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佛教的忏悔观上(上)
清华大学 圣凯
大乘佛教的思想有许多特点,之所以是“大乘”,是因为诸佛以救度众生为其本愿,建立佛土以摄众生。佛陀不仅为救度众生而显现色身,而且也是真理之象征的法身。大乘佛教主张诸法皆是相对性的存在,是缘起性的空。从悟的立场立论,存在的世界是清净的,是平等的法性、真如。为证得佛所证之真理,同臻佛之境地,必须修菩萨行,六波罗蜜就是修行的主要内容,十地是主要的修行过程。同时,众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众生自己也要确信自己有成佛的可能。
所以,“慈悲”与“智慧”是大乘佛教的两大特点,大乘是行菩萨道而成佛的,释尊菩萨时代的大行,愿在秽土成佛,利济多苦的众生,悲心深重,受到净土佛菩萨的无边赞叹!所以,重视悲愿的菩萨道,是愿生人间的,愿生秽土(及无佛法处)的,念念为众生发心的;无量数劫在生死中,体悟无生而不愿证实际的。而从修行者来说,则必须“信仰”佛菩萨的悲愿,所以有重信的法门,信十方佛(菩萨)及净土,而有“忏罪法门”、“往生净土法门”等。重智慧的,重于“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净”、“一切法本来寂静”的深悟。大乘佛教的“慈悲”与“智慧”,表现在忏悔观方面,则显示出其独有的特点。
一、向佛忏悔与虔诚对话
在“作法忏”中,是通过戒律的各种作法而实行忏悔的,是通过现实的忏悔对象接受忏悔者而完成的。当然,佛陀在世的时代,佛陀是理所当然的最好的忏悔对象,因为佛陀能够以其殊胜的智慧,化解众生的烦恼与不安,从而达到忏悔的效果。但是,佛陀涅槃以后,众生怀着对佛陀的深深思念,希望能够向佛陀忏悔,这是一种合理的内在愿望。随着十方佛观念的流行,于是向诸佛忏悔的思想便产生了。
另外,“作法忏”实施的困难在于,现实的忏悔对象也是不完美的,他自己仍然有罪。于是,忏悔者的心愿很自然寻求圆满的忏悔对象。既然现实的忏悔对象是有限的存在,所以,向一个有欠缺的存在发露自己的过错,必然有种不安全感,从而缺乏足够的动力与激情。其次,只要我们没有成佛,我们便是一个不完美、有缺陷的存在,这样忏悔自然是永恒的追求;而现实的人作为忏悔对象,则具有瞬间性、脆弱性、易变性的特点,所以不符合永恒忏悔的追求。
所以,我们只能向“佛”忏悔,因为诸佛的智慧与福德圆满,具足大慈大悲,我们有理由向诸佛发露自己的欠缺;诸佛的慈悲是平等的,是一种终极关怀,他的存在保证了我们的忏悔会获得倾听和理解。我们是有限的、不完美的存在,而诸佛则是无限的、完美的存在,“忏悔”则是最亲密、最强烈、最真诚的对话。所以,我们只能向诸佛忏悔,并通过向诸佛忏悔最大限度地扩大自己的心灵空间,提升自己的生命高度。
忏悔是我们与诸佛最虔诚的对话,我们跪在佛前,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诸佛能够加被我们,祈求自己获得提升。诸佛的慈悲是一种向下的意志,是一种救度一切众生的意志;而我们的忏悔则是向上的意志,通过忏悔,我们能够与诸佛建立了联系。所以,在信仰的圆满层次,诸佛是我们最好的忏悔对象。但是,忏悔者作为主体来说,必须能够明确、有勇气去表达这种向上的意志,就是承认自己的欠缺,所以忏悔意识是一种主体意识。人只有在有勇气承认自己的欠缺时,才更有决心超越自己,进一步实现自己的主体性。
从佛教来说,我们的圆满主体性是佛性,于是忏悔与佛性建立了内在的联系。我们作为现实的个体,在向诸佛发露自己的欠缺,祈求在诸佛的引导与救度下,不断提升自己,从而使自己的佛性得到显现,即自己的主体性获得最大限度的实现。这样,大乘佛教的忏悔显示出其真正的意义,不仅不会压抑自己,反而是提升自己,而实现自己的圆满解脱。
这种忏悔精神,与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所表现出来的思想是相似的。基督教强调向上帝忏悔,因为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是人类最早和最后的关怀者。但是,二者的不同也是十分明显。佛教强调自我承担的业力因果说,诸佛不能承担我们的罪恶,我们必须自我承担自己的罪恶,而努力忏悔;基督教则把罪交给耶稣,求他饶恕,求他承担,因为上帝将人的罪归于自己,并使无罪的成为有罪的,并为此而牺牲,使人在耶稣基督里头与上帝和好。《圣经》说,耶稣基督“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这是十字架的安慰和力量。正如路德所说:十字架“叫你相信基督已经担负了你的罪,为你的罪付了重价,你的罪既然放在基督身上,你就该平安了,你的罪放得正好,正是应该放的地方”。
