教以组织、制度作为载体参与社会,用社会团体的方式来发展其应有的功能,只有这样,才能在人间社会中定位自己的社会角色。而近代探索出的佛教会、正信会乃至居士林等团体,正是这种制度转型的表达。本文打算以太虚的“教制革命”为出发点,在当时中国存在的数以千计的寺庙中间,选取太虚住持过的几个比较典型的寺庙,重点分析他是如何整顿寺庙制度的,取得了什么成效,有什么制度创新等。由于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寺庙只是一个佛教赖以存在的场所,不能很好的维护佛教的权益。由此,以太虚为首的革新力量,努力探索团体发展的道路。在近代涌现的各种各样的佛教团体中,佛教会和正信会最有代表性,其组织构成,制度设置等都具备了现代社会组织特征,通过对这些社会现象的论述和分析,本文尝试着梳理出太虚大师在人间佛教建设中的一些制度构想及其实践。
一、人间佛教的发展进路
宗教是一种社会活动、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以及社会行动的方法,它本身的运作具有一套组织制度程序。按照杨庆堃先生在其《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中的分类,中国宗教可分为教义和教会组织完备的“制度型宗教”和缺乏统一教义和组织系统的“弥散型宗教”,而具有完备的制度性宗教特征的佛教,是独立自在的宗教,具有特有的宇宙观、崇拜仪式以及专业化的僧侣。它的概念和理论是独立的,不依附于其他制度之上,拥有独立的寺庙场所,不是其他制度的一部分,在表达信仰所采用的仪式上,信众从属于统一的佛教集团,不再是其他社会团体的一分子,佛教的信众超然于一切世俗制度之外,这样佛教也就有了自己的组织运作制度。在1920年到1929年佛教制度在近代社会中剧烈转型的时刻,太虚大师相继推出了诸多主张。其实在整个佛教界就如何改革佛教制度还引起了一场大讨论,在这场大讨论中,充分展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近代佛教制度的革命走向也日趋明朗。太虚大师综合当时的讨论,总结了更好地整顿佛教制度的方法。他认为在中国现在的环境中,向来代表佛教的中国佛教僧寺,自然也有革除以前在帝制环境中,所养成流传下来的染习,而建设“原本释迦佛遗教,且适应现时中国环境的新生命”之必要。
太虚大师打算通过革除迷信,革除法派制度,让近代佛教关怀由“治死”转而“治生”,进而以人世的态度修行。从而开出人间佛教的建设思路,第一,从三民主义文化出发,佛教当连接以大乘十信位的菩萨行,而建设由人而菩萨而佛教的人生佛教。在这里指出了建设的方向为人生佛教,即后来发展出的人间佛教。第二,以大乘的人生佛教精神,整理原来之僧寺,而建设适应现时中国环境的佛教僧伽制。也就是本着人生佛教,来整理僧伽制度。第三,宣传大乘的人生佛教,以吸收新的信佛民众,及开化旧的信佛民众,团结组织起来,而建设适应现时中国环境的佛教信众制。第四,昌明大乘的人生佛教于中国的全民众,使农工商学军政教艺各群众,皆融洽于佛教的十善风化,养成中华国族为十善文化的国俗,扩充至全人世成为十善文化的人世。他的这些建设的意见,指明了中国佛教的“人间佛教”的发展方向。
二、寺庙制度释义
为了更好地理解寺庙制度,我们先对“寺庙”做一简单了解。寺庙,英文是Temple,祭祀神的建筑。寺庙一词来源于“寺”、“庙”二词的组合。“寺”在先秦原指官署,掌握分寸的地方,就是官署。《康熙字典》引历代字书,《释名》:“寺,嗣也。官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也”。汉明帝时,中亚僧人摄摩腾、竺法兰应邀来华传教,居于专涉外交事务的鸿胪寺内,后于洛阳城外修建居社,遂以“寺”命名,称白马寺,开了佛教以“寺”命名活动场所的先例。后来,习惯上,“寺”即成为佛教活动场所的专称。
“庙”者,许慎《说文解字》释曰:“尊先祖貌也。从广,朝声”。“庙”之一词当是来自奉祀祖先的祖庙。《康熙字典》引历代字书,《释名》:先祖形貌所在也。后来凡仿照“庙”的格局兴建的屋舍均可称之为庙。
