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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用真妄与两重唯识观——摄论师的三性思想▪P4

  ..续本文上一页分别。由此无分别,才能入唯识四位。

  前四处是以虚妄分别来说三性,强调信仰的重要性,没有闻慧、思慧,未入唯识观。如在黑暗中,人以藤(玄奘译为“绳”)为蛇,在识(依他性=因缘生)中看到我、法(分别性),并且执之为实有。所以,此时的“识”是虚妄分别,未入唯识观。⑦

  第五处“缘法及义为境”,这是指生起唯识观的因,以闻慧熏习为生因,以正思惟为增上缘,由此摄持忆念而有似法似义显现。此正思惟中的意言分别,虽有见、相二种,为了遣尘所以只取见不取相。⑧第六处“四种寻思”,“名”与“义”是指诸法的能诠名及所诠义,“自性”是诸法的自体,“差别”是诸法上所具有的种种差别,在加行时,依寻思的观察慧,推求名、义,及名、义的自性、差别,实无自体可得,而唯是假立的,这种观慧就叫四寻思。⑨最后,定解名、义等四法是毕竟不可得,即是第七处“四种如实智”。⑩

  通过七处的修习,进入以方便唯识观,这是以意言分别为中心的三性。四位唯识观都是以意言分别为体,如敦煌本《摄大乘论疏》卷七(S.2747)说:“明唯识观有四位,并以意言分别为体,作诸法理事等,解了一切是识分别,谓有见、相等,实唯一识耳。”11瑜伽行派继承《般若经》以来对语言的反省传统,用四寻思、四如实智的形态,统摄、综合为唯识观法,作为根源思惟的具体实践内容。①真谛译《摄论释》说:“意识觉观思惟,但缘意言分别,无别有义可缘。又必依名,分别诸法,故言意言分别。多闻熏习依止,为此法因。”②意言分别是意识生起觉观思惟,而且多闻熏习是意言分别的来源。由听闻教法的因,生起意言为性的似法、似义相,为所观与从此悟入的境界。③此时“法”是大乘十二部经中所说之教,即唯识教;所谓“义”就是唯识教中所说的唯识、三性之理。

  我们有必要对“意言”(manojalpa)和“名言”(abhilāpa)加以区分,早岛理根据安慧注释《中边分别论》,以及依《大乘庄严经论》说:

  意言可说是心的喃喃自语,这是要变成明确的言词以前的,引起概念化的状态之言词,或可谓是“言词”之潜在的能量。另一方面,“名言”是具体的,显在化的“言词”,或者是指“概念的思考”的意思,两者相依相辅而在造成着日常的言语活动。④

  早岛理是依存在论对“意言”与“名言”进行区分,“意言”是语言的潜在化,“名言”则是明显、具体化,这样其实“意言”是种子,而“名言”则是现行。若依此逻辑,则瑜伽行派的“名言熏习”、“名言种子”,则无所指。

  我们以“意言”属于以意言分别为体的唯识观,这是一种实践论的范畴;而“名言”则是属于虚妄分别的种子习气,这是存在论的范畴。从存在论来说,任何存在都是具有语言性,这是积极性的表诠;从实践论来说,认识到一切世间万有皆属于语言,则进行遣除语言的的领悟,这是一种解构语言的活动,而入寂然的存在。⑤依存在论对“意言”与“名言”进行潜在和具体的区分,明显是错误的。依“解脱诠释学”,唯识是禅观的普遍化与具体化,所有的日常生活都是禅观经验中的普遍推察,这是存在论的“名言”;而依实践论的“意言”,则是需要从日常生活进入禅观的修行。这种“回互”构成整个思想体系的生命力,即存在论与实践论的“互动”。

  正思惟的意言分别与虚妄分别不同在于,以名、义等为分别性。而唯识观的修行,即在遣除名、义的邪分别。真谛译《摄论释》说:

  论曰:若菩萨已入、已解如此等义,则修加行为入唯识观。于此观中意言分别,以字言及义显现。此中是字言相,但意言分别得如此通达;此义依于名言,唯意言分别亦如此通达;此名义自性、差别,唯假说为量。次于此位中,但证得唯意言分别。

  释曰:已入,谓已得四种寻思;已解,谓已得四种如实智。地前六度及四种通达分善根名加行;从愿乐位乃至究竟位,通名唯识观。若欲入唯识观,修加行缘何境界?从愿乐位乃至究竟位名观中,缘意言分别为境,离此无别外境。何以故?此意言分别,似文字言说及义显现故。唯有意言分别无别有名,菩萨能通达名无所有,则离外尘邪执。前已遣名,此下依名以遣义,义者即六识所缘境,离名无别此境,是故依名以遣义,名言既唯意言分别故,义亦无别体,菩萨能通达义无所有,亦离外尘邪执。前已遣名义,名义既无,名义自性及差别,云何可立?若离假说,无别名义自性,及名义差别,由证见此二法不可得故,名为通达。释曰:是观行人已遣外尘,于此观中复缘何境?观一切境,唯是意言分别故。⑥

