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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起信与入门▪P32

  ..续本文上一页交,女朋友跑掉;自己前世背叛爱你的人,今世也被所爱的人背叛。

  因为人的神识是全知的,哪怕隐瞒得再好,冥冥之中也有感应,感情上也会有变化,终究还是会遭报。

  邪淫还能导致世俗的损失,比如钱财、官禄、名声方面的损失。这些损失,既有世俗的原因,也有灵性的原因,或者准确的说,是表现在一起的。

  邪淫除了要遭受世俗的果报外,最关键的是,只要行淫就消耗人的精气神,降低人神识的生命能量,过度的淫行将可能导致业感地狱、饿鬼、畜生。

  淫报最重可致业感最深层的无间地狱。

  佛陀在世的时候,就有一位名叫宝莲香的比丘尼,受了菩萨戒,却还私行淫欲,还妄言行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结果说这个话的时候,先于女根生大猛火,然后烧遍全身,生堕无间狱。(详见《楞严经》卷八)

  这位比丘尼,可能淫欲心过重了,受菩萨戒再破戒,整天想著淫欲,欲火过重,结果自身燃火;能量降低过多,堕阿鼻狱;再加上谤法,更堕十方阿鼻地狱,也即最底层的无间狱。

  由淫报入地狱,可能的感受是有燃烧的铜柱,贪淫的人把这铜柱当成是美女俊男,就上去抱;还有可能的感受是铁鸟啄生殖器。有间狱痛苦还有间断,无间狱则是痛苦没有间断,所以是极惨的。

  大家可能会问,既然是释佛的弟子,为什么释佛不救呢?因为这种自性的堕落,还不像那种杀生、偷盗之类,别人很难救,而且她还谤法,也即不但不信佛法还毁谤佛法,外力最终还要作用于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释佛不是不愿救,是救不动。

  从人道的角度讲,这位比丘尼还是值得同情的,因为她做的毕竟不是杀害、偷盗之类人道中的恶行。所以看到这儿的读者若生起同情心,应该发心相救。比如为她念《地藏经》,或者传播《妙法莲华经》、《楞严经》、《华严经》、《金刚经》等大功德的佛经回向给她,使她早脱地狱,回归佛道。佛当时救不动她,但佛传下《楞严经》并讲到她的事情,也许就是希望她在后世获救。

  淫欲过重,死后若是进鬼道,所感应的往往是那种“魃鬼”,这种鬼性“干”,所到之地会发生旱灾,可能是在世时淫液消耗过多的缘故。《楞严经》中有云:“贪色为罪,是人罪毕,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淫欲心重的人进畜生道,往往就是那种淫兽,这也是出于其贪淫习气的缘故。

  所以在人道中,一定不可贪淫,就算不能彻底戒淫,也一定要有所节制,并且勤修佛道,避免堕落。

  如何消除邪淫罪业

  如果是犯了上面定义的“不邪淫戒”,那么首先是对受害者进行补偿,并且真诚忏悔,求得对方的原谅。

  由于淫欲是自损性质的罪,即使是夫妻间行淫本质上也有害,所以我们主要讲节制的方式。

  第一是污秽观,观想女人(或者对于女人来说而言的男人)身体充满污秽,比如体内的大便、小便、鼻屎、眼屎等等,再漂亮的女人男人也只是表皮,体内都是污秽不堪的;

  第二是白骨观,观想女人(或者对于女人来说而言的男人)最终会成白骨,到老一场空;

  第三是魔鬼观,认为对方是魔鬼派来害你,让你下地狱的,脸孔底下是魔鬼;

  第四是无常观,所有爱情都不长久,都会破灭;

  第五是要时刻想到,人行淫的时候,旁边有很多鬼神在看著,在嘲笑你的丑陋淫行;这不是观想,这是真实的;

  第六是要时刻想到,行淫是消耗生命能量,最糟有可能业感地狱的,这绝不是虚言;我想就算让人感受一百年性高潮,也抵不上在地狱被火烧上一年,何况可能是很多很多年;所以一定要节制,最好是戒淫、修佛,成圣果,出离六道轮回。

  其次,在有所节制的同时,修行佛道,提升灵性能量。但要注意别提升了灵性能量后反而把提升的能量用在纵欲上,那可能更有害。

  再次,不要吃那种催淫的药或食物,这些东西虽有可能提升人的性能力,但提升不了人的灵性能量,结果是灵性能量过多损耗,最后堕落遭地狱恶报。

  最后,如果人年轻的时候不注意节制,那么到老了以后,就一定要清心寡欲,不要再有淫心了。因为身体老了的情况下,有淫心也没什么意义,享受不到多大快乐,这种情况下就干脆彻底不要再有任何淫心了,转而修行佛道,获得圣妙快乐,不是很好。

  阻止他人邪淫,劝人戒邪淫,亦有大功德。在此发心劝人戒邪淫者,应将本文广宣流布。

  对于修行人来讲戒淫是最困难的。但一般佛教徒的“不邪淫戒”则还是容易持的,也是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

  四、不妄语戒

  妄语包括谎言、恶口(即骂人的话)、两舌(也是不实之言,即对人三面两刀,挑拨离间之类)、绮语(即淫秽的语言,或者其他无礼仪不正经的语言)。

  不要小看妄语,妄语若说重了,一样是要下大地狱的。

  重的大妄语有:诽谤佛法僧三宝;未证言证;做假见证。

  诽谤佛法僧三宝的过患,主要可能在于阻断他人的成佛之路。而人修佛,是可以获得高的能量,最后享受到无量快乐的,那若被你一下破了,你是不是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呢?