这样流传下来,通常以“寺”泛称所有外来宗教的活动场所,而以“庙”泛称所有本土信仰的活动场所。《晋书。佛图澄传》记载:十六国时,石赵百姓“因澄故多奉佛,皆营造寺庙,相竞出家”。这是迄今所见的“寺”、“庙”二词的最早连用。但在这里,“寺庙”一词很明显仅是指佛寺。如果不把寺庙赋予任何宗教意义,那么“寺庙仅仅是用于从事宗教仪式或活动的公开性屋化建筑”但是于佛教而言,寺庙代表着佛教佛、法、僧“三宝”之中的僧宝,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自从佛教传人中国,僧人一般都在寺庙内活动,古时所谓的佛教制度,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的寺庙制度,也就是后来统称的“丛林制度”。它专门用来规范寺僧的日常起居,广义上包括僧人的衣食住行等制度,自创设以来,在很长时间内很好地保证了居住在寺庙内僧人的行为规范,随着法久生弊,明清以来佛教的衰落,一定意义上就是寺庙制度的松弛,甚至是衰落。
三、主持寺庙改革运动
太虚大师在建立近代佛教的教团组织时,并没有忽略对寺庙组织制度的整顿,他说过,“中国的佛教,由僧寺代表了两千年,则中国佛教的僧寺,内有两千年历史为背景,外有全国全世界的环境为背景,以此中国的佛教革命,决不能抛弃了有两千年历史为背景的僧寺。若抛弃了僧寺以言广泛的学术化的社会化的佛教革命,则如抛弃了民族主义,而言世界革命一样的危险。”太虚认识到寺庙在佛教发展中场所定位的重要性,所以在改革寺庙制度实践中付诸了很多努力。
太虚大师担任过许多寺庙的住持,1910年10月,接手住持双溪寺,是太虚大师住持寺院的开始。1920年3月,大师被推举为西湖弥勒院及大佛寺住持。奘老、士老、大觉等,先后为之管理,大师仍住净梵院。1921年3月,大师着手于净慈寺之兴革。1922年12月,任沩山住持,名义上任到1937年,共15年,直到宝生继任。1927年4月2日厦门南普陀寺住持会泉任满,公举大师为住持。1932年10月8日,大师应奉化蒋公延请,住持雪窦寺。1944年1月3日,大师任岐山寺住持等等,可见太虚大师对寺庙制度建设的重视。太虚一生住持的这些寺庙,除了几个委托监院管理外,重点对其他几个进行了整顿,并颁布了整顿措施,与古代寺庙制度形成了对比,我们可以得出许多启示,我们也可以从中梳理出变迁的脉络来。在这一过程中,太虚大师更多的是对丛林制度的整顿,使寺庙制度能更适合时代的发展。
1922年12月太虚大师开始出任沩山住持。沩山是唐代灵祐禅师在宰相裴休的帮助下,开辟的一个佛教大道场。当时沩山山田百顷,僧众千余人。宋代初年,该寺曾一度毁于火灾,空印轼禅师重新建造。明末又毁于火灾,到了清初慧山海禅师又重新建造沩山,重建后的沩山道场虽然没有唐宋时期规模大,但还是湖南第一巨刹。到了民国七年,寺庙又第三次毁于火灾。沩山寺三次都毁于火灾,都是由于当时寺内僧人没有处理好寺庙所经营的土地租金所导致的。沩山宗派,就是沩仰宗的开宗之处。僧寺所传承的十几位住持都是沩仰宗的传人,后来才作出改革,不论哪一个宗派的高僧,都可以受请出任沩山寺住持。清代以来,慧山和尚为白天童来沩山,重兴沩仰宗,把沩仰宗改为临济宗(实际上是两宗合流),使沩山成了临济宗的传法寺院,分为五房,轮番住持寺庙。这就是太虚住持沩山之前的大体情形。
太虚接手后提出三条十二项改革办法,得到了各界的认可。
(一)复兴沩仰宗:
首先,整顿沩山的历史传续,“以沩山本寺续沩仰宗派,查何代而绝,即由重兴住持从何代续起,其清初掺人临济派法门,齐此即兴沩山之法派脱离关系”。并整顿临济宗在沩山的发展。“以沩山所辖之同庆等五寺,即做沩山现传临济宗五房法门之传法寺院,从此各成为独立之门庭,以示宗派之区别”。
其次,改革住持传承办法,“以后沩山住持之传续,不必须先接法,即十方有道德者,皆可由本寺住持率两序大众举为住持,但于举出后继为住持之时,必须承接沩仰法脉,以重宗派”。贯彻了太虚大师倡导改子孙庙为十方丛林的“教制革命”的理念。
在祭扫祖塔上突出沩仰宗的地位,“沩山佑祖及历代祖塔之在各寺者,仍由沩山本寺每年春秋设斋祭扫,以崇祖德。将来设立祖堂,以从迦叶尊者至沩仰各祖居中,以自黄叶临济至现在至现在之会为本寺住持者居左,以其余各宗者名之祖居右”。
(二)寺产收入支配
太虚大师接受了沩山历史上三次因为土地佃租纠纷而毁于大火的教训,严格规定了寺产的用途及其分配方案,并实行住持负责,账目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进行之手续
在具体进行改革中,太虚大师和大闹金山以及在净慈寺推行改革时的血气方刚相比,接受了以前因为准备不足就开始推行改革而受挫的教训,改为比较缓和地进行。所有新的措施“须经沩山现传临济派之五房法眷全体签约承认,并由该地及省垣诸山证明,呈请地方长官核准之”才能施行。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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