同时,从佛教史的发展来说,向诸佛忏悔与在家信徒的忏悔需求有一定的关连。原始佛教戒律中的“作法忏”,是以僧团为中心,以出家僧尼的忏悔为根本,而对在家信徒则很少涉及。在世俗生活领域,在家人的行为是受法律及社会道德的约束,因此所作所为而属于罪过,则受法律的制裁和宗族惯例的处分。而在家信徒,在宗教生活层面,奉持三归五戒或八关斋戒,如果其行为犯戒了,亦需要忏悔。因为在家信徒没有团体生活,他们的戒律生活缺乏大众的监督,因此其忏悔亦是自动自发的,而且亦缺乏具体的忏悔法。
在家信徒可以向佛忏悔,当然也可以向出家僧尼忏悔。因为,在家信徒是自动忏悔的,所以在三归五戒中,忏悔的意义并不明显。但是,在八关斋戒中,则与忏悔有密切关系。因为在家佛弟子,不能出家修行,而对于出家生活,却非常钦慕。所以佛制八戒,为在家弟子的加行,一日一夜乃多日多夜持戒。这是随顺出离行者──阿罗汉等,学习谨严淡泊的出家生活。受此戒的,近于僧伽或阿罗汉而住,所以叫近住戒。八关斋戒是,(一)不杀生;(二)不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此五支,与五戒相同;但不淫戒,在受戒的期限内,禁止正常的夫妻生活,与出家人相同,所以说不淫。(六)不著香华鬘,不香油涂身,是不得涂脂抹粉插花,及严丽贵重的首饰;(七)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歌舞是不能看不能听的,当然自己也不可作。(八)不坐卧高广大床,不得坐卧高广严丽的床座。最后一条是不得非时食,就是过午不食,这是“斋”。后面三戒与斋,与出家人相同。
八关斋戒是在六斋日或一些特别的节日,信徒们来到比丘或比丘尼的处所,出家法师为他们说法,于是信众们受八关斋戒。在《大智度论》和《受十善戒经》中规定,教授师先为信众们受三归依,其次忏悔,最后受戒。“戒”是在大德法师受的,而忏悔则是“今于三世诸佛、阿罗汉前,和上僧前,至诚发露,五体投地,忏悔诸罪,是名行布萨法。”这便是在受戒过程中,向诸佛忏悔。
同时,在一些特殊的场合,如信徒年纪大了,想受八关斋戒,却不能到寺院中去,于是便“心念、口言”的受持八戒,即是自誓受戒。或者在找不到教授师的情况下,信徒也可以自誓受戒。这样,也就不向受僧众忏悔,从而改向诸佛忏悔。在出家僧团中,犯僧残罪的比丘想发露忏悔,但是要找到二十位清净比丘,如法举行出罪羯磨,才能恢复清净。但是,如果出家众不到二十,或者不是清净比丘,戒律规定可以暂时搁置,等因缘和合时,再举行出罪。但僧团可以暂时搁置,而犯戒者内心的罪恶感,是无法消除的,这不是有心忏悔而忏悔无门吗?出家众舍僧团而向十方佛忏悔。
从事实的困难所引发,随着诸佛信仰的流行,从而转向诸佛忏悔。《法镜经》指出在三种情况下,可以向十方诸佛忏悔:一、“时世无佛”,佛陀已经涅槃了,虽然有舍利塔,但是只能使人供养修福;二、“无见经者”,没有能够通达经义而为人宣说的法师;三、没有遇到四双、八辈的圣僧。这是佛陀灭度后,正法逐渐衰微,出家僧众的素质下降,无法满足在家信徒的忏悔需求,也就自然向十方佛礼敬而修忏悔等行了。
二、总忏诸罪与心性转变
“作法忏”的特点是一种“别忏”,即就某种或具体的罪而采取的忏悔。即使在原始佛教,忏悔的本义是对自己这一生所作恶业,知道错了,请求忏悔。但是,生命在流转不已的三世中,现世的许多东西都是过去世的延续。《杂阿含经》说到摩诃男的业报,摩诃男前生,悭吝无比,布施了又后悔;而且杀害同父异母的弟弟,夺取他的财产。所以,到了这一生,摩诃男虽然很富有,但是却不能受用;他没有儿子,死后产业归公,还要堕落地狱。
另外,如公元2世纪的译经僧——安世高,因为他有宿命通,能够知道自己的前生往事。他说自己在前生的晚年,知道在广州仍然过去世的宿业怨怼,所以到了广州以后,在路上碰到一位小青年,就不明不白地被杀了。这一生中,他知道自己仍然余报,应该到浙江的会稽去偿命。到了会稽之后,市场上发生混乱,安世高就被误杀了。
三世流转的生命,是一种无限的因果网络;而我们每一个有情,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像网结一样。众生都有求生的本能,生命是我们任何人都喜悦的,都希望能够过着快意的生活。现在的生命是过去的延续,在变化纷纭的社会中,利益纠纷的人际关系、经济生活,身体上的病痛,心理上的许多苦恼,让我们感到非常无奈。佛陀说我们的生命本来就是“苦多乐少”,凭你怎样的讴歌生命,赞美生命的光明远景,而生命的缺陷,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自身,无论怎样爱护他,他还是一死了事。人事与物质的境遇,无论怎样的和谐丰富,而夹杂在里面的,却到处是不自在。不如意事常八九,悲哀而又要爱好他,而且是唯一爱好的对象。虽然佛法不是宿命论,但是佛教强调过去的业力对今生的影响。而且,当人感到走投无路时,更容易产生了宿命论,于是将一切的痛苦与罪恶都归根于过去世的业力,忽略了现生因缘的有力影响。在这种宿命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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