  未证言证,是指一个佛道修行人,明明没有证得某个果位,却说自己证到了;或者明明没有某种神通,却说自己有;其目的是为了让人崇拜他,得到丰厚的供养。这是一种严重损害佛教的行为。

  未证言证也可以说是做假见证的一部分。在佛教界做假见证,比如说明明没有见到或经历到某种神迹,却说见到了,经历到了,虽然目的可能是为了使他人对佛教生起信心,但仍然绝对不可以,还是犯重戒。佛法是绝对真实的法,想以虚假的神迹让人起信,是毁法行为。

  《圣经》“马太福音”中耶酥基督对人讲的四大戒律就是“杀、盗、淫、做假见证”。可见做假见证是诸天善神都极为禁忌的。

  同样,如果确实见到了某个神迹,别人请你做证的时候,你却说没见到,当然也是做假见证。如果你这么做的目的就为了蒙蔽别人,否定佛、神的存在,那就也有诽谤佛法(或者诽谤基督),断人佛道(或者断人得信基督教的好处)的性质,是大妄语,要遭大恶报。

  如果是为了帮助人,或者为了避免无谓的麻烦,而说无害的谎话,是否可以呢?这个虽然能避则避,但若实在说谎是最佳选择,并且害不到人天众生,那也不算犯妄语。

  佛陀曾作过一个的比喻。一位大富长者有很多小孩,住在个大房子里,这房子年旧失修,并且著火了,但小孩子们不懂事不怕火,继续在房子里玩,长者也没有能力自己把小孩一一抱出去,这时长者就对小孩子们说,快出来,外面有你们喜欢玩的东西啊!于是小孩们就蜂拥而出,逃脱了火灾。这种情况下,就算长者在小孩出来后没东西给,也不算妄语。

  这种善意的谎话生活中可能经常会碰上。比如你和太太要一起出去参加个晚宴,你太太花了很多时间换衣服,最后问你觉得好看不好看,而你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那这个时候你若直说“不好看”可就惨了,她说不定又得花半小时换衣服。在这种情况下,我看你还是乖乖说“好看”得了,佛菩萨也会原谅你的。

  有的女人就是爱对男人提出些不切实际的要求,然后听男人说谎骗她,以得到些虚假的满足,这实在是很愚痴的。

  还有就是比如抗日英雄,被敌人抓住了问他地下反抗组织的其他成员在哪儿,这个时候他若说实话,就是反而害人了,拒不回答或说谎都不算犯妄语戒。

  为了怕病人慌张反而使病情加重而隐瞒病情也属此类。但这虽发心是好的,结果却未必好,我的主张还是要看情况,一般还是真实告诉病人让其积极配合治疗为好,除非病人心理确实非常脆弱。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说谎,就会遭不易被人相信的报应。道理也很简单,你对人家说过谎,人家以后总会对你的话打个疑问啊。

  所以这儿我们尤其要强调:当今佛教在传法过程中,绝对不可说任何谎话。释迦牟尼佛作为全知者,也仅仅在为了救人,并且确知没有其他好办法的情况下才用了方便教法,而我们都不是全知者,所以在传法过程中绝不可说任何谎话。也不可不懂装懂。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知道就说不知道,不要把自己当成全知者,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胡乱讲法,就算一时糊弄过关,从长远看,却只会损害世人对佛教的信心。

  如果是在世俗生活中做假见证,罪虽可能不及在佛教、基督教等宗教神性的事情上做假见证重,但还是可能很重。尤其比如若是在法庭上做假见证,致被告承担不属于他的罪责,那所产生的业力,恐怕就要这做假见证的人承担了。

  以怕被告被处刑,而做假见证使被告逍遥法外,使正义得不到伸张,也不可以。因为这通常不是出于真正的慈悲,不是真正符合众生最大利益的。

  尤其现在西方法庭,证人作证前经常有个手按《圣经》发誓的仪式,如果这种情况下还做伪证,那就是既做假见证、又破重誓、还污辱《圣经》,恐怕罪报极大,千万不可以!如果逃不掉硬被拉去作证,那就一定要说实话。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或不愿说实话,那就一定要闭嘴。如果没法闭嘴非得说谎,那之前如不发誓罪业就小一点。你或许可对法官说:“我这个人谎话连篇,就算发誓也没用,你们最好不要叫我作证”,这种情况下我看法官只能取消你的证人资格。另外手按《圣经》发誓的仪式只可用于基督教徒,无宗教或其他宗教的人不可采用这种仪式。

  除了诽谤佛法僧三宝、做假见证外,罪业较大的妄语是恶口辱骂他人。恶口辱骂他人遭的恶报主要跟被辱骂者的福德有关。首先就是四圣道的佛、菩萨、辟支佛、阿罗汉绝不可以骂;其次世俗的人天众生中被骂的人德行越高,遭的报也越大;骂得越恶毒,遭的报也越大。所以不要以为骂人不直接伤人,通常也不受法律制裁,就随便骂人。诽谤他人是要受法律制裁的,只是一般日常生活中的辱骂,因为难以取证,所以通常闹不到法庭上,但冥冥中的报应却还是丝毫不减的,所以不要做这种自害害人的愚痴行为。

  佛在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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