  这就是灵润第一重观——舍外尘邪执得意言分别,名与义构成能诠与所诠的关系,即是语言与对象。⑦从愿乐位到究竟位的唯识观,都是以意言分别为体,都是一种解构语言的活动。因为通达意言分别似现为“似名似义”,所以决定解知唯是意言分别,无有名、义及其自性、差别,从而远离外尘邪执。观一切境界,唯是意言分别。

  既然一切存在都是语言性的,所以在实践论上必须破除语言的理解活动,将语言的活动归摄入主体心识。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来说,解构语言所示的“共相”,于是一切存在都成为孤独的“个体”——“自相”;其次,将存在的“个体”摄入主体精神世界,因为这些“个体”是从心识似现出来的。所以,解构心识的种种活动,才能真正断除语言之根,进入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无分别智所证的境界。我们从语言哲学出发,可以看到唯识思想实践论的现代意义。

  2、观无生舍唯识想

  在依他性方面,意言分别与虚妄分别相同,都是有“见识”与“相识”。真谛译《摄论释》说:

  明此六相无义,显入唯量观。明入唯量观已,云何入相见观?……由不见能取、所取有体,名入相见观。已明入相见观,云何入种种相貌观?论曰:一时显现,似种种相貌及生故。释曰:若菩萨见依他性显现,似种种相貌,实无有相;见依他性显现似生,实无有生。于一时中,能观种种相貌,无相、无生,名种种相貌观。①

  唯识又有见识、相识二者,这是因为识似现(pratibhqsa)为境,识以非识为自性,所见是分别性,能见是依他性。这与护法系唯识强调“识转变”、“见相分为依他性”是非常不同的。②

  识似现为境,而成为所见;这体现了识的自我否定性,于是能见被否定了;所以识与境是否定对立,同时又是自我同一。在能见被否定的过程中,而所见则受到肯定,于是一切“种种相”在此显现。因此,见识与相识对立的当下,见识与相识是无差别的(自我同一),相识也与见识无差别(自我同一)。非识是识的自性,所以依他性的因缘有是以无性(生无性)为自性,这样缘生即无性,无性即缘生。因此,“能观种种相貌”的同时,即是无相、无生。真谛译《摄论释》说:

  释曰:若菩萨已了别一切法,但是意言分别,离此以外实无所有。由依意言分别,得了别分别无相性。若菩萨不见外尘,但见意言分别,即了别依他性,云何了别此法?若离因缘,自不得生,根尘为因缘,根尘既不成,此法无因缘云何得生?故菩萨能了别依他性及无生性,即是了别真实性。③

  这是根据“分别依他”而不是“缘生依他”,真谛强调“识以能分别为性,能分别必从所分别生,依他性即是所分别,为分别生因,即是分别缘”④,依他性作为所分别,是从“变异相貌”而言,即显现(成为所见)为境(所缘),拥有一切法的相貌。

  所以,敦煌本《摄大乘论疏》卷七(S.2747)说:“根尘是所依,识是能依,从识变异种生为根尘;亦得言根尘能依,识是所依。”⑤根据“缘生依他”,根尘都是依阿黎耶识中的种子而生,所以识是能依,根尘是所依;从“分别依他”来说,根尘的显现说明了识的自我否定性,所以根尘是能依,识是所依。这样,所缘的境与能缘的识为一体,即所缘与能缘平等,这就是无分别,即是真实性。

  灵润是依“分别无相、依他无性即是真实性”,因此在修三性观时,已经是三无性了,所以立“二重唯识观”。这样,同时说明了三性三无性是同一无性的思想,是可以从真谛译《摄论释》直接诠释出来。但是,隋唐时代的摄论师,确实依三无性,建立“三重唯识观”。敦煌本《摄大乘论疏》卷七(S.2747)则表现了这种趋势:

  根尘既无所有,即见无相性,是约分别性无所有分。见真如见唯有识,即见依他性。见藤时无蛇,未明四微缘,识即无生见,即无相无生。即是俗识见真实性,如见四微时无藤。本为对俗识立真如,俗既空无所对,真亦绝待第一义空。如见四微亦无所有唯空,即是真实性成无性性,即非安立谛,无于二谛三性等也。⑥

  摄论师以分别性无相、依他性无性为真实性,这是与灵润相同的。同时,他在引譬喻时,增加了藤由四大极微构成这一层,这样意味着三性是俗谛。因此,必须遣除作为俗谛的真实性,证入超越、绝待的绝对真理第一义空,如见极微亦是空无所有,亦无二谛、三性等教法施设。

  在真谛的思想体系中,真实性既是安立谛又是非安立谛,因此灵润的“两重唯识观”与敦煌本《摄大乘论疏》卷七的作者立“三重唯识观”是没有矛盾的。而且,从唯识观出发,摄论师又有新的归纳,慧沼说:“旧摄论师四门:一、随名义别体,二、摄义归名体,三、摄尘归识体,四、摄事归理体。”① 这是对唯识观进行存在论式的诠释,而且对三性悟入次第进行细致化,而且将真实性或无性性以“理”来进行创造化诠释,从此我们可以感受到摄论学派的中国化历程。我们将二重唯识观、三重唯识观、四门列表综合如下:

  二重唯识观

  三重唯识观

  摄论师四门

  观无相舍外尘想

  观分别性无相

  随名义别体

  摄义归名体

  观无生舍唯识想

  观依他性无生

  摄尘归识体

  观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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